教师身份的危机及其合法性重构

——论教师的公务员与专业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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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教师身份危机主要表现为教师身份存在的合法性丧失。梳理教师身份的发展历史,教师身份经历着由政治官员、臣民向公民的转变;由“道德圣人”向专业人员的转变。在现代社会中,教师身份经历着世俗化的过程,既面临着政治性与道德性优势的丧失,又面临着未完全确立专业性的困境。试图确立教师的公务员身份,仅是对古代传统的政治权力的一种迷恋,并不能从根本上破除教师身份发展的困境。教师身份重获合法性的基础在于教师专业人员身份的真正确立。同时,教师的专业人员身份发展取决于第三部门的作用。通过强化第三部门的作用,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路径。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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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6)06A-0008-06

       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签署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首次正式确立了教师的专业人员身份。1993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也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在我国,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身份也正式确立。然而,反观现实,教师的专业人员身份却面临着尴尬。在教育实践中,教师的专业人员身份并不明显,甚至其意义与价值也受到挑战。如在法律上,由于“我国没有专门对‘专业人员’加以规范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当专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寻求保护和救济的专门规定”[1],从而导致了教师专业人员的法律地位并没有起到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作用。为此,很多学者呼吁: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赋予教师以公务员身份,以此来有效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与社会地位。[2]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教师身份究竟是专业人员,还是具有一定专业性的公务员?如果是后者,教师的公务员身份建构的教师身份合法性根基是否合理?或者说,教师身份主要是依据其专业自主力,还是依靠政治力量的赋权?这也正是本文论述的逻辑起点。基于此,本文通过梳理教师身份历史发展的脉络,探寻教师公务员身份的历史渊源,尝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为构建教师身份合法性存在做出有益的探索。

       一、教师身份危机

       身份是“个体在社会中的位置及地位的标示和称谓”[3],主要基于一种社会价值的考量。教师身份,则是教师个体或群体基于其在社会中的价值,而取得一种社会地位的标示和称谓。教师身份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必然具有其社会合理性与合法性基础。教师身份的合理性基础是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得到社会的承认;教师身份的合法性基础则是社会对教师的社会价值持有积极的态度。正是这两者的互动与转化,维持着教师身份在社会中的稳定发展。

       危机是社会系统整合的持续失调,即“社会系统结构所能容许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低于该系统继续生存所必需的限度时”[4]引发的一种社会状态。此时,旧的社会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丧失,新的社会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有待建构,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传统的断裂”。一般而言,面对社会冲突与矛盾,社会系统自身有一定的自我修复能力,这种自我修复能力使得社会得以稳定发展。但社会系统并不总是能够通过自我修复成功解决其冲突与矛盾,尤其是在其“规范结构的共识基础受到严重破坏,社会变得失范时”[5]。教师身份危机正是教师身份的社会价值与社会承认受到了双重挑战,这种挑战已经严重损害了教师身份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基础。但是,正如新陈代谢是人生存的必要条件一样,危机这一社会系统的“新陈代谢”往往意味着转机,它既有传统的死亡,又有希望的新生。教师身份危机正是教师身份重获新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契机。

       二、教师身份的历史变迁——教师权威的“失落”

       教师身份危机是教师身份社会存在的合理性危机与合法化危机的统一。首先,教师身份的合理性危机是教师身份的社会价值受到挑战。教师身份的社会价值依附于教育的社会价值,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教师身份危机直接来源于教育危机。其次,教师身份的合法化危机主要来源于社会对教师身份的认识与评价。社会的认识与评价有着深刻的历史印迹与鲜明的时代特征,而两者的矛盾与冲突正是教师身份合法化危机产生的一个重要渊源。可见,教师身份危机既有教育危机转嫁的成分,也有其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成分。来自教育危机转嫁的危机,对教师身份的合理性存在具有根本性的冲击。但这种危机并不是教师身份系统本身产生的危机,会随着教育环境的变化与教育社会功能的提升而自动消除。但在教师身份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危机,则是教师身份系统中的危机,也是教师身份面临的真正危机。所以,我们更加关注后一种危机。在此,本文尝试以教师的政治身份和教师的法律身份作为主要分析维度,梳理古代社会、近代社会与现代社会中教师身份变迁的历史轨迹,在历史的脉络中把握教师身份发展的危机与机遇。

       (一)教师的政治身份:从政治官员、臣民到普通公民的转变

       首先,在古代社会,教师的政治身份主要是政府官员与臣民。在古代社会,受政教合一制度的影响,教师职业具有兼职性,即作为政府官员,兼任教师职务。与当下教育制度有着严格的学制划分不同,我国古代的教育制度概而言之,仅有“大学”与“小学”之分[6]。在“大学”中,教师往往是官员或者一些有学术声望的社会精英知识分子附带兼任的一种职业。因此,教师身份具有强烈的政治性与阶级性,这也在中国传统文化上深深地烙下“教育即权力”的印痕。

       同时,“大学”教育中的权力意识也深刻地影响着“小学”教育。这种教育的“遗迹”在当下的部分地区,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地区仍然有所保留,即拥有知识的人就拥有权力,“上学受教育等于学做官”,而做官的潜台词就是掌控权力。虽然,“小学”教师往往由不及第的知识分子担任,其政治身份固然不能与“大学”教师相提并论,且由于其自身的仕途失意可能承担来自外界和内心的双重压力(这由社会上流传“家有三斗粮,不做孩子王”的俗语可见一斑),但是,处于教育的链条上,“小学”教师身上必然印刻着政治权力的标识,只不过它多以隐性的、间接的方式存在而已。在此,教师身份与政治权力的强关联性,在某种程度上,使得政治权力为教师的社会身份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着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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