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共同体意识与现代国家认同  

——多民族国家如何塑造、巩固和强化现代国家认同

作 者:

作者简介:
林奇富(1975- ),男,吉林大学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副教授,行政学院博士,从事国家理论,政治代表理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研究。长春 130012

原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内容提要:

共同体是指那种经历持久共同生活、具有传统的自然感情、紧密相连的人群通过密切交往形成的有机集合体。共同体天然排斥隔阂,共同体的价值在于它不仅能有效化解区隔,还能为内部民族有效建构国家认同提供动力。国家认同的实质是建构民族的共同体意识,使领土内的所有民族都产生归属于政治共同体的心理感觉。共同体意识包括基于历史的相互承认和基于主观感觉的紧密联系性等两个层面。在多民族国家内部族群间倡导以包容、团结和发展为特征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不失为一种消除族群隔阂和族群疏离现象、化解竞争性民族主义和次生民族国家建构认同性危机的重要策略。以命运共同体建构现代国家认同,既要超越多元主义认同建构策略只重视包容和多元价值的局限,又要克服超民族认同策略中“轻理解、重共识”的一体化认识偏差。命运共同体意识不仅倡导基于平等和理解的包容性承认,更应体现基于一体化团结和发展的紧密联系性价值追求。“多元一体化”是以命运共同体意识建构现代国家认同的基本原则,多元不仅包括国家应认真对待个体的权利多元性的利益诉求,更应包括对内部族群的多元文化权利给予合理而充分的回应;一体化是要在尊重族群差异的基础上,通过族群间交流和融合使多元认同在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交叉性价值共识,进而呈现出明显的国族特性。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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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6)08-0066-08

      不管现代政治学教科书中如何强调地方性社群、阶级(阶层)或“普遍公民身份”对于现代国家认同建构的重要性,但仍不可否认的是,民族(ethnic groups)①依然是现代政治共同体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建构和维护国家认同的重要力量。作为一种以地域、语言、传统、宗教或血缘等为标识的文化共同体,民族具有强大的感召力,是那个“主宰我们的生命、建构我们的政治和激发我们的爱国热情”的重要力量之一[1]。作为一种历史生成的文化共同体,民族的强大感召力来自对共同体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不是源于外部的社会逻辑,也不是源于任何经济的成本-收益的分析”[2]5-6,而是源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内在共同理解,这也是那些试图看似合理的用经济发展思维解决族群国家认同问题的方式,在实践中却往往难以奏效的主要原因。正如在多元族群社会中,城镇可以通过集市将附近的人们聚集起来,但却无法通过经济和商业的繁荣,消解族群间文化的多样性一样。在当代多民族国家认同建构过程中,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的确存在着认同张力,这种张力一经与民族主义思潮相结合,就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不确定性,甚至可能带来族际冲突,危及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在现代多民族国家中如何做到既支持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体现国家对少数族群作为差异性文化共同体的尊重、包容和团结,又能克服狭隘的民族主义危及国家的同一性,克服共同体内部民族主义情绪在煽动民族情感、制造民族疏离、破坏社会团结甚至阻碍国家认同的偏激性行动。笔者认为共同体意识对于形成和建构人们的身份认同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唯有在多民族国家内部创建一种基于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族群联系纽带,才能较好地塑造、巩固和强化多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为此,本文将通过阐释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国家认同建构中的作用和意义,进一步探讨多民族国家如何塑造、巩固和强化现代国家认同。

      一、“共同体意识”对认同建构的意义

      共同体(community)是伴随着18世纪以来西欧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巨大变化,思想家为理解城市公共生活的复杂性、多样性,特别是因工业化、城市化所形成的陌生群体道德感和公共精神缺失而建构出来的一种分析性概念。早期对共同体的思考是建立在“城市与乡村对立”[3]基础之上的,认为共同体是一种“以亲密情感、道德承诺、社会凝聚力以及长时间延续存在的”[4]人类集合体。这种集合体区别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偶然性的、松散的、可选择的和出于便利考虑而达成理性同意的人类聚合体。②在当代日常生活中,共同体也是一个被广泛嵌入不同语境使用的复杂概念体系,人们总是在不同场合随意地、甚至“含糊而空洞”③地使用它,如“科学共同体”“产业共同体”,甚至“创意共同体”等等。④这种在语义上对“共同体”与“聚合体”不加区分地使用,使得原本社会学和人类学意义上的、蕴含丰富内容的共同体概念,不仅在内涵上被简化,而且使其所附着的价值和意义也被部分侵蚀掉。本文所指的共同体,是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中严格定义的共同体,是指那种经历过“持久而真正的共同生活”、具有传统的自然感情、紧密相连的人类交往有机集合体。说共同体是一种紧密相连的人类交往有机集合体,是因为成员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会把共同体的道德准则和目标当作自我生存的价值与目标[5]54。杜尔凯姆认为,这些准则一旦被削弱或消解,就会引发混乱,引发孤独、隔阂甚至失去意义的感觉[6]。所以,共同体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本质上不是个体的自我创造、自我独白或自我承认,而是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交往体验和发现。鲍曼指出,在人们的心中,“置身于共同体”总是美好的,尤其当我们提及自我所属的共同体时,不时会呈现出那种萦绕内心的无限荣耀、美好与舒适的景象。共同体的价值就在于它不仅能为我们遮风挡雨,还能化解我们周遭的不安与焦虑:在这里,我们不用时刻绷紧审视和警惕的神经,想象出那陌生的潜伏危机;在这里,不仅有我们熟悉的历史记忆,而且还有我们共同的心愿指引,即便争吵也释放出应有的善意;在这里,我们不仅相互依靠、相互信任,而且也没有人会因为我们的失误而幸灾乐祸,人们总是满怀同情地倾听、相互坦诚地谅解,没有怨恨与报复,只有真诚支持与帮助[2]2-3。

      从鲍曼的理解中,我们可以看出那种由共同体铸就的共同体意识,是人们从观念上把共同体视为一个历史生成、不可分割的总体,一个具有自主价值的人类群体,一个血浓于水、守望相助的精神家园。共同体本身就蕴含着一体化、相互承认、确定性和保护等方面的价值。总体上,不论我们如何阐释共同体,共同体意识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基于历史的相互承认和基于主观感觉的紧密联系性。共同体意识对形成和建构人们的身份认同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共同体基于历史的相互承认,有利于揭示和塑造成员的身份构成。在揭示和塑造每个个体的构成属性上,共同体的力量要远超过单纯的社会聚合体。“共同体所描述的,不只是他们作为公民拥有什么,还包括他们是什么;不是他们所选择的一种关系,而是他们发现的一种依附;不只是一种属性,还是他们身份认同的构成部分”[7]。正是在与他者(其他共同体的成员)的交往过程中,人们发现了自身依附于共同体的身份特征,这些鲜明的特征构成了人们身份认同的重要来源。每个人的国家认同,从表面看是对“我是谁”或“我们是谁”的自我回答,实质上却是个体对构成其群体生活的共同体的历史和现实的判断,“除非我们与某个(或多个)共同体建立联系”,我们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们来自哪里?”“我们的命运如何?”[8]在这个意义上,本文认为国家认同就是个体对所属政治共同体(国家)的一种稳定的归属感。这种稳定的归属感,不是单纯基于个体的法律身份或出生地,而是基于形成其认同感的生活经历、自己视之为与共同体相关联的本质上共通性和一致性的自我识别(self-identification)。自我识别的要素,包括诸如语言、宗教、饮食、音乐、文化价值观等等。这种识别,既是一种基于他者承认的自我识别,更是一种基于文化认同的内在化识别,因为这样,它才与普遍意义上的公民身份存在着微妙的差别。普遍意义上的公民身份,反映的是生活和交往的客观社会关系。一个人的公民身份与其说是自己选择的,倒不如说是由于自己身处的某个境地,被社会的整体网络定格的;而基于他者承认的自我识别,更多地意味着对自己所处共同体的归属性认同想象。一个人的公民身份通过法律规定就可以形成;而基于承认的自我识别,则需要借助个体对共同体想象的内在化才能生成[9]。总之,个体内在化的自我识别和认同想象是揭示和塑造共同体成员身份构成的重要来源。

      另一方面,共同体基于主观感觉的紧密联系性,有利于成员的内部团结,焕发个体对集体的忠诚感和认同感。共同体内部的紧密联系性,即共同体成员生活在“相互依赖的关系中”[10],形成“在一起”的生存状态。滕尼斯指出,“在一起”是在“对共同体相互依赖状态彼此确认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共同体富于生命力的心灵和灵魂”[11]。由此看出,基于主观感觉的紧密联系性,是建立在共同体成员相互依赖状态确认基础之上的。这种确认是成员对共同体内部共享要素的确认(共享要素包括土地、历史记忆、生活方式、语言、血缘、传统文化、仪式和制度等等);这种确认不是个体单纯追逐利益的合理算计,而是内部行动者归属于同一共同体的主观感觉。韦伯清晰地指出两者之间差别:共同体的紧密联系性是“主观感觉上的”,“非建立社会关系本身所具有的合理性”基础上的[12]。也就是说,相互依赖的主观性,不是相对客观性而言,而是相对于合理性而言的。滕尼斯将之称为“直接的相互肯定”的“本质意志”,它与“理性化”的社会“选择意志”形成鲜明对比[5]43。这种“主观感觉上的”相互依赖,客观上构成了共同体内部团结和忠诚的源泉,这也是共同体本身可以为个体参与集体行动提供强大动力的原因:一旦政治共同体遭遇困难或面临外部威胁时,每个成员可以根据自己与所属共同体的关系,修正自己对各种行动方案的思考,选择最有利于维护共同体的那种行动方案。成员对共同体基于主观感觉的紧密联系性的把握,体现为共同生活历史所形成的和共同习俗所延续的价值和观念。它的存在,不仅使共同体可以指导成员的个体行动,而且也是当共同体成员发生冲突时内部可以取得一致性解决方案的基础[13]。可以设想,一个缺乏主观紧密联系性的社会,即使引入了民主,也无法带来必要的认同、团结和忠诚。因为在那样的社会里,民主充其量只是为自由争吵带来更大的空间,甚至连长期的争吵都难于持续。民主可以解决发言权的问题,但最终却无法解决共同体的内部价值和观念分歧。一个政治共同体,如果价值和观念分歧都达不成相互理解,民主反映的只会是弥散的共识或意见。现实表明,没有融合、没有理解、没有倾听的社会是可怕的。泰勒指出,失去“在一起”的主观紧密联系性,即使再先进的民主体制也无法成功运转[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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