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叙事形式研究的必要性  

——兼论族裔文学与文化批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凌津奇,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英文系教授,亚裔美国研究系主任。他是Narrating Nationalisms:Ideology and Form in Asian American Literature(Oxford UP,1998)和Across Meridians:History and Figuration in Karen Tei Yamashita's Transnational Novels(Stanford UP,2012)两本专著的作者,以及Asian American Literature:A Reader's Guide to Essential Criticism(London:Palgrave Macmillan,forthcoming)一书的编者。他刚完成了两部重要的书章:“Speculative Fiction”(Routledge,2014)和“Asian American Short Fiction and the Contingencies of Form,1930s to 1960s”(Cambridge UP,2015)。2014年9月,他应江西师范大学叙事学研究中心傅修延教授邀请,在江西师范大学举办了一个系列讲座。本文是凌教授根据系列讲座内容整理、修改而成,美国 洛杉矶 CA 90095-1530

原文出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以西方文化批评和族裔文学研究作为切入点,探讨叙事形式在文学研究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讨论的问题包括国内文学研究在社会想象和学术语境方面与资本主义条件下进行文学研究的差别、形式在中西方批评话语中的不同地位、形式与西方历史主义之间的关系,以及发掘源于中国的文学研究思路和批评潜力的必要性。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5 年 1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79(2015)01-0054-06

      本文以我从事的亚裔美国文学批评作为切入点,对文学叙事形式研究的必要性作一些初步思考。在美国,亚裔美国文学的诞生、演进和持续发展都离不开一个大的语境,那就是文化研究的兴起。文化研究是一种后现代批评方法,它在1980年代和九十年代主导了西方一些最前沿的人文和社会科学话语形态。在文学领域,文化研究至少在两个方面试图改写传统的文学研究:1)它将文学意义的生成从文本内部挪到了由作者、读者和理论家共同建构的跨学科空间。文化研究因此催生了一种既能认真聆听叙事,又能将文本充分语境化,还能在理论高度上对文学关注进行总体性思考的读者。2)它动摇了传统的文学价值体系,通过祛除将文学分为主流与边缘、严肃与大众的等级阶序,引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文类革命。

      一、美国族裔文学的攀升与中国国情

      文学的文化研究有若干个源头。其中有强调读者作用的接受美学、对历史宏大叙事的哲学批判、对知识与权利之间纠结关系的思考、对西方文明及其二元对立逻辑的解构,和以发掘被遗忘和被抹杀的非官方历史为己任的社会史(social history)的兴起。就文学的文化研究来说,影响最直接的莫过于后结构主义在1970年代提出的“叙事”(narrative)概念。后结构主义“叙事”认为,语言的每一个具体发声都是明示(metonymic)和暗示(metaphoric)的共同组合,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文学语言和非文学语言之间,以及文学性和非文学性之间的区别。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十九世纪黑奴文学的重要文献,《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手记》(Frederick Douglass Papers),①以及华裔美国作家汤亭亭的回忆录《女战士》(The Woman Warrior,1976),才从非文学的文类堂而皇之地进入了1990年代之后的美国文学正典。

      与此同时,国内学界对族裔文学研究的质疑却不绝于耳,令人感到有些费解。笔者认为:其一,轻视族裔文学研究在西方是一种已经过时的文化品味,这种文化品位与西方主流思想界1970年代以来发生的一系列重要变革是完全脱节的;其二,对西方传统文化形态的崇拜和对西方非传统视角或发声主体的不信任,这反映的不仅是学者人文知识结构方面的缺失,而且也是对现代性本质的一种误解。在21世纪仍然用这种老眼光解读西方文明甚至带有一定的政治风险。因为经过如此定义的所谓欧美文化精髓和欧美核心知识形态,间接地确认了已经被证明大有问题的欧洲中心论,与这种意识形态缠绕共生的欧洲殖民历史的合法性,以及关于文化和种族他者的若干东方主义假设。

      反观族裔文学研究在国内的发展状况,确实有些不尽人意。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类领域想要赢得同行们的尊重好像还有不少路要走。因为该领域目前实践的大都是一些关于文学的外围研究。关注点大多集中于文学的主题思想和社会意义、作家的文化政治策略、作品中人物的文化身份,或者跨文化背景资源的异同等。其中鲜有关于文学再现的虚构性和文学中介效应的分析,基本上是一种关于文学的社会研究。这类族裔文学研究的风险在于,它可能间接地印证一些人对族裔文学的偏见。那就是,这种文学作品不过是一种能体现透明文化价值,不用严谨的学术思考就能够理解、把握和总结的幼稚再现艺术。

      缺乏对文学形式特征的深入探究,这大概是国内外国文学研究中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众所周知,国内外国文学研究长期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强调文艺的倾向性、号召作用和正面社会效应。也就是说,文学说什么比文学怎么说更重要;而且只有当文学的言说方式有助于文学所传达的社会和政治信息时,文学才能成其为好文学。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文学的美学研究,就成了解放后国内外国文学研究领域中一个多少有些先天不足的领域。我认为,这种情况好像至今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

      在文革结束后的三、四十年间,学者们针对这种情况曾多次呼吁国内人文学界尽快补上西方形式主义的必修课。我本人十分赞成加强文学的形式研究,但认为学者们关于补形式主义课的提法值得商榷,因为中国并不具备西方形式主义产生和运作的基本社会与人文条件。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形式主义赖以存在的直觉主义(intuitionalism)和唯心主义智性传统。前苏联对这类西方传统一向敬而远之,认为它们与文学内容决定文学形式的理念相去甚远。匈牙利马克思主义批评家卢卡奇(Lukács)对与直觉主义关系密切的心理分析也充满疑虑;他与阿多诺(Adorno)、布莱希特(Brecht)和布劳克(Bloch)在1930年代那场关于现实主义还是现代主义之争的焦点,就是他认为现代主义文学采取的自我指涉(self-referential)文本策略使文学失去了基本的再现功能和社会效应。而现代主义内向策略的文化基础则是知识分子与社会的极端疏离感,以及能容纳极端个性化艺术的社会空间。这些成熟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语境在中国也是不存在的。

      在某种意义上,传统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对诸如欲望这类有关内在的过程并不是很感兴趣。正因为如此,我们要特别感谢法兰克福学派从1920年代起就尝试着将马克思主义和弗洛伊德主义进行嫁接,试图用这种方式来丰富马克思主义的文学与文化批评。②通过以上实例我想说明的是:历史主义在界定自我的过程中,应当能与黑格尔、康德、尼采、博格森和海德格尔的非理性主义思想体系进行建设性的对话。否则,我们就不太可能全面把握马克思、卢卡奇、布莱希特、伊格尔顿和詹姆逊提倡的历史主义程序,也不可能看清福柯、德勒兹、里欧塔和德里达等人提倡的思想体系为什么存在一些认识论缺陷。更重要的是,只有了解直觉主义和唯心主义在西方社会存在的历史和语境,我们才能认识到:为什么西方人文知识分子能对这些思潮趋之若鹜;为什么欧美形式主义实践在中国是不可能复制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