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I20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39-8041(2013)11-0107-11 中国古代小说的文体研究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引起了小说研究者的注意,如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颇多关注小说文体的演进,提出了不少小说的文体或文类概念,对后世的小说研究影响深远。胡怀琛《中国小说研究》单列专章《中国小说形式上之分类及研究》,将古代小说划分为“记载体”、“演义体”、“描写体”、“诗歌体”四种体式。①郑振铎《中国小说的分类及其演化趋势》则将古代小说分为“笔记小说”、“传奇小说”、“平话小说”、“中篇小说”、“长篇小说”五种形式。②而日本学者青木正儿在其《中国文学概论》中提出了“笔记小说”、“传奇小说”、“短篇小说”、“章回小说”的小说文体概念。③可见小说文体之分类已在当时成为小说研究的重要内涵,并形成了相对统一的区分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的核心概念。虽然这些概念折中于传统与西学之间,带有明显的西方小说痕迹,如“短篇小说”、“中篇小说”等,但毕竟为后世的小说文体研究奠定了基础。一些在后世小说文体研究中已然固定的概念如“笔记小说”、“传奇小说”、“话本小说”(“平话小说”)、“章回小说”等在此时期均已出现,且逐步为学界所认同和接受,成为中国小说史研究中约定俗成的概念术语。小说文体研究在以后的小说研究领域中曾经历了一段颇为漫长的沉寂阶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古代小说研究主要沿着作家作品考订、思想艺术分析、题材类型和创作流派研究等方向展开,文体研究主要停留在篇章体制特征的介绍层面。学界重提小说文体研究大致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其因缘主要有二:一是观念的改变,学界反思以往“重内容轻形式”的研究格局,文体研究重新成为大家关注的重要对象;二是西方小说研究“文体学”、“叙事学”等理论方法的引进。两者合力促成了中国小说史研究从题材引向了文体,开拓了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的视野和领域。如石昌渝《中国小说源流论》(三联书店,1994)、董乃斌《中国古典小说的文体独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等专著均有开创之功。同时,小说史研究中还出现了一批分体小说史专著,④但这些分体小说史或主要罗列作家作品,或主要概括几个发展阶段的创作态势、题材主题、艺术特色,并未把小说文体从整个创作中独立出来加以考察,只是以“分体”的形式按照传统研究思路撰写小说史。进入新世纪以来,小说文体研究有了长足的发展,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出现了一批明确以“文体研究”为标目的小说研究论著,⑥相关论文更是举不胜举,借鉴西方“文体学”、“叙事学”理论研究中国古代小说文体也呈兴旺之势。所有这些都说明了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梳理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的历史脉络,我们认为,小说文体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或许还需解决三个问题:“细化”、“深化”和“本土化”。具体而言,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应着重处理四种关系:“中”与“西”的关系、“源”与“流”的关系、“动”与“静”的关系和“内”与“外”的关系。以下我们分而论之。 一、“中”与“西”的关系 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与“西”的关系问题乃“老生常谈”,但却又无法绕开。这是晚清以来一直延续、至今仍未能解决的问题,影响了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小说史学科的生成和学科内涵的构成。其中有两个方面最为人注目且影响深远,一是关于“小说”的观念,二是关于小说的研究方法和价值标准。 经由晚清的过渡,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建立了“现代”学术框范,开启了“全新”的“现代小说学术史”,而所谓“现代学术”的建立和开启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小说研究的“西化”——以西方的观念和方法从事中国传统小说的研究。 一般认为,现代“小说”之观念是从日本逆输而来的,“小说”一词的现代变迁是将“小说”与“novel”对译的产物。近代以来,小说之研究受日本影响显而易见,其中最为本质的即是小说观念,而梁启超和鲁迅对后来小说之研究影响最大。经过梁启超等“小说界革命”的努力,小说地位有了明显的提升,虽然近代以来人们对传统中国小说仍然颇多鄙薄之辞,但“小说”作为一种“文体”的地位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的言论在20世纪初的小说论坛上成了一个被不断强化的观念而逐步为人们所接受。⑦而鲁迅等的小说史研究更是以新的文学史观念和小说观念为其理论指导,其中最为主要的即是小说乃“虚构之叙事散文”这一特性的确立。故小说地位的确认和“虚构之叙事散文”特性的明确是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形成全新格局的首要因素。这一新的研究格局对于中国小说史学科的构建意义是深远的,其价值也毋庸置疑。⑧但由此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将小说与“novel”对译,其实只是汲取了中国古代“小说”的部分内核,它所对应的主要是元明以来的长篇章回小说。因为“novel”本身就是指西方18、19世纪以来兴起的长篇小说,它与章回小说有外在的相似点,如虚构故事、散体白话、长而分章等,故而如果仅将章回小说与“novel”比附而确认其特性和价值,尚情有可原。但问题是,20世纪以来的中国小说史的学科构建从一开始就“放大”了与“novel”的比照功能,将其显示的特性作为观照中国古代小说的准绳。 20世纪以来对于中国古代“小说”观的认识基本依循西人的路数。但人们也无法回避“小说”在中国古代的丰富内涵及其指称对象的复杂性质,于是探寻“小说”的语源及其流变成了学界绵延不绝的课题,尤其是近三十年来,考订“小说”的文章充斥于报刊。但不无遗憾的是,人们虽然承认了“小说”在中国古代的丰富与复杂,然西人的“小说”观仍然是横亘在绝大部分研究者心目中一根无可逾越的标尺。要么是从“进化”的角度梳理“小说”的流变,探寻其最终符合西人“小说”观的发展脉络;要么干脆以“两种小说观”标目,认为中国古代有小说家的“小说观”和目录学家的“小说观”,前者是指“作为散文体叙事文学的小说”,后者“并不是文学意义上的小说”,“是属于子部或史部的一类文体”,而其中之“分水岭就是实录还是虚构”。更让人遗憾的是,当人们区分了这两类“小说”之后,研究的重心就自然转向了前者,而仅将后者视为“只是文学意义上的小说的胚胎形态”加以适当的追溯。⑨不难看出,在这种研究路向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西人的小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