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十七年”文学批评中的“进步”理念及其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寇鹏程,西南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邮箱:koupengcheng72@163.com。

原文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进步”一词本身是指科学技术上的不断发展。中国传统文学中的“进步”通常是指反对“复古”,提倡一代有一代的文学的“新变”观念。而现代文学中的“进步”则是在进化论基础上的一种演进观念。这些更多的是一种时间上的线性前进的观念。建国后文学“进步”的内涵则主要是指“人民群众”的文学、“革命”的文学、“无产阶级”的文学与“现实主义”的文学等,与此相对的就是落后的文学。“进步”的内涵主要是指政治上的进步,从纵向的时间进步走向了横向的理念进步。文学本身的丰富性与这一时期进步观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体制内文学政治话语权的直接转化,这些造成了“十七年”时期文学自由创造空间的相对狭小,对文学的多样性、丰富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束缚。这种“进步观”有时代的必然性,但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5 年 11 期

字号:

       “十七年”时期,“进步”成了文学批评的首要标准,只有进步的作家才有存在的合法性,那些不进步的反动作家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像徐志摩、沈从文、梁实秋、林语堂、周作人等不进步的作家,就被逐出了文学史,钉在了耻辱柱上。“进步”对于“十七年”文学来说是一个生死攸关的事情,是那时候文学批评的核心理念之一,其“影响因子”是巨大的。但是,文学究竟怎样才是“进步”的呢?“进步”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呢?这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进步”的观念

       单就“进步”这一概念本身来看,它的内涵主要是指启蒙运动以来人们对于科学技术不断向前发展的肯定与信仰。英国历史学家约翰·伯瑞在《进步的观念》中认为“进步”是一个晚近的概念,古人没有“进步”的观念,他认为直至16世纪,“进步”观念才逐渐出现。孔多塞在《人类精神进步史概要》中明确地把“进步”和科学发现的多少结合起来,提出科学的发现越多,人类越进步,越幸福。这奠定了启蒙运动式的“进步观”,进步就是科技的进步,就是对外在世界的掌握。康德就曾经说:“我自以为爱好探求真理,我感到一种对知识的贪婪渴求,一种对推动知识进展的不倦热情,以及对每个进步的心满意足”(卡西尔《卢梭、康德、歌德》2)。由此可以看出,通常所说的进步实际上主要是指科学技术上“真理”“知识”的新发现。冯友兰先生在《人生哲学》一书中把笛卡尔、培根、费希特等人列为“进步派”,认为:“进步主义之根本观念,乃以为人与天然,两相对峙,而人可以其智力,战胜天然也”(冯友兰《三松堂全集》2:132)。因此,“进步”是以人对于自然界的无限胜利为其根基的,是对于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前进的一种信念。

       而就中国传统的文学而言,我们的文学批评注重“虚实”“形神”“味道”“境界”“言意”“意境”等,还没有就文学整体上如何“进步”展开论述。如果说我们传统文学中有自己的进步观,那主要是指文学中的“通变”观,认为文学总是要变化的、前进的,不必因循守旧,一个朝代有一个朝代的文学,天下没有百年不变的文章,要善于肯定当今的文学,文不必秦汉,诗也不必盛唐,由此展开了与那些“复古派”的斗争,在此意义上反对复古就是进步。在中国文学领域里,“落后”通常与“复古”连在一起,而“进步”则与“新变”连在一起。雁冰在《文学界的反动运动》中就曾指出:“文学上的反动运动的主要口号是‘复古’”(《文学运动史料选》1:293)。因此,以《周易》“参伍以变”的“至变”思想为基础的“求变”观念成了中国古代文学“进步”的主要内涵。

       晚清民国以来,由于国门打开,西学进入,在列强的侵略下,我们有了强烈的“落后”感,也就由此开始了强烈的“进步”追求,有了最迫切的“进步”概念,“进步”也就和近代中国的“现代”追求连在了一起,成了一个现代性的标志。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中希望“新青年”有六项品质之一就是“进步的而非保守的”,在《新青年宣言》中也明确提出“我们理想的新时代新社会是诚实的、进步的”,他明确运用了“进步”这个词。但是陈独秀解释“进步”的时候,主要也还是以一种时间演进的观念来解释的,他说:“不进则退,中国之恒言也。自宇宙之根本大法言之,森罗万象,无日不在演进之途,万无保守现状之理”(《独秀文存》5)。由于当时“进化论”的巨大影响,不进步就要被淘汰的观念深入人心,陈独秀的“进步论”某种意义上就是“进化论”的“演进”,就是不“保守现状”的“物竞天择”。在这种“进化”的“进步观”看来,中国的文学需要“进化”革新,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胡适的“文学改良”就是奠基于“文明进化之公理”的进化论基础上,他认为“古人已造古人之文学”,所以“今人当造今人之文学”,古人之文言已经没有进步性,所以现在要改良,要以白话为正宗,文学才能进步。在胡适看来,社会在进化,文学也要“进化”,也要“改良”,要“改良”才“进步”,这成了一个从进化到进步的完整链条。胡适所谓“历史的文学观念”“历史进化的眼光”都是在“进化论”基础上的一种时间演进,并把这种后代不重复前代而必然进行的革新作为“进步”的象征。所以,这一时期的文学“进步观”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文学“进化观”,茅盾在《新旧文学评议之评议》中就说:“我以为新文学就是进化的文学”(茅盾《茅盾选集》5:12)。谭正璧写了一部《中国文学进化史》,将中国文学分为“进化”与“退化”两类,并且把“进化的文学”作为文学的正宗。而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中也提出:“文学的发展,必然也是进化的而不是停滞的了”(《中国文学发展史》上1)。可以看出,进入现代文学以来,我们有了文学“进步”这个概念,但是这时“进步观”主要还是一种时间上的“现在”必然要与过去不同的“进化”观念,是一种“进化论”基础上的“演进”观念。

       建国后,“进步”成了我们评价文学作品的首要标准。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无产阶级对于过去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必须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而分别采取不同态度”(《毛泽东选集》3:869)。由此,有无“进步”意义成了我们衡量一部文学作品的前提条件。那么,现在最关键的是究竟怎样才是“进步”的呢?这时候我们的进步观已经不再仅仅是一种泛泛而论的“进化”论的时间演进观了,它有着自己明确具体的内涵规定性。这种文学“进步”观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