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程的文化学诠释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攀峰,女,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研究方法,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教育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伴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和文化研究的兴起,从文化学视角来认识课程问题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课程研究范式。学校课程的文化学内涵主要表现为:课程目标是对文化价值观的设计,课程内容是对文化的选择和重组,课程实施是对文化的活化和传递,课程评价是对文化的反思和引领。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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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5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311(2015)5-0100-05

      学校课程原本是人类文化史的浓缩与精华,起源于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需要。然而,人们一度忽视了对学校课程进行自觉的专门的文化学研究。长期以来,受工具理性的影响,人们仅仅把课程视为社会文化传承的工具,课程与文化之间是部分与整体、工具与实体的关系,导致学校课程文化性和主体性的缺失。近十年来,伴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和文化研究的兴起,课程研究者的文化自觉意识大大增强,开始从文化学的视角对课程问题展开深刻的理论思考与现实分析。可以说,当代课程研究步入了一个“文化时代”。从文化学的视角重新理解课程,有助于还原课程的文化本体性、重建课程的文化主体性,由此,课程不仅是人类文化传承的工具和载体,而且课程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是一种独特的教育学化和人学化的文化,具有“人为”的活动性和“为人”的价值性特征。伴随着课程改革文化自觉意识的增强,从文化学视角来认识课程问题,深入课程研究的内部,探讨学校课程的内在规定性和基本特征,能够逐渐形成一种重要的课程研究范式,并将日益焕发其生命力,成为当代课程研究者的历史使命。①具体来说,学校课程的文化学内涵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课程目标是对文化价值观的设计

      价值观是文化的重要内核,是构成社会文化的“无形的骨骼”。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就是一种价值观念体系,这种价值观念体系支配着个人及社会团体的日常生活方式。社会学家韦伯曾提出一个著名的社会学假说:任何一项伟大事业的背后都存在着一种支撑这一事业,并维系这一事业成败的无形的文化精神,他称之为“社会精神气质”。[1]学校课程不仅是向学生传授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且要向他们提供一种理解现实社会、构建理想生活和美好未来的价值观念。课程目标就是特定的文化价值观在课程领域的具体化和操作化。任何课程目标都是以一定的文化价值观为指导的,是一定的文化价值观的反映。明确课程目标的价值取向,有助于提高课程目标制定的自觉意识和自主水平。

      (一)课程目标取决于一定的文化价值观

      从历时态的角度来看,课程目标取向的历史演进背后潜藏着文化价值观这一无形推手。古代社会,“普遍性目标”是中国和西方教育实践中的课程目标形态,它是将国家的普遍性意识形态和一般性政治需要直接作为课程的指导规范和发展方针,体现为一种“普遍主义”和“国家主义”的价值观。20世纪初至60年代末,“行为目标”由博比特、查特斯、泰勒和布鲁姆等人提出,曾一度主导20世纪的课程领域。它以可操作的行为方式陈述课程目标,指出课程会引发学生的行为变化;以对行为的有效控制为核心,在本质上反映了一种“技术理性”和“科学主义”的价值观。20世纪70年代,“生成性目标”由杜威、斯滕豪斯提出,是在学校情境中随着教学过程的展开而自然生成的课程目标,强调教师、学生与教育情境的交互作用,伴随着教育情境的变化和问题解决的过程,在本质上反映了一种“实践理性”的价值观。20世纪80年代,“表现性目标”由艾斯纳提出,它关注每个学生在具体教育情境的不同际遇中所产生的个性化表现,旨在追求学生反应的多元化、个性化和创造性,把课程视为提升个性差异和发挥主体性的过程,在本质上反映了一种“解放理性”的价值观。[2]可见,以上四种课程目标取向的历史流变体现了时代价值和人类精神的发展变迁,揭示了课程领域追求人的主体精神和人性解放的文化历程,反映了课程目标取向与文化价值观的有机联系。

      (二)课程目标需要平衡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文化张力

      从共时态的角度看,课程目标的确立要解决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与满足学生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为此,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和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之间的文化张力构成了课程目标确立的基本依据。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关注学生的个性与需要,把满足学生的需要和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作为课程目标的根本;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强调社会的需要和外在的规范,把满足社会需要和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发展作为课程目标的根本。长期以来,由于受我国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影响,学校课程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课程目标在于培养“贤人”和“君子”,课程致力于体现国家与集体的根本利益,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意识和伦理道德,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具有社会本位的价值倾向性。恰如韦伯所说,中国儒教和道教所孕育的是一种不同于西方经济理性主义的保守主义文化精神,它阻碍社会的理性化进程。面对中西文化的交汇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我国学校课程目标要协调社会发展需要与学生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还要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在促进学生掌握科学文化和知识技能的同时,还要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帮助他们理解生命意义和生活价值;在发展社会经济与增强国力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的自由个性、主体精神和独立人格。

      二、课程内容是对文化的选择和重组

      人类的文化经验不可能通过生理遗传的方式获取,只有通过学校课程对文化的自主选择、全面整理和系统组织,将人类文化的精华要素保存完好并世代相传。从这个意义上看,学校课程是一种文化选择和文化传承的活动,它在文化选择和保存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人类知识日新月异、浩若烟海,而学生的学习时间和精力极为有限,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人们就根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从知识形态的文化中选择和撷取相关的课程要素。为此,学校中传递的课程内容就是从浩繁庞杂的人类文化中提炼出来的思想精粹,是人类生产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的文化经验。

      (一)课程内容的选择是一种文化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过程

      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一直都是课程改革的核心问题。学校课程通过自身的文化选择功能回答了这个问题,即凡是学校课程选择和传授的知识一定是最有价值的知识,一定是社会公认的优秀文化,一定是学生未来学习和工作必备的文化基础。一旦某种文化被学校课程所选择和吸收,它就获得了一种学校教育中的制度化身份和合法性地位,它就成为了现代社会中学生必备的知识要素和文化典范。对于学生而言,只有掌握了这些制度化的课程内容,才能提高自己在未来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对于国家而言,只有让学生掌握这些课程内容,才能提高全民的文化素养,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国家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课程内容的文化选择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文化自身的传承和创新、发展和进步,而且将以其合理的文化选择和广泛的文化传播极大地影响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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