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国文化马克思主义背景下的意识形态理论的特殊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小燕,西北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9 胡小燕,女,湖南常德人,从事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

原文出处: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英国文化马克思主义者在运用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时,并没有完全照搬原有的理论模式。他们从意识形态与形式的关系入手,从整体的文化的角度,研究意识形态与文学、文学形式以及作为文本的通俗文化形式,如电影、电视、广告等媒体话语中所体现出的意识形态以及权力的压迫与争斗,以及艺术生产形式之间的关系。这种研究视角,克服了原有理论体系过于依赖无意识等心理因素的弊端,将意识形态与文学、文学理论、文本形式以及艺术生产形式等形式结合起来,进一步确证了意识形态的物质性。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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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152/j.cnki.xdxbsk.2015-01-015

       在反思基础与上层建筑模式的过程中,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英国文化马克思主义者广泛借鉴阿尔都塞(Althusser,L.)的意识形态理论,但是他们并没有完全照搬。在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文学理论中,文学作为意识形态与科学之间的桥梁既体现意识形态又在无形中体现出对意识形态的批判。阿尔都塞所强调的文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特殊关系,指的并不是广义上的文化,而是精妙的艺术形式,他少有的关于文学艺术的评论都只涉及传统意义上的绘画和戏剧,并没有包含通俗文化、工人阶级文化等。其实在阿尔都塞的理论系统中,通俗文化似乎是排除在具有揭示功能的文学艺术之外的,甚至在他的早期作品《论婚姻的世俗性》中,他将法国社会中的一种新型婚姻关系看成是一种新的统治方式,即一种意识形态的方式,也就是说,普通人中所流行的文化可能会是完全的意识形态的。而英国文化马克思主义者在运用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时,并没有把研究的范围仅仅局限在文学领域,而是从整体的文化的角度,研究意识形态与文学、文学形式以及作为文本的通俗文化形式,如电影、电视、广告等媒体话语中所体现出的意识形态以及权力的压迫与争斗。同时他们也接受了结构主义的研究方式,借鉴了语言学、符号学、精神分析、话语分析所取得的成果,对具体的文化样式进行文本式的解读。总的来说,英国文化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形式并非仅仅是形式主义意义上的文本形式,而是包含了更多的社会内容的形式,如生产出版形式、作者的阶级地位等,也就是说他们反对意识形态在文本形式内部的自我生产,主张从广阔的社会形式来考察文学以及文化的意识形态性。同时,英国文化马克思主义者积极地探讨了文本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不是简单的反映与被反映,文本不是意识形态的直接反映,意识形态不是文本的微观宇宙,文本是意识形态的生产。从宏观的角度来说,艺术作为一种生产活动,艺术生产形式也体现出意识形态的内涵。

       一、文学以及文学理论的意识形态维度

       在英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传统中,从考德威尔(Caudwell,C.)开始就试图构造一种“文学社会学”的批评方法,但是他的这种方式我们只能看成一种涉及人的生理、心理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庞杂的批评方式[1](P1-6)。威廉斯(Williams,R.)虽然批判了考德威尔的这种“文学社会学”的庸俗和机械,但是他并不否认文学与社会学之间的联系,文学批评必须要考虑文学的生产、传播以及交换的过程。但是在伊格尔顿(Eagleton,T.)看来,这种文学社会学的方法并没有彰显整体的文化生产中意识形态因素的运作,以及文化文本对意识形态的生产和影响。也就是说,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批评就是要挖掘文本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发展关系。具体而言:

       首先,伊格尔顿认为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种学院式的研究方法,而是可以切实地运用到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的指导方法,能够运用到真实的阶级斗争、社会变革中去,具有明显的实践性。在伊格尔顿看来,文学价值的体现是通过它的意识形态性来体现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核心就是要寻求意识形态形式与文学形式之间的关系,即它们之间是如何独特地结合在一起,并保持相对的独立性的。可见,伊格尔顿在此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批评的一个重要的维度——意识形态维度。伊格尔顿指出,一种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也是某个时代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历史的一部分。在《二十世纪文学理论》中伊格尔顿分析了浪漫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理论、现象学、存在主义等文学理论的意识形态属性,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纯’文学理论只是一种学术神话”,“文学理论不应因其政治性而受到谴责”[2](P196-197),文学理论都具有意识形态的维度。

       值得指出的是,关于文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伊格尔顿指出容易出现两种极端:一种是“庸俗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文学作品仅仅是对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反映;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文学作品是对其所处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挑战,真正的艺术揭示的是意识形态蒙蔽之外的社会真正的现实。这种观点以恩斯特·费歇尔(Fischer,E.)为代表。这两种观点在伊格尔顿看来都过于简单,他受阿尔都塞及马舍雷(Macherey,P.)思想的影响,认为艺术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但并不是简单机械地对应或反抗某种意识形态。文学作品既受制于意识形态又与意识形态保持一定的距离。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下,艺术作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它只可能反映这种历史状况下的意识形态,不可能获得什么超越性的真理,艺术唯一所能做的只是以一种特殊的形式来摆脱意识形态的“幻觉”,将其固定在某种“虚构”的界限内,与其保持距离,从而获得认识[3](P22)。可见艺术与意识形态的联系就不是一种直接的反映关系了,有了一种距离。要实现真正有效的文学批评,伊格尔顿称之为“科学的批评”[3](P23),就应该从作品的形式结构开始分析其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

       二、文本形式与意识形态

       伊格尔顿认为马克思主义批评着眼点在于寻求意识形态形式与各种文学形式要素怎样独特地结合在一起,从这些认识中来达到对当下的意识形态、社会现状的理解,同时还将文本生产传播方式等物质性的因素考虑在内,这样从文学作品的分析中得出的就不仅仅是人类的精神状况,而是整个历史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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