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有效性与伦理性的关系及其整合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小红(1979- ),女,甘肃平凉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生(重庆 北碚 400715);广西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广西 南宁 530004

原文出处:
课程·教材·教法

内容提要:

在教学活动中,以人的幸福为旨归的有效性和伦理性之间是内部一致的,且关系共存、价值共享、实践共行。要实现二者的有效整合,教学要在知识上以“善”御“真”,促进学生在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综合提升;教学要在规范上以“善”致“善”,构建责任自识的师生关系,培育教师的教学伦理敏感性,引导教师在教学伦理维度上的自我反思和叙事交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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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0186(2014)12-0039-06

      求真与致善,是教学活动的存在方式,更是其不同层次的追求和内在特征。在教学实践中,它们表现为教学的有效性与教学的伦理性。①近年来,人们对教学在追求有效性过程中的若干问题深刻反思,对教学如何追求伦理性的策略各抒己见,但关于教学的有效性和伦理性之间的本质关系,在教学实践中共存方式以及对教学的共同作用等理论问题,未能很好地回答。同时,有关教学的有效性与伦理性的共生研究,缺乏一条整合之路。鉴于此,本文试图阐述教学有效性与伦理性的逻辑关系,并尝试提出整合的途径。

      一、教学有效性与伦理性的现存问题

      教学自产生以来,人们即追求它的有效性。然而,时下人们追求有效性的方式和后果,却大多是教师教的有效、课堂教学的高效,是以智育考试为主的考试高分。教学忽略了从学的立场看待教学实践,忽视了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关注和教学的教育性关注。教学对其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无法量化的东西,关注不多。例如,它可能没有充分发展语文教学的工具性和人文性价值,以及数学和外语教学的美感性和教育性;它可能不太关心教学过程中如何形成负责任公民的价值观、态度与情感;它可能把健康体魄的锻炼、健全心智的养成放在考试之后;它不像重视智育那样重视学生的劳动能力和生存能力的培养。总之,它重视智育的有效性并把它置于教学的重中之重,而轻视其他几育并将它们置于次要位置。事实上,所有这些在学生的发展中不应存在主次之分,它们都是做人的学问,在人的终生发展中,作用应该同等重要。

      教学伦理自产生以来,人们也追问它的伦理性。但追求伦理性的背后,却是另一种画面:内涵丰富的教学基本被窄化成了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了“人性的蒙昧,师生自由精神的缺失、知识与德性的割裂、教学与生活的分离”。[1]教学,甚至把启发异化成灌输、把优秀率的评价简化为考试分数的拔尖率。如此,教学的伦理性,在追求有效性的名义下被遮蔽了。[2]针对此种现象,学者们用“教学行为的伦理缺失”“教学道德性的偏失”,来表达对教学活动中存在的无伦理、不道德现象的担忧。有学者提倡,教学不应该以有效性的效率为核心,而应以伦理性的道德为核心,将追求个体的精神自由置于首位,[1]兼顾有效性与责任。[3]

      至此,我们要深思三个问题:其一,教学的有效性与伦理性,在教学中具体指什么?其二,从学生的发展这个角度考虑,教学会存在以有效性为核心或者以伦理性为核心这个问题吗?其三,教学的有效性和伦理性,它们在教学中有什么关系?能区别孰重孰轻吗?

      二、教学有效性与伦理性的基本关系

      教学的有效性与伦理性是教学的两个维度,对教学而言,它们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仅仅合乎片面“伦理”的教学,有可能冒了“伦理上使人振奋”“事实上一事无成”的危险;另一方面,仅仅注重效率或者效益与效果的教学,如果无视教学的伦理道德本性,便可能沦为“失却灵魂的行动”[4]。综观我国当前的教学伦理相关著述,不仅关于教学有效性与其伦理性关系的探讨非常少,而且在研究的问题取向上存在着“单向度”现象,或者反思教学过分注重有效性的流弊,或者单纯地呼吁或强调传统师德的回归。鉴于关于如何结合教学的有效性和伦理性的研究的缺乏,因此有必要对教学的有效性和伦理性关系进行梳理和考察。

      教学的有效性有综合和狭义之分。综合的教学有效性以人的需要和幸福为依据,追求学生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综合提升和改善,从而使得生命质量升华。狭义的教学有效性,也就是带有功利主义色彩的有效,即近年来学者们普遍认同的“有效率”“有效果”和“有效益”。教学的伦理性有本体性伦理和规范性伦理之别。教学的本体性伦理指教学的本质目的在于发扬和完善人的个性。教学的规范性伦理关注教学活动中的纪律、公平、正义、尊重、自由、控制、灌输等,思索教学“应该怎么样”,建议用一定的准则调节师生的行为,提倡师生在教学中遵守一定的道德、准则,共同成长。教学有效性与伦理性关系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本质同在:教学有效性与伦理性的共存关系

      首先,教学有效性体现着教学的伦理性追求。如果从人的需要和追求来分析“有效”,广义的社会经济伦理之“有效”概念要兼具社会的普遍性和价值的目的性。所谓有效的社会普遍性,是指有效内涵的综合意义和有效之于人的普遍价值意义,它应包含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道德价值等多重价值。即,“有效”指在产生经济学意义上的纯生产性和实质性价值的同时,让人性的精神得到提高,使文化得到持续的发扬与传承,更使生命保持激情与活力。所谓有效的价值的目的性是指:“有效”之所以具有价值,值得欲求,最根本的就在于,它本身合乎人类生活的目的;或者,它有助于人类生活目的的实现。[5]可见,所谓教学的有效性,是基于其符合师生的生活目的性而提出的,它隐含着使师生在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生命状态整体的提升,进而推动文化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师生需要的限度,决定着有效性的限度。一种教学活动于师生的需求无益,不能被定义为有效。师生的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广度,决定着教学有效的广度。一种教学活动无益于维护师生的尊严、发扬他们的个性,提升他们的生命价值,就不能被理解为有效。由此,教学所提倡的有效,是把师生的教学生活需要作为其根本出发点的。这正好与教学的伦理性本质在于重视生命内在需求、完善发展人是一致的。因此可以认为,教学的有效性价值追求,同时也是教学伦理性的价值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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