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腐败及其治理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常春(1973- ),男,重庆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四川 成都 610064;邓莹(1976- ),女,重庆人,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副教授,博士,四川 成都 610110

原文出处:
廉政文化研究

内容提要:

印度拥有问责制政府、独立司法和独立媒体,却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究其原因,一是高额的竞选支出滋生政治腐败,二是政府职能错位导致腐败蔓延,三是社会碎片化加剧腐败,四是“危险的稳定均衡”使腐败难以根治。为了治愈这一痼疾,印度政府和社会努力从制度设计入手,创立《预防腐败法案》和《信息权利法案》,同时依靠各类反腐力量,推动公共机构、独立媒体、民间反腐的兴起。印度的这些做法对我国治理腐败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4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D735.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4)06-0070-06

       依据透明国际2013年的年度报告,印度的清廉指数为36,在177个国家里排名第94位,属于腐败严重的国家。[1]49作为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印度拥有问责制政府、独立司法和独立媒体,却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这时常令人感到困惑。本文拟分析印度腐败的诸多成因及其治理趋势,以之为中国借鉴。

       一、印度的腐败现象

       根据透明国际与印度媒体研究中心2005年所做的一项研究,印度的学校、警察、土地管理、基层司法、电力、公立医院、乡村金融机构、市政服务、所得税、公共分配体系和水供应等11个公共服务部门,存在大量“小腐败”问题。据估算,为了获得相关的公共服务,印度国民每年向这11个公共服务部门行贿的金额达到2106.8亿卢比(约合46亿美元)。其中,学校因涉及的行贿人数较多从而使行贿数额名列这11个部门之首,达到413.7亿卢比。其后依次为:警察(389.9亿卢比),土地管理(312.6亿卢比),基层司法(263亿卢比),电力(216.9亿卢比),公立医院(201.7亿卢比),乡村金融机构(154.3亿卢比),市政服务(55亿卢比),所得税(49.6亿亿卢比),公共分配体系(35.8亿卢比)和水供应(14.3亿卢比)。对上述11个公共部门的行贿,不但金额数目庞大,涉及的居民户数量也很惊人。据估算,涉及居民户数最多的是公立医院(3000万户),其后依次是:警察(2500万户),电力(2100万户),学校(1500万户),公共分配体系(1500万户),基层司法(1300万户),土地管理(1200万户),乡村金融机构(780万户),所得税(240万户),市政服务(220万户),水供应(200万户)。[2]

       近年来,印度在“小腐败”盛行的同时,不断曝出巨额腐败及高层腐败丑闻,造成严重损失。2006年的“Abdul Karim Telgi伪造邮票纸”案,涉案金额超过2000亿卢比(约合44.4亿美元)。该案涉及多名警察局官员和政府雇员,其中一名警察局调查员的个人财产超过10亿卢比(约合2220万美元),而他每个月的薪水仅为9000卢比(约合199.8美元)。[3]108而据印度审计部门估计,仅2010年11月曝出的三起高官腐败案就给印度造成约450亿美元的损失。其中仅“电信腐败”案,涉案金额就高达390亿美元,超过了2007/08年印度的国防预算。

       腐败还导致严重的资产非法外流。1948-2008年间,印度因逃税漏税、行贿受贿、收受回扣等腐败行为造成的资产非法外流高达2130亿美元(这些资产加上其按美国短期国债利率所获的收益,其现值合计约为4620亿美元),其中68%发生在1991年经济改革之后。而且资产非法外流还以每年11.5%的速度增长。[4]对于一个还在与贫困做艰难斗争的国家,如此严重的资产流失实在是不能承受之重。

       印度的腐败背后通常隐藏着复杂的商人—政客—黑社会纽带。因此,反腐败的个人经常面临着人身威胁,有时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如2003年,参与印度金四角公路建设的工程管理员Satyendra Dubey,因为坚持质量标准,拒绝腐败,阻止工程层层转包,损害了承包商和黑社会的利益而被谋杀。2005年,印度石油公司(Indian Oil Corporation,IOC)的雇员Shanmughan Manjunath因为阻止加油站往石油产品里掺假而被谋杀,身中六弹。[3]109

       二、印度腐败产生的原因

       印度的腐败如此严重并且长期盛行,仔细探究起来,有着其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心理成因。

       (一)高额的竞选开支滋生政治腐败

       1951年印度举行第一次选举时,全国主要的政党有192个。到2009年大选时,这一数字已经达到1055个。印度的选举按照选区制进行。每个选区一般只能选举出一名议员,只有少数选区例外(为了照顾表列种姓和表列部族的利益和代表性,法律规定在特定选区为其留有保留席位)。在各选区计票时采用相对多数制的方法。当选的候选人不需要获得有效选票的一半以上,只要在本选区内获得的票数最多即可当选。激烈的党派竞争和得票最多者当选的规则,促使候选人为了赢得每一张选票而不择手段,包括使用金钱和暴力。

       印度法律对候选人的选举开支定有上限。然而,在多数情况下,候选人的实际开支都在法定限额的十倍到数百倍之间。而且由于竞争激烈,候选人往往要经历多次败选后才有可能当选,这就更增加了累计的选举支出。根据印度1951年《人民代表法》第77条第1款修正案,议员从政党和朋友(也就是商人)那里得到的竞选经费将免于一切审查。这为金钱介入选举提供了便利。政治日益成为一项产业,投资者的目的只在于获取数倍的投资回报。

       然而,在开放的民主体制下,独立媒体及舆论监督使得通过某些不正当手段直接窃取公共钱财的行为,容易暴露并受到惩罚。因此,印度政坛发展出一套复杂的腐败网络,其中包含政客、政府雇员及许多中介势力,以筹集竞选开支。为了维持这个网络的正常运转,候选人每一个卢比的正常选举开销,就可能需要五个甚至十个卢比的配套资金,形成了对非法政治资金的巨额需求。而满足这一需求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腐败:官员(甚至包括高级官员)的职位明码标价,有时候甚至采取拍卖的方式,出价高者获得职位;而大小官员上任后,即利用公权大肆牟取私利。[3]112随着选举成本越来越贵,腐败问题也愈演愈烈。另外,在2009年之前二十多年的大选中,基本趋势是现任执政党被选下台,这既反映了民众对现状的不满,同时也增加了当政者对选举的恐惧,使之更加趋于腐败、贪婪和短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