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4)06—0103—06 特里·伊格尔顿在《纵论雷蒙德·威廉斯》一文中曾如此评价雷蒙·威廉斯:“当巴赫金的不倦努力在斯拉夫派符号学家们眼中还只是微弱的闪光的时候,威廉斯早已是一位‘巴赫金派’的社会语言学家了。先于于尔根·哈贝马斯许多年,威廉斯对交往活动理论的某些主要命题作出了论述。”①伊格尔顿的此番判断颇有深意:其一,在性质上,他揭示出雷蒙·威廉斯的社会语言学思想与巴赫金语言哲学之间存在某种相似性关系——这决定了两者具有某种进行平行比较的“可比性”基础,也暗示了进行“事实联系”考察的影响研究的前提;其二,在时间上,他认为雷蒙·威廉斯社会语言学思想的成熟早于斯拉夫派符号学家。这里的“斯拉夫派符号学家们”指的是从1960年代开始兴起的以洛特曼为代表的莫斯科—塔尔图符号学派,他们对巴赫金思想接受的时间始于60年代。②那么,雷蒙·威廉斯早在60年代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开始形成具有巴赫金式的社会语言学思想了吗?伊格尔顿对这个问题语焉不详,这是需要我们深入讨论的问题;其三,伊格尔顿又将雷蒙·威廉斯建立在交往活动理论的问题史中,并确立其“先于哈贝马斯”的定位,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巴赫金、哈贝马斯和雷蒙·威廉斯三者之间的理论联系呢? 一、70年代:聚焦《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 正当斯图尔特·霍尔组织“语言和意识形态小组”将沃洛希诺夫/巴赫金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纳入讨论对象的时候,1977年,被视为文化研究学派的“精神领袖”或“学术顾问”的雷蒙·威廉斯出版了《马克思主义与文学》。在该著第一章“基本概念”第二节“语言”中,威廉斯专门讨论了沃洛希诺夫/巴赫金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③很难说这两次接受谁先谁后,但两者共同表示了英国新左派的文化理论思潮正式接受了沃洛希诺夫/巴赫金的理论。④ 雷蒙·威廉斯认为,马克思主义有关语言的理论有两个特点值得特别重视:一个是它强调语言是活动,另一个是它强调语言有历史。但是让人遗憾的是,马克思主义并没有沿着这条道路,发展出马克思主义的语言理论,即以现实的具有历史性的言语行为作为研究对象的话语理论;相反,“它却把自身的那些限定性和局限化发展起来了。其中最明显的局限化就是把整个物质社会过程都归结为‘劳动’,而这一点又被讲得越来越狭隘。这在关于语言的起源问题和发展问题的重要讨论中产生了影响,而这些问题在进化体质人类学这一新学科的语境中一直被人们重新探讨着”。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所持的基本观点是以反映论为基础的,即语言是对现实世界的反映,其反映的真实性成为判断其正确高下与否的最重要的指标,但是,“无论何时,任何一种构成性的实践理论(特别是唯物主义理论)在重新阐述语言的能动过程这一问题上,都会产生某种超出探究起源问题的重大影响——这种重新阐述大大超越了‘语言’与‘现实’这类分离的范畴。然而,正统马克思主义却依然陷在反映论中不能自拔,因为只有这种理论方能在那些已被人们接受的抽象范畴之间建立起似乎可信的唯物主义联系”。⑤在回顾了从18世纪以来与马克思主义语言哲学相关的知识谱系,特别是分析了斯大林主义语言观之后,威廉斯把目光聚焦到了沃洛希诺夫/巴赫金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上面,认为其最大的贡献在于“找到了一条足以超越那些影响巨大但又甚为偏颇的表现论和客观系统论的途径”。正因为沃洛希诺夫/巴赫金“把整个语言问题放到马克思主义那种总体的理论格局当中加以重新考虑”,“这使他能够把‘活动’(洪堡特之后的那种唯心主义强调之所长)看作是社会活动;又把‘系统’(新的客观主义语言学之所长)看作是与这种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而不是像某些一直被人们袭用的观念那样,把二者看做是相互分离的。……沃洛希诺夫由此开辟了一条通往新理论的道路,对于一个多世纪以来的学术来说,这种新理论一直十分必要”。⑥雷蒙·威廉斯将沃洛希诺夫/巴赫金的马克思主义语言理论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语言是活动、是实践、是一种基于社会关系的社会行为。在雷蒙·威廉斯看来,“沃洛希诺夫的这些努力旨在全面恢复认定语言是活动,是实践意识的强调(而这一强调长期以来一直被削弱,并且实际上也被其自身的那种局限在封闭的‘个体意识’或‘内在心理’的做法所否定)。……沃洛希诺夫认为,意义必然是一种基于社会关系的社会行为。但要理解这一点,则必须先要恢复‘社会的’一词的全部含义:它既不是指那种唯心主义的化约(即把社会当做一种承袭下来的、已经造就好了的产物,一种‘没有活力的外壳’;认为除此之外所有的创造性活动都是个体的活动),也不是指那种客观主义的设定(即把社会视为形式系统……认为只有置于其中并依据这一系统,意义才能被生产出来)。从根本上讲,上述这两种观念都源于同一谬误——把社会的意义活动同个体的意义活动完全分离开来(尽管这些对立的立场对那些分离的因素各自评价不同)。与那种唯心主义强调所持有的心理主义立场相反,沃洛希诺夫认为,‘意识构成于并存在于符号的物质材料中,这些符号材料则是由某种有组织的群体通过其社会交往过程创造出来的。个体意识依赖于符号,从符号中产生,它也反映着符号的逻辑和规律’(《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第13页)”。⑦威廉斯对这个特点的把握无疑是将沃洛希诺夫/巴赫金的语言理论纳入了马克思主义的框架。 其二,沃洛希诺夫/巴赫金注意到了语言“符号”的二重性,即“符号既不等同于客体对象及其所指示或表达的事物,也不单纯地反映着它们。因而,在符号当中,形式因素与它所携带的意义之间不可避免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关系(至此为止,他还是赞同正统的符号理论的)。然而,这种关系却不是任意性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关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沃洛希诺夫/巴赫金对这种语言与现实关系的重新解释是建立在“社会语言”的认识框架内的,即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这是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既如此,语言一方面具有“反映”社会现实的功能,这一点与正统马克思主义的反映论具有相似性;但另一方面,语言“反映”社会现实的功能又受到了来自社会现实的影响,用威廉斯的话说,“由此可见,我们所发现的并不是各自存在的‘语言’和‘社会’,而是一种能动的社会语言。(稍稍回顾一下实证主义理论和正统的唯物主义理论)我们又会发现,这种语言既不是对于‘物质现实’的单纯‘反映’,也不是对于‘物质现实’的单纯‘表现’。确切地说,我们所拥有的,是通过语言对于现实的一种把握;语言作为实践意识,既被所有的社会活动(包括生产活动)所渗透,也渗透到所有的社会活动之中。同时,由于这种把握是社会性的、持续的(不同于那些抽象的对立:‘人’对‘世界’,‘意识’对‘现实’,‘语言’对‘物质实在’等等),所以它出现在能动的、变化着的社会关系之中。语言言说所来自的、所论及的,正是这种经验——‘主体’与‘客体’(唯心主义和正统唯物主义的前提就是建立于其上的)这些抽象实体之间所遗失掉的中介性术语”。⑧也就是说,语言“反映”社会现实的程度取决于社会现实对语言的影响程度,这正是“语言”与“现实”关系的吊诡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