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抒情诗的空间叙事

作 者:

作者简介:
谭君强,云南大学叙事学研究中心教授,云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云南 昆明 650091

原文出处:
思想战线

内容提要:

抒情诗是实现情感交流的重要载体,内在地包含着叙事。与小说叙事不同,抒情诗主要不是依据以故事线性叙事相对应的方式展开,而是以空间叙事的方式形成。抒情诗的空间叙事表现为空间意象叙事,它成为抒情诗叙事的基本形态。透过诗人与欣赏者丰富的想象力,抒情诗展现出种种空间意象,它们相互并置与关联,形成空间意象叙事,从整体上显示其意义。同为意象画面,抒情诗中的意象画面与绘画中的画面有所不同,表现出更多动态的色彩,引起欣赏者更为丰富而多样的想象,展现出更为多重的意义。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4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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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艺术,就其本质而言,实际上是人类的一种交流手段。文艺作品,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均是实现各种交流的物质载体。1958年,罗曼·雅各布逊在其《语言学与诗学》中将言语传达的交流过程按照一个系统来加以分解,列出了一个有着广泛影响的交流模式,其中包含着6个要素,在交流过程中具有不同的功能。这6个要素分别是:发送者(信息的发送者或编码者),接受者(信息的接受者或解码者),信息自身,代码(信息所表现的意思),语境(信息所涉及的语词所指的对象),联系(发送者与接受者之间的联系)。雅各布逊所列之图如下:

      

      图1:雅各布逊所列信息传达交流过程

      这就是说,一个发送者发出信息给一个接受者,信息要想起作用,就需要联系某种语境,接受者要想捕捉到这种语境,不论它是语言的还是可以转化为语言的,就需要采取代码的形式,它通常是信息发送者和信息接受者都熟悉的符号形式,无论是以语言符号出现的,还是以光、色、线条、视觉形象等其他符号所表现出来的。最后还需要通过某种联系,一种在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保持畅通的物质通道和心理联系,以使二者进入并保持这一传达交流过程。①雅各布逊在这里所强调的是一种功能分析。上述六个要素相应于交流过程中的不同功能,构成一定的功能序列。它让人看到,在一个系统框架内,每一个要素作为一个特定功能如何起到其作用,而结合起来又如何构成一个有意义的结构整体。雅各布逊所提出的这一交流模式,对于最为一般的言语交流,以及采用其他符号媒介所形成的交流过程均是适用的。对于文学作品、包括抒情诗歌也不例外。

      作为文艺作品中的重要类型,抒情诗同样是实现交流的重要载体之一,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具有更为浓烈情感意味的交流载体,因为“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②在强烈情感的激发下,诗人往往在不可遏制的状态下,急欲将自身的情感抒发出来。《诗大序》中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便是这种状况的极好表达。在这种强烈情感的倾诉中,诗人作为信息的发送者,透过“抒情人”(speaker),将自身的情感以言语编码的形式发送给信息的接受者,即情感传达的对象,不论是特定的对象、还是一般的对象,单个的对象、还是群体的对象,甚或是民族的、人类的对象;而信息接受者则通过对抒情文本的解码,接受所传达的信息,并作出反应,实现与信息发送者的交流。这一接受过程,通常是以单个的接受者即接受者个人来实现的。

      在文艺作品中,言语作为一种人为的符号,其本身并不能直接为接受者或欣赏者解码,它必定要借助于人的想象力,才能实现这一解码过程。莱辛在《拉奥孔》中说道:

      凡是我们在艺术作品里发现为美的东西,并不是直接由眼睛,而是由想象力通过眼睛去发现其为美的。通过人为的或自然的符号就可以在我们的想象里重新唤起同实物一样的意象,所以每次也就一定可以重新产生同实物所产生的一样的快感,尽管快感的强度也许不同。③

      莱辛在这里所谈的,实际上就是文艺作品的欣赏者也就是信息接受者一方的解码过程。无论是通过阅读抒情诗歌还是通过聆听诗歌朗诵,都必然要经由视觉或听觉、借助于想象力实现对抒情文本的解码。因而,想象力对于欣赏者一方是不可少的;从另一方面来说,在文艺作品的创造中,在创造者即信息的发送者一方,想象力同样须臾不可分离。刘勰称这样的想象力为“神思”:“古人云:形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神思之谓也。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舒卷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④由此可见,无论在编码或解码的过程中,艺术想象都是不可或缺的。

      文艺作品作为想象力的产物,作为形象思维的产物,能使欣赏者产生共鸣,即实现与诗人和艺术家的交流。而不同的文艺作品,其实现交流的途径与形式是有所不同的。小说类的叙事虚构作品,透过叙述者“讲述故事”的方式表现大千世界的人与事、情与怨,使人与生活在故事世界中的人物、事件产生交流与共鸣。这样的故事属于线性叙事,即亚里斯多德所谓“事之有头,有身,有尾”⑤的线性叙事。由人物而引起事件,人物活跃在由其所引起和经历的种种事件中。事件的组合通常按照时间关系和因果逻辑关系而连接起来,在叙事话语的变形中构成为一幅幅色彩斑斓的图画。人们在阅读与欣赏的过程中借助于想象而融入故事世界中,从而与故事世界中的人与事产生交流与共鸣。

      抒情诗中的交流与共鸣又是如何实现的呢?抒情诗以抒发诗人的情感为要,它“在大多数时候是用来代表由单个抒情人的话语构成的任何短小的诗歌,这一单个抒情人表达了一种思想状态或领悟、思考和感知的过程。许多抒情人被表现为在隐居孤寂中独自沉思冥想”。⑥情感的抒发可否看做一种叙事呢?如果纯粹从文学体裁的角度来说,以情感抒发为旨归的抒情诗与主要属于叙事的其他体裁是判然有别的:“叙事就是指散文体或诗体的故事,其内容包括事件、人物及人物的言行。”⑦然而,二者又是有所关联的。无论在诗人的构思与书写中,还是在读者或欣赏者对诗歌的欣赏与解读中,都不会将抒情与叙事完全割裂开来。情与事无可隔离,叙事与抒情并不表现为两个相互隔绝的领域。⑧在抒情诗中,情感的抒发与传达往往会缘事而起,因而,抒情诗也可以看作为一种叙事。而从广义的叙事来说,表达一种情感,传达一种思绪,仍然是一种倾诉,仍然是诗人在向特定的对象叙说大千世界的种种存在,何况这种情感与思绪都可能缘事而发。人们常说睹物思情,这个“物”,可以说包罗万象,可以是物事、情事、人事……不一而足。抒情诗的情感抒发中,往往就免不了涉及“事”。⑨在古今中外的大量抒情诗歌中,包含着叙事与抒情相互融合的情景比比皆是。在孟浩然的《过故人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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