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4)05-0017-08 教育如何对人进行命名?“国民”概念和“公民”概念各自指陈怎样的人?指陈怎样的教育、政治与社会?受过教育的人是作为国民而行动,还是作为公民而行动?教育把人作为“国民”培养与把人作为“公民”培养有何不同?这些问题不仅是创造截然不同的教育类型的根本性问题,也是不同地对待人性及其价值尊严的问题。实际上,教育把人看作是国民还是公民的问题,是教育的核心问题,因为不同的人的观念意涵不同的教育与人的关系。教育所培养的人是自由自主的公民,抑或是国家的属民,这是教育的重要决断,这一决断涉及教育制度,涉及教育实践方式,更涉及社会文明的治理方式。 教育依据人的观念而培养人。人的观念是教育理念的一个规范性限定。教育学及教育对人的命名,对于教育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教育所理解的人的观念或对人的命名,意味着教育将培养什么样的人,意味着我们要建构一个什么样的教育。教育把人看作是工具,就会按照工具来塑造人;把人看作是自由独立的道德主体,就会培养人的自由人格。教育学对人的命名,不仅在教育学的角度提出了人是什么的规范性想象,也提出了教育实践的规范理念。所以,教育对人的命名是确立教育理念、构建教育体制的基础。当然,现实的教育不可能没有人的观念,但有可能建立在错误的观念之上。 如果教育持有的人的观念是错误的,那教育的目的就可能是错误的,教育培养人的方式就可能是错误的,因为教育是按照人的观念培养人的。所以,教育学及教育有必要对人的观念进行反思,通过不断反思和诠释人的理念,建立教育的理念,亦即通过对人和教育的不断命名,不断唤醒我们的自我意识和教育意识。教育通过这种对人的命名,建立教育的理想。所以,教育实践自身的变革,依赖于其对人的理念的不断唤醒,也就是把培养理想的人作为理想的好教育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建构好的教育,在这一过程中,教育实践的自主意识就是追求理想中的人的应然(ought to be)和教育的应然。 如果教育学中人的观念对教育实践起着规范性的指示和引导,那么,人如何命名才具有真正的规范性?不是所有关于人的观念都是规范性的,如生物学、生理学等所具有的人的观念都是事实性的,而不是规范性的,因此无法指示人所应当具有的“形式”,它们担当不了想象好的教育的使命。 如果国民作为教育中的人的观念,它所规定或指示的教育是怎样的?国民这一概念指陈什么类型的人?预示什么样的人性?真正的教育能否把国民的培养看作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国民是否是一种教育学正当(right)的人的观念?它所指陈的人的现实、教育现实和社会现实是什么?教育能否把国民作为自己的人学观念?国民概念包含的国民性是否与人之为人的人性品格一致?什么是国民的心灵习性? 要回答国民及其教育的问题,就必须首先回答什么是国民。国民作为人的身份属性,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作为一个特定国家的成员而具有的资格,这是一个事实性的概念,每个人都必然地是某个国家的成员。从国家的政治属性来看,国民与特定的国家形态相关,它既指特定国家形态的个体成员,又指作为特定国家的人民集合体。国民身份意味着国家的政制赋予国家成员的一种身份特性,意味着国家的性质对国家成员的身份要求,这一身份要求主要体现在国民的隶属性上,即国民隶属于国家的统治体制,而且也体现在国家对国民无条件地归属、忠诚、认同、服从和奉献的要求上。 国家把社会成员看作是国民——国家的子民,要求国民对于国家具有认同和贡献的热情与行动,从而奠定了国民伦理的取向。国家建立的国民教育体制试图培养国民的这一伦理属性,从而实现自然人的社会化。国民教育一方面要求教育传输国家的国情知识;另一方面培养国民的爱国情感,养育国民爱国的行动素质,即训练国民归属、忠诚、认同和奉献的情感、价值观与能力。从这个层面看,国民对国家政治状态的归属和认同的情感与行动,是其最为突出的属性。 在20世纪初期,中国启蒙知识分子试图唤醒中国人的政治主体意识。呼吁国民性的培养,他们反对把人作为皇朝的臣民,以国民代替臣民,强调国民的国家意识,并试图在国民概念中植入“个人尊严”、“自由”、“平等”、“平权”等内涵。①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民”不过是出粟米、通货财以事其上的百姓,是属民、臣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无角色可言,也没有国家意识,所以,驯化的奴性是一般民众的意识结构和行为模式。国民性批判以国民为人格理想,批判中国人之奴性。②所以,化奴隶为国民成为晚清思想界的启蒙,国民概念所引发的国民性批判,成为震荡20世纪中国社会的思想景观。在这种对国民的规范性的概念诠释中,对教育体制的要求就是培养国民。 当时思想界对国民观念的确定,与中国建立现代国家的意识密不可分,不过是以国家为核心的整体式的国民观。[1]这种国民概念对反思中国社会的王朝政制、奴隶道德、臣民思想起到了启蒙作用,但是,国民观念的提出,仅仅限于解放国民性、克服奴性,目的是建立强盛的民族国家。这样,国民的确立是与国家主义意识联系在一起的。国民概念虽然试图把国民从私欲和奴性中解放出来,但又将其纳入国家主义观念之中。[2]所以,清末民初的国民观从根本上讲是国家主义的,这样的国民观念具有将国家作为终极目的而膜拜的可能,国家唯大,超拔于国民之上,具体的人依然是依附性的,被限制或禁锢在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之中,对国家机器的忠诚与服从成为国民的绝对义务。国民教育自然会演变成国民依附于国家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