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发展诸多乱象的原因透视及政策建议  

——从“幼儿园喂药”事件持续发酵说起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海英,博士,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政策研究中心教授,warmwhy@163.com,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当下民办幼儿园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乱象,近期多地出现的“幼儿园喂药”事件更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民办幼儿园一系列乱象的出现既缘于民办幼儿园自律意识的淡薄,也与整个社会对民办幼儿园的多多少少的集体性冷漠与集体性不作为有关。正是因为自律意识淡薄,民办幼儿园往往在良知与利益的博弈、守法与违法的交锋中选择铤而走险。同时,政府的懒政思维、投资方的生意意识、教师的集体失语、家长的察而不觉、公众的集体性冷漠等也为民办幼儿园的不健康发展提供了空间。守护童年是一项集体性事业,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下决心以政府的扶持、规范来实现普惠,用系统的制度设计来捍卫良心,用联合的监管来守护底线,以严厉的惩罚来突破怪圈,以集体的责任来守护童年,从而重建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社会磁场。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8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4)05-0001-07

      近几年,关于民办幼儿园的各种负面报道不绝于耳,从校车事故、虐童、性侵到故意投毒伤害,从食物中毒、“小学化”泛滥到集体喂食“病毒灵”,民办幼儿园被置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面对这些现象,人们不禁要问,为何这类负面事件大多发生在民办幼儿园,民办学前教育到底遭遇到了什么发展怪圈,如何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民办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本文重点聚焦近期持续发酵的“幼儿园喂药”事件,探寻民办幼儿园发展诸多乱象的原因,寻找解决之策。

      一、现象回放:一切只为出勤率

      从各路媒体对“幼儿园喂药”事件的报道来看,处于不同地域的几所民办幼儿园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选择给幼儿喂食“病毒灵”?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规避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中关于退费的相关规定。

      《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同样,《吉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幼儿中途转园或因故退园、请假的,保教费按以下标准退还幼儿家长预收费用;幼儿实际在园不足半月的,按半月退费;超过半月的,不退当月费用。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月按法定工作日天数计算”。这样的规定本意是为了保护家长权益,降低家庭支出,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规定将完全依赖学费收入的民办幼儿园置于更大的办园风险之中,使民办幼儿园成为风险的唯一承担者。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者都非常清楚,在春秋交替季节,在幼儿园的集体环境中,幼儿很容易患感冒、腹泻等疾病。一旦患上感冒,少则三两天,多则一周以上才会康复。倘若家长多请几天假,退费就会在所难免。然而,幼儿园的实际运营成本并没有因请假幼儿的多少而相应发生变化,幼儿园仍然要支付教师的工资,开展日常教育活动等。当幼儿园的办园风险因为退费的硬性规定而被放大时,在成本压力、营利冲动的角力下,部分办园者选择铤而走险——喂幼儿吃药。“病毒灵”以其低廉的价格和“听上去很美”的名字满足了民办幼儿园办园者降低成本、稳定幼儿出勤率的需要。表面看来,“幼儿园喂药”事件与收费、退费有关,但深入分析就会发现,这一事件折射出民办幼儿园以费谋生、生存艰难、风险丛生、营利意识膨胀的整体困境。

      二、原因透视:自律意识淡薄与集体性不作为

      民办幼儿园发展的诸多乱象不是一天形成的,它经历了漫长的发酵期。正如前文所述,民办幼儿园乱象丛生不仅缘于民办幼儿园自身的私有属性和营利欲望,也缘于整个社会对民办幼儿园的集体性冷漠与集体性不作为。显然,民办幼儿园营利欲望膨胀很可能导致其自律意识淡薄,而当整个社会又有意无意地集体性不作为时,无论是扶持、认同还是监管、督导都会严重缺位,从而给民办幼儿园的“自由”发展留下太多空间。

      (一)民办幼儿园自律意识淡薄

      自律是一种重要的心理品质。在社会生活中,只有人人自律自察,社会才有可能有序和谐。然而,当下民办幼儿园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多事件,恰恰反映了民办幼儿园办园者利己意识的膨胀与自律意识的淡薄。在“幼儿园喂药”事件中,民办幼儿园办园者道德良知的脆弱与守法意识的欠缺,成为问题引发的导火索。

      1.良知与利益博弈

      孟子曰:“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强调人心向善、社会有序,遵守个体做人和社会治理的良知底线。个人缺了良知,利益和欲望则会甚嚣尘上;社会缺了良知,人际关系则会日渐冷漠,社会生活则会失去和谐,最终成为一个“互害社会”。在民办幼儿园的诸多负面报道,尤其是持续发酵的“幼儿园喂药”事件中,民办幼儿园在“利益和良知这场永恒的博弈”中偏向了利益,放弃了良知。诚然,在利益时代的思维模式中,利益诉求是隐藏在所有矛盾背后的根本力量,但办园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应当剥夺或损害他人的利益,更不该无所顾忌地扩大自己的利益边界。

      亚当·斯密曾说过:“我们的晚餐并不来自于屠夫、啤酒酿造者和面包师的善行,而是源于他们对自我利益的追逐。”可见,逐利不但无可非议,还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基于此,我们似乎无需神圣化人类的良知,将利己主义冲动完全驱逐出去。在当下社会中,不利己的道德良知,其实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1]但是,反过来,尊重人类的利益冲动,并不意味着放弃良知。正如卡尔·波兰尼所言,“人类自私的逐利本能一旦失去控制将会露出狰狞的一面,使得社会市场化、物欲主义盛行,最终导致社会的堕落、人类的毁灭”。[2]

      2.守法与违法交锋

      在我国的药品管理中,处方药是绝对不能通过市场流通的方式大批量进入幼儿园的,而喂食病毒灵的幼儿园之所以能够一次性购进上万片药剂,完全是因为自身药品安全意识严重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和有关部门市场监管缺失所致。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应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保健室,但卫生室、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此外,卫生保健部门要求,若家长要求幼儿园代家长给幼儿服药,幼儿园必须要求幼儿家长提供相关处方证明,家长带来的幼儿用药当日登记,当日喂服。而在英、法等国,幼儿园绝不会代替家长给幼儿喂食任何药物,即便家长请求幼儿园帮助喂服,也只能喂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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