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笔谈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世界政治意义——

作者简介:
杨光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张贤明,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张凤阳,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常保国,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赵中源,广州大学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教授;柏维春,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魏晓文,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政治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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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世界政治意义

       杨光斌

       一个世界性大国不能没有自己的话语权,甚至不能没有引领时代和世界潮流的话语权,否则这样的大国必然在相互争夺主导权的世界政治中处于守势。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正在形成引领世界的话语权。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中国要有自己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中国自己的新概念新表述。在2014年2月17日中央党校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系统地阐述了这一新概念的内涵。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经提出,就引发中国思想界强烈认同和回应,学术界和实业界为此而举办的研讨会数不胜数,媒体更是铺天盖地地报道。改革开放以来,很少有哪一个官方概念像“国家治理”一样能引起学术界如此强烈的呼应,这样的积极反应自然会传递到国际社会。美国的《外交政策》杂志开始讨论中国的“国家治理”概念,世界银行副行长也专门到北京找中国专家咨询以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

       一、“新概念”的含义

       在笔者看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开班式上所讲的新概念应该包括五方面的内容:

       第一,制度和制度绩效的统一性。一个制度的好坏,老百姓是否最终接受,说到底是这个制度的“制度执行能力”,即我们常说的制度绩效所决定的,坊间流行的“好制度”,如果不能有效治理,最终也会失去传说中的合法性。从“冷战”时期两大阵营相互竞争而推销自己的“好制度”到冷战后很多国家实行“好制度”后而出现的“民主的回潮”、“无效的民主”甚至是政治衰败,都是徒有“好制度”的空壳而无实际的好绩效所致。

       第二,政治属性。这是前提性的应有之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因而抽象的概念是有政治价值属性的,那就是社会主义。

       第三,价值观。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不能没有相应的价值体系支撑,既然是社会主义的,作为一种制度建设,必然离不开价值观建设,因此国家治理体系当然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历史条件。之所以将国家治理置于社会主义的旗帜下阐述,是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因为任何政体、哪怕是人们心目中所谓的“好制度”、“好政体”,脱离一个国家的历史条件即国情和民情,所谓的“好制度”都会变成祸害百姓的坏制度,因此,真正的好制度是基于自己历史条件基础上的“长期发展、渐进改革、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第五,适应性与包容性。适应性和包容性是中华民族所以是中华民族的一个根本特征或者历史写照,所以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必须在坚持制度自信的同时不能故步自封,而要自信地进行自我变革,否则,“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

       上述五个方面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开班式上的讲话所传递出的信息。如何建设或者说将“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成什么模式,则具体体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中,而这个决定的精神则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关于全面改革的政治局会议上体现出来,即改革地方政府职能、上海自贸区和廉政建设。据此,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内容分门别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由以下几个概念性变量构成的“模式”:

       首先,国家有能力。所谓“国家能力”就是权力中枢超越社会利益集团和部门政治的约束而将自己意志变为现实的能力。国家能力的实现,一是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没有部门利益的决策机关,二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合理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是一个比20世纪80年代的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更没有部门利益色彩的超级改革机构。另外,更重要的是,在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没有忘记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因为市场失灵屡见不鲜,最近的失灵就是2007年开始的国际金融危机。有了专司改革的超级机构和对政府作用的合理定位,国家改革意愿、顶层设计变为现实的能力,非常值得期待。

       其次,权力有边界。与前几次以机构调整为主的改革相比,本轮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由此将形成权力有边界、权力受约束的有限政府。中国过去的几次改革的伟大成就不容置疑,但是,和任何制度变迁的规律一样,改革也会带来“非预期结果”。过去改革的一个非预期结果便是:因没有相应的政府职能改革而使得政府占有资源越来越多,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社会结构的利益集团化。由于没有以转变“职能”为主,而且以国家控制资源为导向,国家垄断的行业就越来越多,官商勾结加垄断联盟,就形成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利益集团化。为此,必须压缩政府的权力边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大多数条款属于压缩政府的权力边界。让市场在资源分配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意味着政府退出相应的领域,比如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制度等一系列改革要求。压缩政府权力边界的收益是难以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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