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俞可平 中共中央编译局当代研究所

原文出处:
战略与管理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关 键 词:

字号:

      许多历史现象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它们周期性地重复出现,使得诸如马基雅维利、黑格尔等不少杰出的思想家坚信历史不过是人类行为的循环。我们不是历史循环论者,但我们却不能否认某些社会现象重复发生的周期性和共时性。它们产生于此时此地,却在彼时彼地再度重复,虽然由于时空的差异,现象复发的形式与意义不尽相同,但某些实质性特征则依然如旧。民粹主义便是这样的社会现象之一。

      民粹主义最初出现于19世纪下半叶,几乎在北美和东欧同时兴起。19世纪末的美国西南部农民试图控制当地政府的激进主义行为,以及俄国知识分子和东欧农民对平均地权的强烈要求被认为是第一代民粹主义。20世纪六七十年代,民粹主义的旋风差不多刮遍了世界五大洲,它成了一个游荡世界的幽灵,从西欧到南美,从西亚到北非,而拉丁美洲庇隆和阿连德等人领导的民族复兴运动则被视为第二代民粹主义复兴的象征。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以来,民粹主义再度在东西两半球,尤其在东欧和北美,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从而形成民粹主义的第三次高潮。

      在各个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中,“走向民粹主义”成了知识分子和政治家的一句响亮口号;而在西欧和北美的大众传播媒介中,“下列这些领袖和运动均被称之为民粹主义:在法国,‘左翼民粹主义者’是贝奈德·泰皮(Bemard Tapie),而极右的民粹主义者则是让玛利·勒佩 (Jean-Marie Le Pen);在意大利,‘电视民粹主义者’是西维尔·伯鲁斯克尼(Silvil Berlusconi)及其‘振兴意大利运动’;在奥地利是约克·海德尔(Jorg Haider);在美国则是自我标榜‘草根美国’的罗斯·佩罗(Ross Berot),据称他是代表‘众多百万富翁的民粹主义者’;在阿尔及利亚,超越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被认为是政治上的宗教民粹主义;在俄国,叶利钦据称也是一个民粹主义者;在秘鲁,1990年当选的总统阿尔伯托·藤森(Alberto Fujimori)被当作是民粹主义者。最近,在上述清单中又加上了‘塞族民粹主义’(Serbian Populism),从政治的意义上说,这也就是民族主义。在90年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被视为邪恶,于是它与民粹主义便在媒介中交互使用”。[1]

      正像任何重要的社会政治范畴一样,人们对民粹主义也没有统一的定义。不少学者认为,民粹主义一词从本世纪60年代后便走出学术领域而成为一个通俗的术语,关于民粹主义的讨论已经超出了学术领域,政治家、新闻记者和知识分子都在谈论诸如“民粹主义的动向”、“民粹主义的努力”和“民粹主义的祸患”。民粹主义成了一个万能的术语,它无所不包,可以用来指涉各种不同的现象。诚如保罗·皮可尼(Paul Piccone)所说,大家对民粹主义“这个概念的理解是如此地模糊,以至于它可以指一切东西,同时又什么也无所指。人们把罗斯·佩罗看作是一位‘民粹主义者’,因而,克林顿和里根也被认为是‘民粹主义者’。在标榜人民主权的政治体制中,政治家总是声称‘代表’人民,因而从这个最基本的意义上说,他们都是‘民粹主义者’”。[2]

      民粹主义概念的模糊性,最主要的原因是民粹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所具有的内容的丰富多样性。民粹主义既是一种政治思潮,又是一种社会运动,还是一种政治策略。这样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当人们从不同的视角看待它时,便会得出极不相同的结论。

      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民粹主义的基本含义是它的极端平民化倾向,即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以此来评判社会历史的发展。它反对精英主义,忽视或者极端否定政治精英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这个角度,正如皮尔-阿德列·塔奎夫所说,人们“可以把民粹主义定义为一种意识形态,根据这种意识形态,合法性即在人民的意志之中,因此它体现了激进的民主理想。这种民粹主义对应于直接民主,其特征是民主的极端主义”。[3]

      作为一种政治运动,民粹主义主张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并把普通群众当作政治改革的唯一决定性力量,而从根本上否定政治精英在社会政治变迁中的重要作用。平民化便成为民粹主义政治运动的本质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群众性的社会政治运动都带有民粹主义的性质。有人把它定义为“唯一的诉诸和求助于人民群众的所有运动和学说”。[4]根据这一定义,凡是平民大众的政治运动,尤其是带有自发性的运动,都可被纳入民粹主义的范畴。不少学者之所以把六七十年代拉丁美洲的政治改革看作是典型的民粹主义复兴,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政治运动是“城市工人阶级和农民群众支持的政治运动,但缺乏组织化的权力和独立自主性。它也得到了其他不满现状的人们的支持。”[5]

      民粹主义也是一种政治统治的策略。作为一种政治策略,它指的是动员平民大众参与政治进程的方式。若从这个角度出发,“民粹主义就只能被理解成一种社会和政治动员,它意味着一种政治行动和政治讨论的趋势。不能把它界定为一种特殊的政权类型,它也不是一种特定的意识形态,而是一种可以应用于各种意识形态的政治风格。”[6]这种政治政策的主要特征是通过强调诸如平民的统一、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而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于是,民粹主义又成为“操纵群众的一种特殊的具体方式,是表达其利益的一种手段。也可以把它看作是统治集团组织权力的方式,在工业和城市发展过程中新兴的群众的主要政治表达方式,统治集团进行统治的机制,同时也是威胁这种统治的一种潜在危险。”[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