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收益率的长期变动趋势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峰(1980- ),男,山东省荣成市人,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教育政策的量化分析;丁小浩(1959- ),女,北京市人,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学。

原文出处:
统计研究

内容提要:

本研究采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1989-2009年的追踪数据,使用多层线性交互分类模型估计了全国教育收益率的总体变化趋势,并通过引入宏观经济发展指标来考察教育收益率变化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21世纪以来全国教育收益率并没有延续以往快速稳定增长的势头,中国市场转型过程中的制度变革和经济结构变化对教育收益率的变动都有显著影响。由于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本研究还比较了城镇和农村地区教育收益率变动趋势的差异,农村地区教育收益率先高后低反映了我国先农村后城市的改革开放进程。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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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565(2013)07-0039-09

      教育与收入的关系始终是教育经济研究领域内的关注热点。个人收入因受教育水平的提高而获得增加的部分被用来反映教育的个人经济收益。教育收益率的估计与度量对研究教育对经济的贡献、个体教育投资决策行为、教育资源分配等诸多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对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变迁的中国来说,教育收益率的变化还可以作为判断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经济转型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要对中国教育收益率长期变动趋势进行准确描述,需要高质量、有全国代表性、长期相同变量的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教育收益率随时间变化的内在机制。追踪研究的设计是考察教育收益率变化趋势及其影响因素的有效工具。“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ina Health and Nutrition Survey,CHNS)可以提供1989-2009年间8个年份的城乡居民收入追踪数据,时间跨度达20年,具有较好的连续性,且调查范围较广,样本量较大,能基本满足对教育收益率趋势研究的需要。本研究通过使用多层线性交互分类模型来充分利用CHNS这一追踪数据所提供的个体和年份两个维度的丰富信息,从而对我国20年来教育收益率的变动趋势及其原因做出很好的解释。

      一、文献综述

      在中国社会,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与个人收入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不同年代的教育收益率差异很大。随着中国各级教育规模经历了引人瞩目的快速扩张,进一步考察教育收益率随时间变化的趋势具有重要的学术和政策意义。

      (一)教育收益率的变动趋势

      1.城镇居民教育收益率的变动趋势

      我国学者对于教育收益率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大部分文献集中在对城镇私人教育收益率的研究上。利用“中国家庭收入调查(CHIP)”数据的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城镇居民的教育收益率从1988年的3.8%(李实、李文彬,1994),1995年的5.73%(赖德胜,1998),上升到2002年的11.4%(李春玲,2003)。使用国家统计局城调队数据的研究表明,教育的明瑟收益率从1991年的2.95%,1995年的4.66%,2000年的8.53%(陈晓宇等,2003),升至2004年的10.46%(王明进、岳昌君,2009)。李实、丁赛(2003)利用中国社会科学院收入分配课题组和城镇贫困研究课题组开展的两次住户抽样调查,发现城镇居民的教育收益率从1990年的2.43%,1995年的4.81%,上升到1999年的8.1%[1]。张俊森等(Zhang et al.,2005)利用全国六省市1988-2001年的连续数据,发现城镇教育收益率从1988年的4.0%,1995年的6.7%,1998年的8.1%,上升到了2001年的10.2%[2]。

      丁小浩等(2012)利用国家统计局2002年、2004年、2006年、2008年和2009年城镇住户调查数据对我国城镇教育收益率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近年来中国城镇教育收益率的变化没有延续1990年代初至2000年间的快速上升趋势,而是逐渐趋于平稳。在控制了行业、单位类型、地区等变量以后,城镇教育收益率变化的趋势还出现了某种下降的迹象[3]。

      2.城乡划分与城乡教育收益率的比较

      仅仅用城镇居民的教育收益率代表中国的教育收益率进行国际对比,不符合中国农村人口比例大的基本国情。中国存在着复杂的城乡二元结构,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包括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两个方面,因此以往教育收益率研究中对于城乡样本的划分也存在相应不同的取向,第一类研究依据样本的居住地来划分城乡,关注的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村地区常住人口的教育收益率。第二类研究依据户籍状态作为城乡划分的基础,关注的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农业户籍人口的教育收益率,而不管其在城镇还是农村工作。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通过标志着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正式确立,严格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村居民迁入城市,此时农村地区常住人口和农业户籍人口这两个群体是高度重合的。改革开放后,由于城镇化的推进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的滞后,“人户分离”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城镇化率指标的城乡划分依据的是居住地,2009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为46.6%。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状况报告》提供的信息,2009年中国流动人口已达到2.11亿,其中78.7%为农业户口。换言之,当年中国城镇常住人口中包含有1.66亿左右具有农业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按照居住地和按照户籍状态划分城乡所得的样本会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农村地区常住人口的教育收益率和农业户籍人口的教育收益率的大小可能并不一致。以按照户籍划分的城乡教育收益率为例,基于CHIP项目的数据表明,城镇户籍人口的教育收益率从1988年3.8%提高到2002年的11.4%,而农业户籍人口的教育率则只从2.5%提高到4.3%,城镇人口和农业人口之间教育收益率的差距随时间扩大的趋势非常明显(李实、李文彬,1994;李春玲,2003)。与之相对的是,依照劳动者居住地划分的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教育收率却表现出了不同的变动趋势。Johnson & Chow(1997)利用CHIP项目1988年的数据发现,中国农村地区的教育收益率大约为4.02%,城镇地区大约为3.29%,农村地区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城镇地区[4]。如果将其他对中国农村地区教育收益率的研究结果做一个粗略的罗列,1991年、1996年、2004年、2005年农村地区的教育收益率分别为4.8%(Wei et al.,1999)、6.3%(赵力涛,2006)、7.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2007)和8.2%(娄世艳,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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