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美的生成论意象  

——生成论教学哲学的观点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琳(1987- ),女,福建漳州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研究;张广君,华南师范大学现代教育研究与开发中心(广东 广州 510631)。

原文出处:
当代教育与文化

内容提要:

历来关于教学美的研究离不开教学艺术、教学审美等视角,却相对缺乏从教学理论出发的研究。教学美是教学的某种特殊状态,探寻教学美的本质应该从教学的本质出发。以生成论教学哲学为理论基础,可以析出教学美有别于其他美的独特意蕴。教学美是教学达到自由阶段的特殊状态,是教学合规律性、合目的性与教学自由三者合一的独特状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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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 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779(2013)04-0026-05

      多年以来,教学美的理论研究取得了许多有益的成果,但从总体上看,也存在着若干的偏颇与局限,例如研究定位比较模糊,对教学美的价值认识多局限在工具价值层面,多从美学理论、教学艺术的角度,或从组成要素的角度分析论述教学美,较少以系统的教学理论为基本立场和视角研究教学美,等等。这些偏颇使得教学美的相关研究,要么停留在美学理论对教学理论的借鉴移植,要么止于一般的艺术理解与教学形式的简单相加,不能很好地关照教学自身的内在规定与使命,难以有效满足学校教学实践的客观需要。本文拟立足于教学本身的内在规定和实践需求,借鉴生命美学理论的有益观点,从生成论教学哲学的基本立场出发,对教学美的基本意蕴进行考察和分析,以期获得一些新的认识和实践启示。

      一、关于“美”和“教学美”的界说

      古今中外关于美的本质的争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美是主观的;美是客观的;美是主客观相统一。在“美是客观的”这一说法中,“客观”主要指的是一种“现实存在”,用于区别“美是理念”。一种“现实存在”通过外在的某种形式表现出来而被人类发现、肯定并且进一步规定为美。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美的规定、标准发生变化。但是不管怎么变化,美都首先符合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以“真”为基础;其次,超越现实存在,向着人类社会的更高追求发展,也就是向“善”发展。李泽厚把“真”规定为“合规律性”,把“善”规定为“合目的性”,美就是其二者的统一。[1]康德甚至认为,美是没有功利性的,无欲无求,且其引起的快感具有公认的普遍一致性。但是虽然具有这样的特质,美依然有一般的合目的性,即李泽厚所说的美的社会性。[2]它不是某个具体的客观的目的,而是主观上的一般的合目的。因此我们认为,美是一种客观现实存在,它符合一定的规律性和目的性,是“真”与“善”的统一。

      基于上述对美的本质的澄清,可以认为教学美主要指教学中“真”与“善”的统一,教学中的“真”指的是人的身心发展与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善”指的是人与事物的全面发展的现象。由此,并基于生成论教学哲学的立场,[3]我们认为,教学美是指在师生特殊交往活动中产生的符合教学的本质规律,体现人道主义并含有主体性、文化性和开放性等特征的教学价值观,旨在促进人文化成的客观存在状态。

      二、教学美的基本分析框架

      教学美不同于教学审美,它不是主客体之间的活动,而是一种客观存在,是对教学存在的现实反映和超越的状态。同时需要澄清的是“教学美”也不同于“美的教学”。“美的教学”是偏正短语,以“美”来修饰“教学”,“教学”是中心词,“美”是对“教学”的说明和补充。“教学美”是由“教学”和“美”两个名词组成的并列短语,表示选择关系,即教学的美称为“教学美”。教学美不是语言美、手段美、教材美等等直觉感官形式,而是教学制高点的状态,是教学的某种境界。就其基本内涵而言,可以从如下三个层次展开分析。

      首先,教学美是教学符合客观规律的存在。这里的客观规律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符合知识世界的客观规律;二是教学活动的展开遵循教学的本质规律,教学既不是教师单方面的指导活动,也不是学生单方面的学习活动,而是“教”与“学”的契合。这是教学走向美的第一层次,即教学求真——合规律性。

      其次,教学美是教学对人道主义这一核心价值的向往。狭义的人道主义,根据美国《哲学百科全书》中“人道主义”条目的解释,是指14世纪后半期的哲学和文学运动,发源于意大利,并且扩展到欧洲其他国家,成为近代文化的组成要素。人道主义也指任何承认人的价值或尊严,以人为万物的尺度,或以某种方式把人性及其范围、利益作为内容的哲学。广义的人道主义,主要由三类命题组成,其分别是:“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是人的最高价值”和“爱人”、“尊重人”、“关心人”。[4]教学对人道主义的向往实际上是把人当作教学的核心和本质,教学要围绕人、关心人、爱人并以人为其最高的价值归宿点。当然,教学中的人包含教师与学生。这是教学走向美的第二层次,即教学向善——合目的性,合乎教学中人的发展的目的,合乎教学的人文化成的目的。

      再次,教学美是教学对系统之外的敞亮和对系统之内的不断更新、超越,更是对其内在以及外部世界的整体对待,从而使教学处于本真、自由状态。须指出的是教学对外指的是教学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对内指的是教学中教与学的互动,人与人的活动。这种敞亮是教学中“人”的自由,生命的自由。教学的本质不是教与学的知识传递,而是师与生的精神交流过程,是教学中在特殊的人与人关系建构基础上的关系生成过程,进而是“人”的生成发展和自我超越过程。

      生命美学认为,人具有直觉。柏格森说,“我所说的直觉是指那种已经成为无私的、自意识的、能够静思自己的对象并能将该对象无限制扩大的本能。”[5]直觉能够进入事物本身,如同本能之能力,所以直觉能够触摸到细节。直觉同时能够带领人穿越现实的功利性,体验生命和意义。教学是人的活动,人的本能和直觉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教学将“人”置于自由状态下,“人”在与“物”和“人”的全面开放、对待中实现自我建构与超越。这种超越并不仅仅指教学中认知活动或者知识储备,而是指人的精神领悟和发现,是人心灵的内在觉醒,是生命意义的超越、更新。

      基于此,关于教学美的合乎逻辑的理解就是,教学美反映的是教学的这样一种存在状态:教学外在求真——符合客观规律、本质规律,内在向善——以人为本、体现人道主义,通达自由——达致本真状态后的对外敞亮、对内超越,这样一种特殊存在状态。这种特殊状态还包含教学的主体性、文化性、人文性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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