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境遇下西方国家的社会性管制与社会管理:政治学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剑鸣,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财政学省重点研究基地教授,研究方向:公共行政学、科学政治与社会(浙江 杭州 310018)。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普遍开启了放松经济性管制、强化社会性管制的政府管制结构转型。这一趋势并非解制、增效那么简单的经济性变革。从政治学意义讲,它是西方国家开始步入风险社会引发的社会结构变化和新社会运动诉求共同推动的应对社会新风险的制度安排。其基本特征是以风险社会为背景、以生活政治为主题、以社会性管制为主线,以对生产主义的反思和替代经济增长的模式,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稳定和国民幸福。这一模式提出的基本问题是我们除了努力增长财富之外,是否还有别的手段可以应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风险。这对正处于社会转型中的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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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3)10-0197-09

       “我们一心一意致力于增加财富,却没有因此变得快乐。两瓶啤酒让我们觉得很好,因此10瓶啤酒会让我们的快乐增加4倍。事实是如此吗?显然不是。”①这是对西方国家几个世纪的现代化进程中重生产主义和财富崇拜的反思性设问,更是对政府管制重心转移的一种鞭策。政府管制是政府运用公权力采取禁止、限制和保护等方式,影响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行为的一种政策工具。根据不同的治理目的,政府管制包括经济性管制、社会性管制(保护性管制)和行政性管制(政府内部管制)三种类型。政府采取何种管制政策显然取决于民众诉求的变化。但长期以来,西方国家重经济性管制所能提供的单一财富的增长,已越来越难以抵御深度工业化给民众带来的复杂风险,也不能满足后现代社会民众的多元化诉求。由此,西方国家开启了在经济增长之外的社会管理制度创新。以生活政治为主题,不断强化社会性管制,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变革。

       一、风险社会的来临与西方国家社会性管制的兴起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主要国家在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政府再造”运动中,普遍开启了放松政府管制的改革步伐。在美国,自1978年的福特到现任的奥巴马,历届政府都建立由副总统领导的削减管制工作小组,持续推进以废除过时的管制法令为核心的政府管制改革。正如戈尔报告中披露:仅在管制改革的头20年就“导致无数的管制被废除”②。而英、法、德、日等工业国家则大力推进了以公用事业私有化为主题的解制改革。政府放松管制不仅成为现实的改革大潮,还获得了广泛的学术支持。1996年,在概括西方政府改革趋势的基础上,盖伊·彼得斯提出了“解制型政府”是未来政府模式的重要选项的研判。一时间,解制时代来临的呼声四起。③中国学者也大都将这场运动解读为“市场化”和“解制”运动。其实,这包含很大成分的误读,西方国家政府管制改革只是结构性转型而非解制。

       西方国家放松规制的改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针对传统官僚制近乎僵化的内部约束,限制了政府自身的管理效率和能动性,所废除的规制法令主要涉及政府内部运行的制度,而不涉及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政策。正如彼得斯的解释:在解制型政府模式中,“解制与经济政策无关,而是指政府本身的内部管理。解制型政府与20世纪80年代寻求减少并严格限制政府活动的政治主张是完全相反的”④。其基本设想是政府内部过多的规则阻碍了政府实现效率和效能的目标,通过取消政府内部的限制和制约,取消过程取向的控制机制,就可以更好地发挥政府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其潜在的能力与创造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二是调整政府管制政策的结构,而非数量上的减少或退出。政府管制是一个政治、经济和社会紧密结合的话题。在政治方面,管制改革涉及政府的进退;在经济方面,它关注成本与效率的转移;在社会方面,它成为福利、保障和安全的改变。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推进的政府管制改革实践主要有行政性管制搞活、经济性管制放松和社会性管制强化三个特征。

       西方国家推进这一政府管制结构性转型,既顺应了现代化进一步深入所引发的风险社会来临的背景,也契合了风险社会境遇下政府职能转型的逻辑。几乎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的同时,贝克、吉登斯和鲍曼等人在对西方现代社会的反思中孕育出了“风险社会”的概念,他们将风险描绘成未来社会的时代特征。“风险社会”思想的提出对当时正在开展的政府改革运动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比如吉登斯的“人为风险—生活政治—积极福利”的理论与政策构想,成为布莱尔和英国工党的指导性理论。⑤风险社会思想的基本逻辑是现代化充满不确定性,同时被线性化为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使得风险必定是叠加的、全球性的和无人幸免的。虽说“风险社会”概念本身仍有诸多歧义,但其逻辑推论已在西方现代化进程中得到初步印证,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风险社会”将作为今后一种长期存续的社会形态。“风险社会”思想的出现,不仅限制了作为防范风险和组织社会防范风险重要工具的政府管制的退出或减弱的空间,而且揭示出政府管制和社会管理重心转移的方向,即放松经济性管制和强化社会性管制。一般而论,经济性管制与社会性管制的区分主要是效用不同。前者以减少市场失灵造成的稀缺资源配置的效率损耗、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为目的,而后者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防止灾害为目的,因此,它也被称为HSE(Health,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管制。但从政治学意义上分析,两者还有更重要的区分,即理念不同。前者属于解放政治范畴,履行着传统社会的政府职能,而后者属于生活政治的范畴,履行着后现代社会(风险社会)的政府职能。20世纪60—70年代恰好是西方社会步入后现代社会(风险社会)的时间临界点,而这也成为经济性管制与社会性管制的“分水岭”。在此之前,西方国家的经济性管制是频繁和系统的,而社会性管制只是零星的。在此之后,经济性管制几乎遭到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一致批判,“放松管制(deregulation)”的呼声四起,而社会性管制的重要性却日益得到人们的赞同,整个社会对社会性管制的需求不断上升。其实,这种转型并非偶然,它契合了风险社会来临的步伐,符合民众对解放政治需求向生活政治需求转变的逻辑。越来越多的民众认识到,在风险社会,风险的来源不只是或主要不是贫困和财富的多寡,而是生产主义本身。拉图什曾以颇有穿透力的设问表达了民众的心声:世界上最富有国家的人均收入是最贫穷国家人均收入的50倍,难道富裕国家的人们比贫穷国家的人们幸福50倍吗?⑥西方一些国家不惜付出经济成长的代价推进放松经济性管制、强化社会性管制的转型,就是对这一设问的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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