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家认同建构的政治逻辑

作 者:

作者简介:
林尚立,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在人成为主体力量的现代社会,国家认同不是简单的国家观念或国家意识问题,而是国家建设本身的问题。在全球化、现代化与民主化的大时代背景下,围绕现代国家建设所形成的国家认同建构,是以民主为基本前提,以国家制度及其所决定的国家结构体系的全面优化为关键,最后决定于认同主体的自主选择。在国家与人、制度与人的有机互动中,国家结构体系的质量决定着其塑造民众国家认同的能力;而国家认同的形成过程也塑造着国家结构体系。因此,国家建设在努力改善国家认同的同时,必须时时从国家认同检视国家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从而将国家制度的健全、国家结构体系的优化与国家认同的深化有机地统一起来。基于此,当代中国国家认同建构的战略议程应在学理上阐释中国现代国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逻辑,在理论上阐释国家及其制度的价值合理性与工具合理性,在制度上优化国家结构关系以实现多元化与一体化共存发展,在政策上实践国家发展与治理的基本价值。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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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是把人定位为天生的政治动物,还是定位为天生的社会动物,其现实存在一定是在四种力量规范下形成的:一是自然,二是组织,三是制度,四是价值。现实的人是这四大规范力量共同作用的产物,但同时也是创造这些规范的力量。人类社会发展以追求人的自由与解放为核心取向,人类历史从古代迈入现代的根本标志就是:人从一种被决定的力量逐渐解放为一种决定性的力量。于是,人成为现代社会与现代国家的逻辑起点。由此,人的观念、权益与行动,就自然成为社会与国家建构与发展的决定力量。现代国家认同问题就是由此形成的。可见,现代国家对国家认同的需求,不是源于国家的整合性与统治性,而是源于人的独立性与自主性。

      简单讲,国家认同就是人们对其存在其中的国家的认可与服从,其反映的是人与国家的基本关系。对国家而言,它决定着国家的合法性基础,进而决定着国家的稳定与繁荣。在人成为主体力量的时代,人对国家的认可与服从,一定不是国家强力的产物,而是人与国家之间有机互动的结果,其内在的逻辑是:人是国家的主体,建设国家;国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基本需求。据此,国家认同问题,就不简单是人们的国家观念或国家意识问题,而是国家建设本身的问题。没有合理、有效的国家建设,就不可能形成具有广泛社会和文化基础的国家认同。所以,本文的基本假设是:现代国家认同的建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代国家结构体系的内在合理性及其自我完善能力。

      一、现代国家与国家认同

      认同是基于人的心理、思想与信仰形成的,其逻辑起点源于人的自我认知。所以,“认同”问题最早是由心理学提出的。①人的现实存在,不是孤立的,而是社会存在。人的自我认知一定基于其社会存在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关系。换言之,人是通过他者来认知自身的,因而,对他者的认知直接关系到自我认知,而认知他者的逻辑起点一定在自我。正是在这种自我与他者所建构的关系中,人们才能判定我来自何方、处于何处、走向何方。对他者的认知,就构成人们的基本认同。这种认同对象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集体的,如组织、集团与共同体。于是,就有了权威认同、组织认同、族群认同、阶级认同以及国家认同等等。可见,认同是人的社会存在必然产生的心理与精神要素,是人的生存与生活之本。至于每个人认同什么,则取决于每个人的实际社会存在及其心理和精神取向。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必须过政治生活。②从这个逻辑出发,人们在政治生活中所形成的国家认同,是人们现实存在必不可少的心理与精神要素。

      马克思认为,人即使不是政治动物,至少也是社会动物。③这表明人的现实存在一定是社会存在;而到目前为止的人的社会存在,必然趋向组织国家,从而决定其社会存在的另一方面,即作为国家成员的政治存在,过政治生活。国家认同就是在这种政治存在中形成的。然而,国家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在历史上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从而形成了马克思所指出的“古代国家”与“现代国家”之分。在不同时代的国家,国家认同的形成及其对国家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在马克思看来,“古代国家”与“现代国家”之间的差别,不是历史时期的差别,而是构成国家的人的类本质的差别。“古代国家”是以人的共同体存在为基础的,换言之,构成“古代国家’’的人是“共同体人”,在马克思看来,这与古代国家的所有制,不论是公有,还是私有,都是共同体的公有或共同体的私有直接相关。马克思指出:在古代,“土地是一个大实验场,是一个武库,既提供劳动资料,又提供劳动材料,还提供共同体居住的地方,即共同体的基础。人类素朴天真地把土地当作共同体的财产,而且是在活劳动中生产并再生产自身的共同体的财产。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④与古代相反,“现代国家”是以人的独立存在为基础的,换言之,构成“现代国家”的人是“个体人”。马克思认为,随着工业革命以及以自由劳动与资本结合的资本主义生产形态的出现,人摆脱共同体的存在,成为独立的,同时也是“孤立的个人”,并由此构成了市民社会。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革命所带来的“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归结为利己的、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公民,归结为法人”。⑤人的类本质从“共同体人”发展为“个体人”,决定了“古代国家”与“现代国家”有天壤之别,集中地体现在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对此,马克思有过精辟的分析:“在古代国家中,政治国家构成国家的内容,并不包括其他的领域在内,而现代的国家则是政治国家和非政治国家的相互适应。”⑥因而,在古代国家中,“国家的物质内容是由国家的形式设定的。每个私人领域都具有政治性质,或者都是政治领域;换句话说,政治也就是私人领域的性质。在中世纪,政治制度是私有财产的制度,但这只是因为私有财产的制度就是政治制度。在中世纪,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生活是同一的,人是国家的现实原则,但这是不自由的人”。⑦只有到了现代,人民的生活与国家的生活才实现了分离。所以马克思说,“国家本身的抽象只是现代才有,因为私人生活的抽象也只是现代才有。政治国家的抽象是现代的产物。”⑧这里所说的“政治国家”就是国家制度,就是现代国家体系,它是基于现代社会发展需求而建构起来的一套用于保障个体与社会权益、维护和推进整个共同体发展的制度体系。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古代国家”,人与国家是一体的,国家决定人的现实存在;在“现代国家”,人与国家是二元存在的,人的自主性决定国家的现实存在。在马克思看来,具有自主性和独立性的“这种人,市民社会的成员,是政治国家的基础、前提”。⑨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前现代国家,实际上不存在以国家为对象,以决定国家制度合法性为取向的国家认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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