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教育史分期新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董坤玉(1979- ),女,河北沧州人,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副研究馆员,博士,主要从事历史研究(北京 100009)。

原文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传统的教育史多依据朝代更替或者社会形态的分期方式对中国古代教育进行分期,这两种分期方式所带来的共同弊病就是主观上割裂了教育史自身的发展脉络。教育从一产生就与政治、宗教裹合在一起,与政治的关系更是贯穿于古代教育的始终。因此,从教育与宗教、政治的关系角度对中国古代教育史进行分期,能够更为客观地展现教育在古代历史中的发展状态与趋势。以此为标准,中国古代教育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上古至春秋,是古代教育从孕育到产生的阶段;第二阶段:春秋至西汉,是教育的成长阶段;第三阶段:西汉至隋唐,是教育走向成熟阶段。第一阶段的特点是教育虽然已经脱胎出母体,但是尚未成形,仍然孕育在宗教与政治结合的体系之中;第二阶段的特点是教育虽然已经摆脱宗教的羁绊,但仍需附庸于政治体系之中;第三阶段的特点是教育与政治紧密结合并从政治体系的附庸地位,挣扎着走向独立的过程。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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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13X(2013)05-0025-05

      中国教育理论领域先后有过依据朝代更替、社会形态、时代特征以及阶级斗争等几种有关教育史的分期方法,当今学界尤以朝代更替①、社会形态②两种分期方法较为普遍。后来又出现了以社会形态为主,结合历史朝代顺序更替划分阶段的分期方法③。以朝代更替的方法划分教育史符合人们关于历史发展的习惯观念,但简单袭用历史朝代更替划分中国教育史有着明显的弊端,不易反映教育历史本身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以社会形态划分古代教育史的方法也有着很大的不足,这种以社会发展来划分教育史的做法,同样不能客观展现教育的自身发展特点。按照教育自身的发展来划分教育史发展阶段已成为当今教育史学界的共识[1]。

      高明士先生曾经在《唐代东亚教育圈的形成》之《序言》中指出:“一部中国教育史,可以说是教育脱离宗教范畴而与政治结合,后来又努力建立其独立王国的历史。”[2](P1)这个论断点破了中国古代教育发展的实质进程,显示了高先生的深知卓见与非凡的语言概括能力。整个中国教育史是教育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与进步,逐步从宗教、社会政治、礼乐制度等复杂交错的母体中孕育、成熟到脱离母体开始走向独立发展的过程。确切一点,就是中国古代教育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上古至春秋。这一时期是古代教育从母体中孕育到产生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教育孕育在宗教与政治结合的体系之中,尚未成形。第二阶段:从春秋至西汉。这一阶段教育虽然摆脱了宗教羁绊,由于尚未成熟,仍需寄生于政治体系之中。第三阶段:从西汉至隋唐。教育与政治紧密结合并开始从政治体系的附庸地位挣扎着走向独立。需要注意的是,教育虽然开始走向独立,但从隋唐至清末历经一千三百多年,这个独立过程才算完成,这个过程是与科举制度的发展相始终的,当教育已经成长为一个强大实体之时,政治才不得不放手。即使已经获得独立,政治仍然不时地寻找时机对教育加以利用或者干预,这种状况在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依然存在。

      一、第一阶段:上古至春秋时期教育的产生

      三代以前这一阶段,教育与政治尚未成形,与宗教、社会活动结合在一起。这个时期的教育较为原始,教育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生活经验、部落的军事和管理经验以及宗教传统等。远古时期,在人类文明产生以前,猿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不大,一切生存的经验都是依靠本能,是在大自然的磨炼中产生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教育。教育是随着人类生产力的进步、文明的发展,人类把自身积累的生产生活经验教授给其后代的行为。这些经验不仅包括生产生活经验,随着文明的进步,各种宗教传统,部落的军事和管理经验也随之传承下来,这些经验的传授都称为教育。吕思勉先生在《燕石札续·古学制》中指出:“盖在后世,宗教与学术恒分,而在古昔则恒合。吾国古代之大学,固宗教之府也。”[3](P100)清末黄绍箕在其所著《中国教育史》中总结了前人的一些观点,也认为祭祀活动与教育活动是合为一体的。李国钧、王炳照等主编的《中国教育制度通史》在第一章《中国教育的起源》中认为,“巫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原型,巫是上古精神文化的主要创造者”[4](P33-39)。人类最早的知识就是起源于巫师所传承的宗教。随着文明的进步,教育部落成员以及商讨举行各种部落大事开始有了固定的场所,这个场所被命名为成均或大学。《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一卷中讲,上古时代教育、祭祀与社会活动尚未分开,在古代文献中所记载的“成均”被认为是传说中五帝时代的“大学”,相传先王在“成均”用酒款待地位低贱的“郊人”,并宣讲教令,举行一些集体性祭祀活动。“大学”是上古先民举行社会教化——即有助于文明开化活动的场所[4](P40),由此作者进一步推断:远古圣人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发布政令,养老,恤孤,审讯俘虏,出征前誓师,集合众人共议狱讼,祭祀天地山川鬼神与祖先,均在所谓“学校”举行。之所以各种活动都在学校中举行,是因为这时各个部落的建筑,除了各家独立的住房外,只有一个供部落成员聚会、部落首领处理事务的公共场所,这个场所就叫“成均”或“大学”。

      三代时期,教育开始初具雏形,出现了我们通常意义上的以培养后备官员为目的的教育。但这个时期的教育仍然无法与政治分清界限,主要表现在教育与其他国家事务的处理仍共用一所建筑——辟雍。夏、商、周时期,各种国家大事仍然在一个共同的场所进行,因为这个场所要承担举行祭祀、教化、教学等活动的使命,因此依据其位置和用途,这个建筑物又拥有很多的名称,如明堂、太庙、辟雍等。汉代的达学通儒都认为太庙、大学、辟雍、明堂、灵台是“异名而同事”。东汉末年学者蔡邕在《明堂论》中对此有详细的论述:“明堂者,天子太庙,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帝者也。夏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东曰青阳,南曰明堂,西曰总章,北曰玄堂,中央曰太室。……虽有五名,而主以明堂也。其正中皆曰太庙,谨承天顺时之令,昭令德宗祀之礼,明前功百辟之劳,起尊老敬长之义,显教幼诲稚之学,朝诸侯、选造士于其中,以明制度。……取其宗祀之貌,则曰清庙;取其正室之貌,则曰太庙;取其尊崇,则曰太室;取其乡明,则曰明堂;取其四门之学,则曰太学;取其四面之周水圆如璧,则曰辟雍。异名而同事,其实一也。”[5](P799)东汉末学者卢植与其稍后的颍子容也持相同的观点。清末黄绍箕在《中国教育史》中认为祭祀活动与教育活动是合为一体的,他说,“明堂始于神农,祭神教民合于一室,故《淮南》谓其‘养民以公’,又曰‘教化如神’,明神农施教于明堂也,戴德曰‘明堂,辟雍是一物’;蔡邕曰‘明堂……大教于宫’。后世明堂制度,详于神农,然其以明堂为教化之所,实由神农开之”[6](P14-15)。由此可见,明堂即辟雍,是祭祀的场所,也是举行教育活动的场所,当时宗教、政治与教育是合为一体的。

      但是三代之前从有虞氏开始就已经出现了后代称之为学校的专门场所,《礼记·王制》记载:“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孟子·滕文公章句上》:“(四代)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何谓“学则三代共之”?序、庠、学、校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文献通考》卷四十一《学校考》对“学”的解释是:“学,国学也。共之,无异名也。”也就是说三代序、庠、学、校等虽然名称不同,但是都具有共同的性质,就是用于教育后代尊老敬贤活动的场所。这些学校与教授国子六艺、举行释奠礼的学校性质不同,用于举行释奠礼、教授国子的机构被称为国学。国学在三代有共同的名称,就是“辟雍(即明堂)”。辟雍是三代大学的总称,这一点申屠炉明在其文章中曾进行过考证[7]。因为辟雍、明堂是同一所建筑,是发布各种政令的场所,也就是说辟雍是发布有关教育政令、并教授国子的场所,而校、序、庠则是具体的执行养国老、庶老礼仪以及教育国人的场所。教育国子、举行祭祀活动以及发布各种政令都在同一个机构——辟雍(或称为明堂、太庙等),说明春秋以前教育与宗教、政治等合为一体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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