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政策顶层设计之省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福才(1969- ),男,山东安丘人济南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教育政策与法律(山东 济南 250022);刘复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教师教育政策是一国政府对教师教育的规划与设计,政府主要通过制定和颁布教师教育政策来推动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政府政策主导是政府的应然责任。我国教师专业发展进程在得益于政府推动的同时,也存在着教师教育政策顶层设计与实施过程中的不足问题。政府应充分考虑到我国教师教育传统和目前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教师专业发展的政府责任与教师专业自主之间保持一种张力,进行相关制度创新。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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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3842(2013)03-0086-05

      教师教育政策是一国政府对教师教育的整体规划与设计,教师教育的发展及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直接受制于教师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状况。教师教育政策是推动教师专业发展进程的有力制度保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保障措施”部分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提出,要“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影响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有哪些?政府应该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何种适切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这是涉及教师专业发展能否顺利实施的核心问题。

      一、影响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个人成为教学专业的成员并且在教学中具有越来越成熟的作用这样一个转变过程”[1](P553)。从内涵上看,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个体的专业知能、专业情意、专业自主、专业价值观、专业发展意识等方面由低到高,逐渐符合教师专业人员标准的过程,是教师个体专业不断发展的历程。正是在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中,教师发展的意义得到确认,教师作为重要的专业和职业受到社会的重视。

      教师的专业发展受到来自个人的、社会的、学校的以及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其中有两个关键性因素直接影响着高素质专业化教师的养成。一是教师的社会经济地位,这一因素制约着教师职业的整体吸引力;二是教师教育的水平和质量,这一因素直接决定着那些将要或者已经进入教师职业的从业人员的专业发展水平,教师教育分别从教师的职前教育、入职教育和职后教育三个不同的阶段制约着教师专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在影响教师专业发展的两个关键性因素中,与教师的社会经济地位相比,教师教育水平的改善和提高更多地是一个教育系统内部的问题,它直接受到教师教育政策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更需要我们首先对教师教育政策顶层设计进行全方位的省思。

      二、应然与实然:教师教育政策顶层设计之省思

      “教师是教育变革和社会进步的动力”[2](P18),教师专业发展是世界教师教育的发展趋势与潮流。各国政府主要通过制定和颁布相应的政策来推动教师专业发展的进程,并承担主导责任。

      (一)政府政策主导是政府的应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第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教师教育应当是国家的事业和政府的责任。[3]

      在理论意义上而言,首先,现代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由国家举办、管理和监督的公共事业,教师根据法律规定的培养目标和教育标准实施教育活动,执行的是国家的教育公务,教师职业具有公务性质。从教师教育的性质来看,教师教育是国家的事业,它是为了帮助政府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从事培养教育工作者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公共性很强的事业。教师专业能力和资格的养成是通过公共教育来实现的。教师教育就是公共教育,是由国家直接控制和干预的,政府理应是第一责任人。相对于其他行业,师范院校筹措经费能力有限,但因其承担基础性的社会责任,国家应出台扶持师范院校发展的积极政策,加大政府对教师教育体系的政策引导。其次,从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系统来看,教师不仅需要通过自身努力,促进和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实现专业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良好的外部支持系统更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不可缺少的条件保障。良好的外部条件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教师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的支持、大中小学校际之间的合作等,这些因素构成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系统。其中,政府政策层面的推动力量是最为关键的保障。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近30年来教师教育的实践经验也表明,“师范教育可以兴邦”。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我国教师培养与培训体制逐渐由定向封闭向非定向开放的转变,为了提高教师培养与培训质量,我国借鉴了欧美教师专业化实践的一些做法,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制定教师专业标准,对教师教育机构开展评估等,推进了我国教师专业发展的改革进程。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为推进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证,体现在不同时期的相关教育政策法规文本中,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从法律上首次确认了教师的专业身份。国务院在1995年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在2000年颁发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正式启动教师资格制度工作。2001年4月起,国家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全面操作实施。针对教师培养和培训制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专门做了相应规定。可见,有关我国教师教育的变革发展都是在国家政策直接指导和支持下进行的,教师专业发展问题从一开始就成为政府政策层面关注的问题,教师专业发展进程得益于政府的推动,如改变传统的管理办法,从政府规范教师教育的行为,转变为政府制定教师标准,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由重点师范院校和少数有资质的综合性大学进行资格培训,等等。从提升我国教师整体教育质量的角度看,现行的许多政策措施无疑是有效的,并在今后还将持续发挥其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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