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家治理与政治·社会发展研讨会暨2012年政治学高峰论坛”会议摘要

作 者:
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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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比较政治评论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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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改革开放30余年中,随着政治发展、经济增长和社会变迁,诸多政治经济社会问题急剧涌现。在这一背景下,2012年12月,北京大学中国政府治理研究中心和深圳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所联合举办了“国家治理与政治·社会发展研讨会暨政治学高峰论坛”。来自国内14所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20多位政治学著名学者以“国家治理与政治·社会发展”为主题,围绕转型理论与国家治理范式、转型中国的国家治理与政治体制改革战略、社会发展中的地方治理等相关议题进行了六场富有建设性和开创性的学术讨论。本次研讨会是2010年4月杭州“中国模式的建构与政治发展”政治学学术研讨会和2012年10月“清华政治学发展问题研讨会”的延续。在研讨会中,与会学者们提出了一系列富有深度和广度的观点。

      研讨会开始,由主办方北京大学徐湘林教授对此次研讨会的背景和宗旨作了介绍,并希望本次研讨会能够就中国政治学研究的发展方向,以及十八大之后可能出现的研究议题和改革实践进行广泛讨论。

      浙江大学余逊达教授希望学界能够找到一种对民主框架建构的新理解。这种建构并不只是强调民主的价值,而且也能使民主制度相较于其他制度安排具有更好治理绩效。“开放通道”(open access)秩序或许可以作为一种制度改进方案。这一概念源于诺斯的著作《暴力与社会秩序:一个解读有记录人类史的概念性框架》。开放通道秩序本身并非是和宪政制度同时建立,而是在共和民主框架下逐渐形成的。这一概念启发我们,可以在政治体制改革中通过逐渐调整,把人民关注的宪政框架和开放通道秩序作为一种改进方案。

      在理论发展方面,余逊达教授指出科学本体论有两个基本的范式:一个是属性本体,一个是过程本体。大部分中国学者使用的是“属性本体”这种分析方法。然而“属性本体”分析法是否有利于我们合理把握对象?这是存有疑问的。与此相对,“过程本体论”这个概念强调国家内嵌在一个更大的系统中,国家自身的发展是在和系统与环境的互动中推进的。所以“过程本体”分析会更有助于我们把握研究问题。此外,国内政治学界一直关注两大类问题:第一类是关于中国政治学的范式有没有可能根据当代实践来进行提炼,进而在体系构建上实现创新和突破;第二类则是希望对中国的具体政治体制改革实践提出一些建议从而更好地进行治理和改革。余逊达教授希望未来能发展出新的范式和概念来指导改革,并且这应该是一种价值导向渗透其中的范式,而不是中立意义的。在社会并不明确自身走向何处的情况下,范式中的价值导向能够帮助其找到方向。

      北京大学徐湘林教授围绕“国家治理”的经验和理论展开分析,探讨国家治理或许能作为一个研究范式来考察中国政治。国家治理是围绕两个层面展开,其一是维持国家基本政治秩序,其二是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国家治理的要素是国家治理的结构性理论中不可或缺的方面,包含六个层面:核心价值体系、权威的决策体系、有效的政府执行体制、良性的政治互动、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注意的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强弱并不是这六个层面能力强度的简单相加,国家治理是一个结构性的体系。

      徐教授总结认为国家转型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危机性的转型,即重大危机引发的转型,这种转型一般成本很高。例如苏联与东欧的转型。第二是非危机的转型,即在那种低密度冲突过程中进行的一种有意的转型,例如韩国比较平稳的转型。对中国转型而言,尤其对于国家治理的过程和国家转型的起点(A点)与终点(B点)问题,徐湘林教授指出这种转型过程是模糊和不确定的。起点(A点)可能是明确的,例如党国体制;但终点(B点)是什么并不明确,一方面在于中国政治体制自身并没有蓝图,另外西方的蓝图也可能并非中国所需。因此有必要去面对现实,深入探讨中国目前和未来的处境与状况,尤其要注重分析中国共产党体制以及国家权力和党的影响之间的关系。

      中央编译局的何增科研究员主要对传统时期和改革开放后不同时期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进行了剖析。他指出,传统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中存在六个支柱,第一,利用国家政权力量对生产资料进行分配与改造,将所有社会组织转变为公共组织;第二,将全体社会成员高度组织化;第三,在所有的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并且以其为最高权威;第四,国家机关中党组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党组织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第五,党管一切干部;第六,党政机关和人民公社通过政治甄别、组织任命和思想教育来实现对个人的思想控制。

      何研究员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基本特征是“政治双轨制”,即民主与专政、民主与集中、人治与法治两种相互矛盾的逻辑同时并存,这种双规政治制度和双重逻辑导致现实政治发展的复杂性和矛盾性。当前加强党的领导的逻辑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逻辑分别代表了前面两种不同的逻辑,二者之间有明显的张力。因此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的具体指导原则需要从全面领导走向政治领导,前者强调领导一切很容易重新走向“一元化领导”,后者则强调将政治领导与政府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专业化管理和法治化管理区分开来,党的领导侧重于通过制定政策纲领进行利益整合、通过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掌握主要干部的提名录用、通过进入国家执政而非在政权外部发号施令来实现管理的专业化和法治化,党的领导是高端领导、重点领导和政治领域领导而非具体的事务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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