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事件”的文学作品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大康,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浙江 温州 325035)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跟阅读体验活动密不可分,它是读者与文本相互作用、共同生成的过程,因此,作品即文学事件,读者即作品内在的生产要素。从这一角度看,接受理论自然成为研究文学作品存在方式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文学作品处在现实与幻想的边界,是个亦真亦幻的世界。读者就立足边界,不断往返穿越边界。正是这种“边界文化”的独特性,致使文学事件区别于现实生活事件,使文学阅读成为区别于现实经历的独特的体验活动。作为事件的文学作品是向历史开放的,其存在方式打上了时代印记。文学作品必定烙印着双重品格:作为文学文本,它是既成的、历史的;而作为事件的文学作品则只能是当代的,它是发生在当前的文学生产事件。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3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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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2)11-0170-07

      自从韦勒克、沃伦的《文学理论》将文学研究划分为“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并认为“文学研究的合情合理的出发点是解释和分析作品本身”①,俄国形式主义、新批评以及叙事学,自然就被授予“内部研究”的称号,且获得了显贵的身份。但是,文学的“内部”究竟在哪里?“内部”和“外部”有没有一条井然区分的界限?韦勒克、沃伦所说的文学“作品本身”又是以怎样的方式存在的?我们怎样才能对文学作品本身作出有效阐释?这一系列问题却仍然有必要细加考察。

      一

      有人认为,韦勒克的理论出发点并非新批评,而是英加登的现象学美学。在讨论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或“本体论的地位”问题时,韦勒克首先批评了把文学作品当作“人工制品”(artefact),具有像一件雕塑或一幅画一样是一个“客体”的说法。他认为,虽然文学作品有其物理载体,常常以文字来记载,可是,即便毁掉一本书或者它的全部版本,却根本毁不掉作品。同样,文学作品也不存在于口头,它并不因为没有被诵读而不存在。韦勒克也反对将文学作品视为“读者的体验”或“作者的经验”的观点,在他看来,艺术作品应该是“一种独特的可以认识的对象,它有特别的本体论的地位。它既不是实在的(物理的,像一尊雕像那样),也不是精神的(心理上的,像愉快或痛苦经验那样),也不是理想的(像一个三角形那样)。它是一套存在于各种主观之间的理想观念的标准的体系。必须假设这套标准的体系存在于集体的意识形态之中,随着它而变化,只有通过个人的心理经验方能理解,它建立在其许多句子的声音结构的基础上”②。这种把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与“物理客体”、“理想客体”、“心理体验”区分开来,将其视为“各种主观之间的理想观念的标准的体系”的观点正源自英加登。英加登就将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与上述三种对象区别开来并认为:“文学作品是一个纯粹意向性构成(a purely intentional formation),它存在的根源是作家意识的创造活动,它存在的物理基础是以书面形式记录的文本或通过其他可能的物理复制手段(例如录音磁带)。由于它的语言具有双重层次,它既是主体间际可接近的又是可以复制的,所以作品成为主体间际的意向客体(an intersubjective intentional object),同一个读者社会相联系。”③

      韦勒克不仅接受了英加登关于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的观点,他还直接参照英加登对文学作品的层次划分,分别将作品区划为声音、意义、意象和隐喻、存在于象征和象征系统中的诗的特殊“世界”等几个层面来展开分析。在一篇研究罗曼·英加登的文章中,韦勒克就认为英加登对一种系统连贯的文学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坦率地承认说:“我自己在很大范围内赞同他(英加登)的观点。在这许多问题上,我向他所学的比向其他任何人学到的更多”④,并明确反对将他和沃伦的《文学理论》误解为新批评派编纂的文集。

      然而,与英加登将文学作品视作“主体间际的意向客体”有所差别,韦勒克则强调存在于“各种主观之间”的是一套关于文学作品的“理想观念的标准体系”,这就将英加登观点的重要内容篡改了。在《文学理论》中,韦勒克避免使用英加登的现象学术语“意向客体”显然是别有用意的,其实际意义正在于为他运用结构主义语言学腾出了位置。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它以社会共有的语言作为自身的媒介,这就决定了对它的解释必定受到共同的语言惯例和共享的语言意义的制约,决定了它具有“主体间际”的共通性和可交流、可传播性。在这一层面,韦勒克与英加登还是一致的。文学作品不等于读者的体验,不同读者对同一作品的解释是千差万别的;可是,即便解释不同,人们又总是能够相互谈论“同一部”作品,可以评价某种解释是否贴切。这就是说,他们之间存在共同的或大体一致的标准体系,也即韦勒克所说“各种主观之间的理想观念的标准体系”,这一标准体系是共同的文化传统所铸成的,是文学教育和交流所培育的,正是它同时制约着作者的创作和读者的阅读。而英加登将“作品本身”与读者阅读过程中的“具体化”及体验截然分开的做法,却令人难以理解。按照英加登的意见,研究者可以通过比较读者的各种“具体化”之间的差别,来认清什么东西属于作品本身,什么东西属于受偶然性限制的具体化,借此对文学作品本身进行孤立分析,把握作品本身,也即那个“主体间际的意向客体”。可是这种比较所得出的、被认为“属于作品本身”的东西,也仍然是读者具体化的结果,借用英加登的术语来说,它只不过是“恰当的具体化”,照旧无法甩掉读者的身影。即便以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来看待文学作品,也同样不能彻底摆脱英加登自己(即读者)的“前理解”。因此,韦勒克说:“英加登坚持把文学作品和它的具体化区别开来。如果像英加登所承认的那样,我们只能在作品的具体化中懂得它,那么,在实践中怎样对它们加以区别的问题,看来就很难弄明白。”⑤

      韦勒克所借鉴的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路径。他说:“与描述的对象有关的意义单元、句子和句子结构构成了诸如景物、室内陈设、人物、行动或思想等想象的现实。这些想象的现实也可以从与经验现实不相混同,同时又不忽略它们固有的语言结构的角度加以分析。小说中的人物只能从意义单元中生出,由形象所讲的话语或者别人讲的有关这一形象的语句造成。”⑥这种从语言结构分析中所得到的“作品本身”,则确实与经读者具体化的作品是不同的、可以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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