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性”与“非文学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守森(1955-),男,山东高密人,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 济南 250014

原文出处: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文学作品,当然必须具有“文学性”。但仅凭“文学性”,只能判定一篇文章是不是“文学作品”,尚难以判定是不是“好作品”,更难以判定是不是“大作品”。在20世纪的中国文学史上,“非文学性”对“文学性”的掩抑固然伤害了文学,但如果反转过来,让“文学性”掩抑了“非文学性”,同样是文学的悲哀。对于文学作品的整体价值而言,“文学性”重要,“非文学性”亦同样重要,在许多情况下抑或更为重要。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文学的颓落与低迷,主要原因就已不再是“文学性”的缺失,而更在于某些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非文学性”因素的缺失。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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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73(2012)05-0061-07

      在我国,由于长期盛行的“工具论”、“内容决定形式”之类主张严重危害了文学的发展,新时期以来,越来越重视“文学性”,越来越强调“文学性”,也就成为一种似乎是颇具必然性的理论选择。从实际效果来看,这样一种对“文学性”的重视,是必要的,不仅深化了我们的文学观念,也有效地提高了我国当代文学创作的艺术水平。有许多作品,无论是在语言的诗性化,还是在抒情与叙事技巧方面,都达到了一个新的文学高度。但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文学的影响却日渐衰微。这当然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但文学自身的内在感动力与震撼力不足,恐亦是事实。尤其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文坛上,真正动人心魄之作越来越少。这种状况,大概已很难再归咎于“文学性”的缺失,相反,应该引发我们深思的倒是:在提高文学创作的质量方面,“文学性”追求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在文学作品的构成方面,“文学性”与“非文学性”的关系究竟如何?

      何谓文学性?按照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雅可布森的见解,是指“使某一作品(文本)变成文学作品(文本)的性质”[1](P20)。俄国形式主义的另一位代表人物什克洛夫斯基的具体看法是:指对词语进行安排和加工的技巧,是将事物“奇异化”、将形式艰深化的艺术手法等等。什克洛夫斯基曾明确强调:“艺术是对事物的制作进行体验的一种方式,而已制成之物在艺术之中并不重要。”[2](P10)这样一类着眼于艺术形式、艺术表现技巧而得出的关于“文学性”的界定是否成立,当然也还值得怀疑。如加拿大文学理论家弗莱就曾质疑道:“我们尚无真正的标准,把文学语言结构与非文学语言结构区分开来”[3](P27);美国学者乔纳森·卡勒说得更为明确:“关于文学性,我们尚未得到令人满意的定义”,“把某文本的文学性效应局限在语文手段的表现范畴之内,仍然会碰到巨大的障碍,因为所有这些因素或手段都可能出现在其它地方,出现在非文学文本之中”[3](P33);前苏联学者巴赫金亦认为,实际上“日常话语与诗话使用同样的手法、同样的隐喻游戏、同样的规则”[3](P46)。但相对来说,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家们的见解,还是更为切近文学本体特征的。

      在非文学文本中,虽亦不乏“奇异化”、“隐喻游戏”之类的技巧与规则,但在文学文本中,这类技巧与规则毕竟更具主导地位。一首诗歌,无论缘于怎样的情感,如果只是直白地狂呼乱叫,缺乏诗性技巧,是很难动人的;一篇小说,无论取材多么新颖,意义多么重大,如果文笔枯燥,如果只是流水账式的人物生活记录,是不可能为人喜爱的,甚至称不上是文学作品。但在承认和强调“文学性”的同时,我们又应意识到:从整体上来看,文学又决非仅是“文学性”的产物。比如一首诗歌,如果缺乏真情实感,无论诗人施之以怎样的语言技巧,也只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已,同样难以动人;一篇小说,如果情节低俗,或取意平庸,无论语言多么“文学”,技巧多么高超,也同样难以成为优秀作品。只有具备了“文学性”,才是“文学作品”,这在逻辑方面自是无可辩驳的,但下列逻辑同样无懈可击:“文学性”是相对于“非文学性”而存在的,如果没有了“非文学性”,“文学性”又何以体现?

      与能够“使某一作品(文本)变成文学作品(文本)的性质”相对应,那些不能使某一作品变成文学作品的性质,自然就该算是“非文学性”了。如体现于文学作品中,与什克洛夫斯基所说的词语安排、加工技巧、艺术手法等“文学性”因素没什么必然关联,亦可用其他“非文学”文体呈现的作家的人生感悟、思想观念、理想追求,以及形形色色的人类生活方式、生存问题等等。而举凡文学作品,能离开这样一些方面的“非文学性”吗?文学艺术,不论如何界定其特性,如何论证其本体,终究是人类的生活境况、意志愿望、情感意绪的表现,是人类文化观念的结晶,因而原本就是“文学性”与“非文学性”水乳交融的产物。如果将二者机械地对立、割裂开来,大概也就不存在文学了。

      人类之所以需要文学艺术,从根本上说,是为了生活得更加美好。与之相关,文学作品通过“文学性”给予读者的艺术化、审美化的欣悦与满足固然重要,而其中隐含着的化育人心、提升道德、推动历史进步的伟大力量,自是更为重要。也许正因如此,古罗马诗人贺拉斯曾在《诗艺》中强调:“一首诗仅仅具有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魅力,必须能按作者愿望左右读者的心灵。”[4](P142)美国当代学者阿瑟·C.丹托亦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艺术中的真可能比美更重要。它之所以更重要,是因为意义重要。”[5]贺拉斯所强调的能够“左右读者心灵”的“魅力”,丹托所说的“艺术中的真”所显示的“意义”,自然不是指“文学性”,而正是“非文学性”。不论文学创作怎样创新,不论文学思想如何解放,对于人类的文学艺术活动来说,这样一类“非文学性”之论,不也同样至关重要吗?文学作品当然不应成为传达某种思想的工具,但同样不可以没有“思想”、没有“灵魂”、没有“意义”。如果失去了这样一类“非文学性”的“思想”、“灵魂”与“意义”,文学还有多大价值?

      从文学评价的角度来看,一首诗、一篇小说可以是“文学作品”,但不一定是“好作品”,更不一定是“大作品”。而仅凭“文学性”尺度,在很大程度上,恐只能判定一篇文章是不是“文学作品”,却难以判定是不是“好作品”,更难以判定是不是“大作品”。如中国汉代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扬雄的《甘泉赋》、《长杨赋》等,虽有文笔恣肆,辞采华美,音韵铿锵,写物图貌亦可谓穷形尽相之类很高的文学性,但因如同扬雄本人已意识到的“劝百而讽一”之类“非文学性”意蕴的肤浅,如今,除了文学史家们,大概已很少有人能够为之吸引了。又如中国的古代小说《肉蒲团》、《痴婆子传》、《如意君传》之类,在人物刻画、叙事技巧、语言表达等方面,也都是颇具文学性的,但因情趣低下,事涉淫秽,而为文学史家们所慎言。这类的“赋”,这类的“小说”,你虽不能否认是“文学作品”,但却很难说是“好作品”,更不好说是“伟大作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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