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道德·教育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德胜,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在一个热衷幸福而避谈道德的时代,有必要厘清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幸福与道德有互通的一面,即“幸福的道德性”和“道德的幸福性”;幸福与道德也有相异的一面,即幸福比道德“宽广”,道德比幸福“坚强”。幸福和道德都与教育相关联,关联的方式也呈现出既相通又相异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为幸福的教育”与“为道德的教育”、“幸福教育”与“道德教育”、“幸福的教育”与“道德的教育”等不同维度的互通与相异上。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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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生活在一个人人追求幸福的时代,谈起幸福,每个人似乎都有话说。但要提起道德,则大相径庭,很多人都会避而不谈。热衷于幸福而避谈道德,大概是我们这个时代生活的一个显著特征。问题是,不谈(要)道德,我们还有资格追求幸福吗?不谈(要)道德,我们还配谈(求)幸福吗?反过来,道德是有碍还是有益于幸福?另一方面,幸福与道德都关涉着教育,都与教育有着“骨肉相连”般的关系。因此,幸福与道德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它们与教育又是如何关联的,都是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思考的教育问题。

      一、幸福与道德的互通

      现代人很容易将幸福与道德对立起来,好像二者势如水火。殊不知二者首先是互通的,这种相通性一方面表现在“幸福的道德性”,另一方面则表现在“道德的幸福性”。

      人的存在是包含了幸福观的存在,幸福是人生的最高目的。从本意上说,幸福就是活得好,活得欣欣向荣。至于为什么要活得好,或者说为什么要追求幸福,则无需回答。苏格拉底说:“毋须去追问人们为什么渴求幸福,因为追求幸福就是最终的答案(Nor is there any need to ask a man desires happiness; the answer is already final)。”①如果非要回答,那么我们只能说追求幸福是人的一种“本能”,幸福追求也可以说是一种“本能追求”,当然,这种本能不是生理本能,而是一种生命本能、精神本能。从价值论上看,获得幸福,生活得好,将人的生命力完美发挥出来,达到一种光辉灿烂的状态,对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善,甚至可以说是“最高善”。道德以人道为根基,凡是对人真正“好”的,都是道德的,而幸福是最高善,对人来说是最好的,那么也就是最道德的。对人来说,还有什么事情比幸福(活得好)更好、更道德的事情呢?

      在幸福的观念史上,亚里士多德将幸福视为完满德性(“幸福是灵魂体现完满德性的活动”②)的思想影响深远。在这个意义上,幸福与德性是直接相通的,幸福是完满德性的实现,完满德性的实现就是幸福。但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德性(aretē),远大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道德德性,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的德性就是既使得一个人好又使得他出色地完成他的活动的品质”。③直接说来,这个意义上的德性实际上指人的卓越、人的优秀。当然,人的卓越与优秀必然也包括道德上的卓越与优秀。人的卓越意义上的幸福,如前所述,是最道德的,道德优秀意义上的幸福,就是道德本身。也就是说,完满德性意义上的幸福,与道德直接相通,差别只在“幸福是(最)道德的”和“幸福就是道德”。

      幸福是现在的,也是未来的,具有未来属性,是驱动人们超越现实走向未来的强大力量。人们可以在现实中体验到幸福,但在幸福观念的映射下,现实永远都是不完美的,“幸福观念(特有地和无可救药地)是对现实的持续批判。相似地,幸福是对行动的召唤,是行动和无行动的提示者。”④作为完满生活的幸福是“进行时”,但更是“未完成时”,因为现实生活总是不完满的,我们需要在这种不完满中去追求并创造完满。正是幸福追求,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足够的行动动力,更是直接召唤着行动,激发并促成着人性的完满实现,最大可能地发挥着人类的潜能,使人类一步步走向可能的卓越,而这显然具有道德性。

      正是因为幸福观念的存在,不幸和痛苦才变得不可忍受。虽然不幸和痛苦与幸福一样,始终内在于生命、内在于人,有人甚至将真正的幸福理解为幸福与不幸的合理搭配,但人们对幸福的本能追求就意味着对不幸和痛苦的排斥。随着幸福意识的一步步觉醒和提高,我们对不幸和痛苦则更加敏感,克服不幸、减轻痛苦的能力也相应得到发展。显然,这一双向的过程不但促进了人类的发展和进步,更是一个人道的过程,具有道德性。

      不幸与痛苦对道德具有腐蚀作用,因为非人道的东西往往使人对世界和人产生怀疑,不再相信美善价值,容易走向愤世妒人与自暴自弃,这一切都是走向不道德的诱惑。在这一维度上,幸福具有消除不道德隐患的功能,从反向实现了自身的道德性。

      幸福除了具有消除不道德的功能之外,还具有对道德的涵养功能。“一个幸福的人几乎不可能是个缺德的人,幸福意味着他活得很愉快,而生活总是与他人共有的生活,因此他必定对人不坏。”⑤人是关系性存在,他人既外在于我,又内在于我。一个人如果对他人不善,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自己不善。一个幸福的人,一个活得欣欣向荣的人,必然与他人有一个和谐的共同生活,必然善待他人,或者说,善待他人,本身就是其活得好的一个重要标志。从这个角度看,人们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也在实现着道德,幸福追求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涵养道德的过程。

      一个幸福的人,何止是对人不坏,他也一定对己不坏。人有多种维度,比如身体、生理、欲望、精神、理性、情感等维度,一个真正幸福的人当然不只在身体、生理和欲望上对自己不坏,在精神、理性、情感等方面也对自己不坏。那些只要前一个维度的人,往往活得物质、粗俗,不可能幸福,而那些在多维平衡中呵护精神、理性、情感的人,才是真正幸福的人。也就是说,一个幸福的人,往往对自己生命中那些异于动物的真正可贵的人性维度不坏。一方面,这一态度本身符合人道,具有道德性;另一方面,道德也内涵于这些真正可贵的人性维度之内,对这些人性维度的善待,其实也就内在地包含着对道德的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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