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达至一种良善的政治生活、一个符合公正与正义原则的社会,美好的政治理念固不能缺,而将理念转化为可赖以运行的稳定有序的政治制度则更为关键。公正社会的实现,当以理念为目标,制度为工具。理念与制度的一致化程度,制约着社会公正的实现程度及社会进步的速率。判断社会公正,取决于人对公正的认知,而人的认知又有其民族性与时代性。社会公正是维系人类社会存续的要件之一,扩大社会公正成为任何一个社会恒久的追求目标。回望有着五千年历史的中华文明,历代先贤对大同时代、天下为公的社会,无不心向往之。从社会成长的角度看,自传统中国政治模式化(“秦汉之制”形成)以后,有关社会公正的知识在不断累积,但在现实社会中公正的增量有限。晚清自中国由“天朝”成为“万国”之一、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后,随着国人认知的迅速倍增,对社会公正的诉求不仅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强,不公正感及普遍怨恨的积聚成了中国进入革命通道的重要诱因。当下中国,市场化程度与社会的复杂化程度相向发展,财富的快速增长与共享财富的难题并存,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正、分配正义等成为党和政府应然的核心价值,探讨传统中国公正理念及其实现程度对当下公正社会的构建不无启示。 一、民本与君本:传统话语中民本主义的双重面向 在博大精深、绵延不绝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其基本精神与文化取向当然是多向度的,但核心都是围绕人而展开。其中,天人合一、以民为本,当为中国文化核心价值之所在。张岱年先生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核心是关于人生的意义、人生的价值、人生的理想的基本观点,可以称为人本观点。所谓“人本”不是说人是世界之本,而是说人是社会生活之本。人本是相对于“神本”而言的。宗教大多宣扬以神为本,人要服从上帝安排。中国古代的儒家和道家不宣扬上帝创世论,而肯定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1]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观念有四:天人合一、以人为本、刚健自强、以和为贵。从王朝治理的角度看,其核心价值当首推以人为本或民本主义,以此来维系王朝的存续。 民本主义大致形成于西周初年,先秦时期有许多为后世传诵的警句。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自汉武帝以降,儒学定于一尊,先秦诸子为中国文化构建的核心价值——民本主义,从此更具有正当性甚至排他性,在后世得到历代大儒的续接与推崇,“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人之天下”[2]6。“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3]25从贾谊的《新书》到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阐明民本的警句、格言蔚为大观并深入人心,这一民本主义传统,为华夏文明注入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中国传统社会,民本主义不只是士大夫的高谈阔论,也是君王对臣属为政的要求,同时还是民对官的期盼,可谓朝野的共识。但人们也不难发现,在王朝体制下,高调的政治口号向来是言说者多,践行者寡。惟其如此,历朝历代总会挑选一些践行民本主义的典型并加以包装,以各种形式进行推介,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民本主义的实现程度其实并不高。由此也不难理解,数千年来,虽然历代王朝都秉持民本主义的执政理念,但并未能推动中国政治的跃迁,哪怕是点滴的突破,自“秦政”至“清政”,并无实质性的变化。唯其如此,黑格尔认为中华帝国仅仅属于空间上的国家,时间对中华帝国来说是停滞的。“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展到了它今日的情状;但是因为它客观的存在和主观运动之间仍然缺少一种对峙,所以无从发生任何变化。”中国“可以称为仅仅属于空间的国家——成为非历史的历史”。[4]151清季以来,国人对此也有共识。谭嗣同断言“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5]337。毛泽东亦称“百代皆行秦政法”[6]361。民本主义之所以成为一种高调的政治口号,是因为传统的民本主义还有其隐性的一面,即以君为本。民本主义与君本主义看似矛盾甚至对立,实是一个统一体,其关系表现为:民本主义是表,君本主义是里;民本主义是始,君本主义是终;民本主义是用,君本主义是体。民本主义之“民”,固然与“重民”、“爱民”、“利民”、“恤民”、“保民”、“惠民”、“济民”、“亲民”、“裕民”等行政伦理相连,与“贱民”、“残民”、“害民”、“虐民”等暴政行为相悖,但与“用民”、“使民”、“畜民”、“驭民”、“牧民”、“弱民”、“愚民”等治民之术并非不可调和。秦相李斯的老师荀子亦被后人视为富有惠民、爱民的民本思想。因为荀子在《王制篇》说:“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其实,此处荀子纯粹是站在君王的立场上,探讨的是如何“驭民”,“惠民”是为了“驭民”,求的是“君子安位”。 民本之“民”,更多的是从生命意义来界定的,也是作为君的对应面。民对君来说,有着不可替代的工具意义,即水舟相依或“驭马”逻辑。自秦以降,历朝均奉行愚民政策。“战国纵横,直伪分争,诸子之言,纷然殽乱。至秦患之,用燔灭文章,以愚黔首。”[7]1民国时期中央大学吴世昌教授对民本主义有如下的洞见:“民本之‘本’,亦即近人所谓‘政治资本’之‘本’,‘主’动者仍为统治者,而不是被当着资本的‘民’。……在历史事实上中国人民更从未梦见可以作主。杰出的政治家如子产之流,因知尊重‘舆论’,但不是他不能禁止,而是他不愿禁止。人民不因骂政府而遭殃,是运气,不是权利。……人民有时以所谓民谣来暗示一种愿望,正在兴起的野心家利用之,以为顺天应人的谶语,统治者则自古到今,一律认为谣言惑众者应杀无赦。……让人民可以活下去的目的是培养税源,而未必真有所爱于人民。这也可以说是民本思想的一部分。”[8]如果说民本主义是中国的政治理念,那么君本主义、王权主义可视为中国的制度安排。以民为本、执政为民,既是民意,也是天意。当君王偏离这一理念,走向暴政,民皆可替天行道,结果是循着“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逻辑,产生新的君临天下的天子,如此循环往复,才有改朝换代,但不换制度!“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当超越于生命的意义;民之为贵,在于将民视为天生的政治动物。如此,不仅要鼓民力、新民德,更要开民智,扩民权,而这主题到了19世纪末才由严复提出来,梁启超大力鼓吹。这一主题的提出,是国人从比较的视野中对传统的民本主义的缺陷有了一个突破性的认知。传统之民本,是残缺的,唯有赋民权,方能做到完全意义上的以民为本,并使政治过程与政治理念之间的裂口得到弥合,从而增进社会公正,实现社会正义。 二、理念与制度:比较视野中的民主与民本 数千年来,中国的民本主义何以只开花不结果?拓宽认知的视野,比较一下中西方的政治传统,也许能获得有益的启示。近世以来,人类文明的突进是“双轮革命”的结果,即产业革命与政治变革的推动。产业革命导致财富的剧增,政治变革旨在缓和财富剧增后带来的分配不公。政治变革的要旨是民主宪政。民主制度使得资源的配置由少数人主导转变为多数人主导,由此增进了社会的公正感与社会的稳定。与中国的民本主义不同,在西方,民主自始就是理念与制度的结合体,理念与制度的互动促成了民主制的成长。 (一)民主 民主的理念、精神或许并非西方所独有,但民主制确是西方的首创。从近代欧洲政治制度的思想资源来看,古希腊具有“根”的意义,故西人常将希腊称之为欧洲人的精神家园,但希腊在人类文明史上并不是一个先行者。英国哲学家罗素说:“在世界的所有文明体系中,希腊文明应该算是后来者。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就比希腊文明早了好几千年。……埃及人和巴比伦人都为后来的希腊人的进步提供了某些方面的知识。但他们谁也没有发展出哲学和科学。”[9]7-8作为后来者的希腊文明,却是人类实践民主制度的先行者。希腊文明的独特之处,不仅在哲学与科学,更有政治学及民主思想与民主实践,唯其如此,它的魅力一直深深吸引着后世的政治思想家与政治行动者。肇始于古希腊的民主主义与中国的民本主义不同,它一直是最富有争议性的一个概念。古希腊的雅典民主不只是一种政治思想或理念,而是有整套实践了数百年的制度安排,是当时与君主制和贵族制并存的三种基本政体之一。与处于内陆的华夏世界相比,地中海沿岸的整个希腊世界既不同于春秋战国,也不同于秦汉帝国;而雅典更不同于帝国时期中国的一个郡或县。雅典只是古希腊150个左右“城邦国家”中的一个,其面积与人口还不及帝国时期中国的一个县,在先秦时期的中国人看来不过是一个小国寡民式的政治共同体。与中国古代的民本之“民”不同,雅典城邦的民主之“民”,并非泛指平民百姓,而是专指“公民”,即具有雅典人血统的自由成年男性,约是城邦人口的十分之一。追求民主,其核心就是追求完整的公民身份。雅典的民主制或平民政体又称之为“民治政府”(人民自己管理自己或多数人的统治),但这只是治与被治的一种特殊管理形式,并不能抹杀治与被治的二元结构。雅典之所以被称之为民主制,乃是因为城邦是由多数人管理的,这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由多数的意旨裁决一切政事而树立城邦的治权,就必然建成为平民政体”[10]190。这里的“多数”其实只是相对于君主“一个人”和贵族政体的“少数人”而言,而在整个城邦仍是少数人。雅典民主制的存在,受益于雅典人智慧地将民主理念嵌入一整套严密的并不断完善的制度体系中。理念与制度在一个合理的张力下得以维持了数百年,直到实行这一制度的外部条件丧失后才终结了雅典的民主制。古典民主制度之所以能在近代复活,一方面是近代某些国家再次具备了实行民主制的外部条件;另一方面,政治家与思想家创造性地变通了古典的直接民主制,创制了议会主权的代议制。民主制在近代不断刷新、拓展的过程,也使民主由一个备受争议的名词变成了多数人的共识,从而确立了其牢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