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民主:一种可能的复合民主范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显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与公共管理(浙江 杭州 311121)。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治理理论宏大的变革抱负,表现出从根本上超越代议制民主体制的局限,打破政治民主与行政集权的分隔,实现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融合,以推进公共事务治理结构革命性变革的旨趣。同时,治理理论的包容性足以将参与式民主、协商民主等民主创新思路作为治理方式变革的具体形式纳入自己的理论框架。因此,治理革命可以被视为走向复合民主的一种现实路径,集中地体现了探索后工业社会、后民族国家时代有效的治理方式和民主实现形式的努力。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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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2)10-0157-08

      “治理革命”是对传统代议制民主的一种社会性矫正,它不仅要给代议制体制注入直接民主的内涵,而且期望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实现民主的价值。其倡导的“多中心”治道、自主治理、去中心化等诉求,是在当代全新的社会环境下发展和完善民主实现形式的一种极富价值的探索,为重新理解民主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式。基于治理理论表现出来的打通以往诸多民主理论及民主体制的隔阂,包容新近各种民主创新理念的宏大旨趣,文章将以“多中心”治道为代表的治理理论所蕴涵的超越传统民主形式、推动整个公共事务治理模式民主化变革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概括为“治理民主”,认为尽管治理理论还难以被称为一种成熟的理论范式,但作为一种包容性极强的开放性的理论框架,治理民主预示着一种新的复合型民主范式生成的可能性。

      一、治理及治理民主的基本内涵

      以通讯和网络科技为代表的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全球进程带来的世界经济秩序的深刻变动,后“匮乏时代”公共需求的日益多元化,使近代以来建构的代议制民主政体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共事务治理模式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深刻挑战。近几十年来,目光敏锐的思想家们都隐约地捕捉到公共秩序孕育的大变革的脉动。丹尼尔·贝尔称:“在未来几十年中,‘传统的’官僚科层体制的形式将让路给比较能够适应于发展首创精神/增加空余时间/实行共同商议等等需要的组织形式。”①安东尼·吉登斯则认为:“由更加灵活的、中心分散的权威系统取代官僚等级制的趋势很明显。民主化进程再次与制度的自反性联系到了一起,且明显表现出自治原则。”②奈斯比特更是明确指出:“当前,我们在政治上正处于一个从代议民主制到共同参与民主制的大规模转变过程中。”③

      当代西方民主理论和实践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多元民主思潮的互相交融、多个领域的民主实践的相互渗透以及多种形式的民主政治实践的互相交织,共同构成了一个开放性的形塑复合型民主的局面。在此,长期处在主流政治的边缘地带的共和主义民主、参与式民主的价值重新得到了重视,被摒弃在体制之外的直接民主也在代议制民主体制的框架内确立了自身在一定范围内的正当性,而一直没有进入主流民主理论视野的行政民主及社会生活的微观民主,也成为丰富民主内容、拓展民主渠道的重要途径。换言之,以代议制民主的自我完善为基础,融合其他各种民主价值的实现形式,以救治程序民主的局限性,已经成为西方社会完善民主实现形式的重要方式。“构建新型的民主国家、积极的公民社会、民主的家庭、新型的混合经济、作为包容的平等、积极的福利政策、社会投资型国家、世界性的国家与世界性的民主”④等征兆,预示着传统的民主理论、民主体制正孕育着一场重大的历史性和结构性的突破,一种前所未有的民主形式和公共生活秩序可能会出现在人们面前。全球治理革命的兴起无疑正是这种变革趋向最为集中的反映。皮埃尔·卡蓝默指出,“我们当前所了解的以国家和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治理已处于四面楚歌的境地”。在传统代议制民主和官僚制体制的框架内修修补补已无济于事,整个社会治理模式“必须进行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改变视角,改变观点,对体制进行重新组合”⑤。

      传统的治理或者说“统治”(government)的基本特征,是单一的权力主体在一个特定的边界范围中,通过制定和实施强制性的政策和法律,借助自上而下的权力运作,实现对公共事务的单向度管理。当代“治理话语”,特别是“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治理”(governance)范畴注入了新的内涵。就治理主体而言,现代治理将打破传统的以政府或公共机构为唯一权威主体的模式,“治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⑥。多元治理主体通过相互沟通、相互合作,共同形成一种多中心、互动式、开放型的治理结构。就权力运作向度和方式而言,现代治理将改变传统的单向度的自上而下的权力运作模式,建立起一种上下互动、权力双向运行的治理机制,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治理的概念是,它所要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它之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⑦权力运作方式的这种改革,意味着等级政治向复合政治的转变。参与治理的行为主体在此不再形成一种等级隶属关系,而是结成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或伙伴关系,它们通过多元互动,找到共同的利益和目标。就权威的来源而言,现代治理的权威性建立在参与者的共识、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的确认上,而不是源自法规或政府的行政命令。因此,治理在很大意义上是一种自愿性的合作过程。“更明确地说,治理是只有被多数人接受(或者至少被它所影响的那些最有权势的人接受)才会生效的规则体系……因此,没有政府的治理是可能的,即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种规章机制:尽管它们未被赋予正式的权力,但在其活动领域内也能够有效地发挥功能。”⑧

      当代治理话语是在应对代议制政体所代表的公共事务治理模式无法适应后现代社会深刻变革的诸多挑战中兴起的,其针对的问题同共和主义民主、参与式民主、协商民主有着很大的相似性,其理论框架却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无论是参与式民主、协商民主,还是各种形式的直接民主实践,都可以在治理理论的框架中找到其适当定位。区别于其他民主理论的是,治理理论的民主话语尝试大胆扬弃代议制民主,融会自由民主与共和民主,打破建制性民主与非建制性民主、政治民主与行政民主的界线,并将民主的实践领域扩展到社会各个领域,实现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统一。就此而言,治理民主是复合民主的当代形式,预示着一种可能的新的民主范式。正如有学者指出,“治理革命是近代民主革命以后,人类所经历的又一次影响最广泛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从自反性现代化视角观察,致力于摆脱作为社会治理模式的代议制民主的困境,建构与后民族国家相适应的治理模式和运作框架,再造民主政治生活,成为‘治理革命’的使命”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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