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艺术的诗学形象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胜清,湖南科技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研究基地,湖南 湘潭 411201 李胜清(1971—),男,湖南省耒阳市人,湖南科技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研究基地副教授,主要从事新媒体艺术和文化研究。

原文出处:
河北学刊

内容提要:

新媒体艺术不但是一个实践性问题,而且是一个理论性问题。新媒体艺术的实践经验日益追求建构相应的理论体系与诗学形态。从理论上看,新媒体艺术的诗学形象主要关涉以下几个命题,即技术现实的艺术表达、文本呈现的数字模式、意义消费的复调维度,它们共同表征了新媒体艺术的理论架构与问题域。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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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J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12)03-0105-04

      作为一种新的艺术实践活动与范式,新媒体艺术已俨然成为当代艺术谱系中的主流形式之一。艺术界不但在经验层面加大了新媒体艺术在整个艺术结构中的份额,而且还将其视为传统艺术范式向新艺术范式转型的主要机制与新意义的生长点。但也存在着一些有待澄明的意义盲点,如主要从某种现象层面对新媒体艺术进行经验描述,工具技术、形式策略与媒介材料等外在感性因素的宰制性说明在很大程度上遮蔽或阻滞了人们对于新媒体艺术的深度探讨,致使其形而上的诗学形象与理论轮廓未能获得相应的敞显。而对任何一种艺术活动范式而言,其相应诗学形象与理论问题域的建构不但可以有效地总结并规范艺术经验,而且关乎一种新的艺术场域、艺术秩序存在的合法性问题。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为新媒体艺术建构一种开放性的诗学形象显然是其学理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技术现实的艺术表达

      不管以何种媒介方式存在,艺术永远不可能规避对于生活的某种反映或表达承诺。新媒体艺术对于生活的审美言说,采取了迥异于传统艺术的表意方式与叙事体制,更新了艺术对于生活的提问方式与观照方式,也建构了不同于传统艺术的生活想象与生活本质。作为技术或信息社会的特设性价值言说与审美叙事,新媒体艺术的本质规定性在于通过综合性的现代声光电色等科学手段对于当代社会现实的技术塑造与艺术表征。

      作为一种新的审美范式与表意方式,新媒体艺术之所以显示出不同于传统艺术的生活建构路向,根本的原因在于当下的艺术客体与艺术内容即现实生活已在很大程度上遭到各种多媒体技术与信息数据的改写,整个社会现实日益生化成一种技术化的能指体系。关于社会生活在新媒体技术与信息数据语境下的日益装置化,新媒体艺术研究者欧阳友权以素描的形式勾勒了这样的生活轮廓:“我们通过电视画面来了解伊拉克战争和中东和平进程,通过购物网站的商品展示拓展电子商务营销,通过各种广告和电视购物来选择购物消费,通过T台走秀来把握流行与时尚,通过美容、健身和旅游来提升日常生活质量,通过电视选美和临场走秀来对抗视觉疲劳和打造偶像,通过影视媒体视觉感知来确立择偶标准,通过X光、CT、核磁共振等直观透视来诊断疾病,通过照片、可视电话、电子视频摄像头进行人际交往,通过人造主题公园来了解历史,通过影视作品来阅读文学名著,通过MTV来诠释音乐的魅力……还有卡通、画报、CD、VCD、DVD、电子游戏、数码摄影、因特网等,都对我们的生活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力。”[1](P24)既然生活客体在过程方式与结果形态方面都变成了一种技术化的现实,艺术就只能选择相应的内容因素并以与生活现实特性相匹配的表意方式来反映或表达生活,否则,艺术与生活就会错位或出位,从而导致生活本质的被遮蔽。新媒体艺术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而成为当下技术现实的最佳对象化方式与审美把握方式。基于当下媒介语境的技术化特点,新媒体艺术必须寻绎出当下社会生活的构成性元素及其呈现方式。在传统艺术内容与形式二分的视域下,艺术表达生活主要意味着表达生活的内容,承载内容的媒介、形式等技术性因素并不成为艺术的主要关切,但在当代语境中,生活的内容甚至生活本身都已经被新的技术因素所改写,各种多媒体的技术过程与物化成果已演变成生活的全部,它重新定义了社会生活与人们的周遭世界,也重新定义了艺术与生活的关系,甚至重构了社会生活的组织原则与意义系统,为人们提供了新的合法化依据。新媒体艺术以审美映射的方式表达了生活的这种历史诉求,并且以审美修辞学的方式在观念层面构筑了人们在媒体技术时代的自我认同镜像与生活想象。

      侧重于反映或表达现实生活的技术性特点和社会关系的媒介景观是新媒体艺术的时代身份与历史责任。在传统社会中,人们直接与生活及其意义照面,物质媒介与工具装置仅仅被视为获得生活内容和艺术意义的手段,从总体上看,非媒介性与非技术性或者说简单次要的媒介性与技术性的生活经验构成了人们的主导在世方式与意义逻辑。但这一切在现代媒体技术时代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在当下,诉诸媒体技术而生成的社会关系与人性表征已然嬗变为当下生活的基本问题域,一如德里达所言:“一个划时代的文化变迁在加速,从书籍时代到超文本时代,我们已经被引入了一个可怕的生活空间。这个新的电子空间,充满了电影、电视、电话、录像、传真、电子邮件、超文本以及国际互联网,彻底改变了社会组织结构:自我的、家庭的、工厂的、大学的,还有民族国家的政治。”[2]就此而言,新媒体艺术及其诗学话语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势而出现的一种立法者与阐释者,从立法角度看,它要有意识地促成社会生活经验与艺术范式的媒介化转型;从阐释角度看,则要最大限度地释放与张扬现代媒体技术之于当代社会生活的本体论意义。

      二、文本呈现的数字模式

      表达内容与表意方式的媒体技术化倾向相应地决定了其作品形态的技术特质,新媒体艺术的文本形态既保持了与传统艺术的某种抽象一致性,即仍然需要作为物质形式的介质以固化创作主体的情感与观念,同时又显示了其与传统艺术文本的某种断裂性。也就是说,在具体的介质选择及其处理方式上,新媒体艺术的文本形态超越了以往艺术文本媒介选择的单一性与直接性,而呈现出一种综合性与间接性尤其是虚拟性和数字化的特点。如果说传统的艺术文本在介质层面还保持着与生活经验本身质地的同构性,那么,新媒体艺术的文本形态在介质上则与生活经验本身内在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光学、色彩学、电子学的微观粒子及其构成规律及方式保持了某种匹配性,它宕开了传统艺术文本如歌曲、绘画、雕塑、戏剧和文学作品等呈现的原生媒介材质,人的器官性声音、物理颜料、大理石、真人唱念打、纸笔文字等都丧失了其特有的主体属性与情境规定性,经由新媒体艺术的技术操持,这些因素都按照特定的比率关系转化为了抽象的音频、视频与数字符号。在新媒体艺术语境中,艺术文本虽然也要诉诸人们的视听与想象力,但其文本呈现的优先模式却是以信息符号、光电粒子和比特速率为基本形式的数字模式。

      在机械复制时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瓦尔特·本雅明就发现或预见到艺术文本会随着技术的进步而发生形态上的改变。当时,他主要依据艺术的原本与摹本即复制文本之间的关系阐述了这种变化。具体来说,本雅明是从原本的“膜拜价值”及其“艺术灵韵”和复制文本的“展示价值”及其“光晕消失”的比较来分析传统文本与新媒介条件下艺术文本的区别。按照本雅明的分析,正是由于文本生成或传播技术媒介的不同才导致这一切的发生。这一点,对于当代新媒体艺术的文本呈现方式同样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新媒体艺术不但改写了传统艺术的习惯性定义,而且使其显在形态即艺术文本的呈现也发生了令人逆料的变故。与传统艺术直接以形象的生成为目的不同,新媒体艺术必须考虑文本形象的媒体化生成与存在的适应性问题,即以数字形式来编码文本,改变形象的存在与呈现规则,像数字技术以比特的不同容量、规格和属性来指代不同的形象编码,多媒体技术则以不同的文件格式与结构程序来替代不同的音频和视频,从而解码为不同的声音和影像等。从某种意义上讲,数字化已经将整个社会生活与人性关系的所有意义关联域都格式化了,人们要存在,艺术作品要被阐释,其最先的步骤都是被建构为某种形态的数字文本形态,然后才可能获得现代解读技术的支持从而实现其意义的对象化显现。对此,美国新媒体理论家尼葛洛庞帝曾就社会生活日益数字单元化作过精当的评论:“数字化生存所代表的是一种生活方式、生活态度以及每时每刻都与电脑为伍……数字化生活,将把人类带入一个后信息时代。现行社会的种种模式正在迅速转变,形成一个以‘比特’为思考基础的新格局。比特,作为信息DNA,正迅速取代原子而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要素。”[3](P3-4)不但如此,这种被数字化所中介的艺术文本已经超越了传统艺术文本那种线性的呈现方式,而是呈现出一种集声音、影像、文字、现场演示等各种手段于一体的综合性形态,而其意义要获得全息性释放,就必须有赖于视觉、听觉、想象、嗅觉和触觉等统觉性的主体介入。换言之,新媒体艺术的文本形态是一种将多种感知方式都集约性地蛰伏于数字符号中的艺术客体,作为一种召唤结构,它相应地也期待着一个“多媒体”的人的形象的莅临。麦克卢汉认为,新媒介使人“重新部落化”,“只偏重视觉的、机械的专门化的古腾堡时代一去不复返,只注重逻辑思维、线性思维的人再也行不通,电子时代的人应该是感知整合的人、整体思维的人、整体把握世界的人。要言之,电子时代的人是‘信息采集人’。”[4](P10)不管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这在某种程度上倒是回应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马尔库塞关于“单向度的人”的论述,而且也直接佐证了马克思关于人全面占有自己的本质力量以及人自由、全面发展论断的当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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