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类与互文性

作 者:
陈军 

作者简介:
陈军,扬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225002

原文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继19、20世纪之交克罗齐为首的反文类思潮之后,自20世纪60年代以降,文类再一次遭遇到了身份危机,“互文性”以替代者的姿态横空出世。文类与互文性尽管同是处理文本之间关系的范畴,但是在文本关系细节、文学创作、文学接受、文学作品、文学传统观、范畴本体特征诸方面表露出明显的异同质素,说明两者互有短长,各有侧重,异中有同,各具特色,显现出较强的互补性,并不能简单地视为替代关系。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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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19、20世纪之交克罗齐为首的反文类思潮之后,自20世纪60年代以降,文类再一次遭遇到了身份危机。从克里斯特娃(Julia Kristeva)、热奈特(Gérard Genette)到谢弗(Jean-Marie Schaeffer)、福勒(Alastair Fowler)等人,掀起了一股不小的替代“文类”的范畴运动。笔者已专文探讨过“文本类型性”、“构建型式”等概念的内涵及其与文类的关系①,本文拟就“互文性”范畴的内涵及其与文类的关系做一番阐述,进一步探究这场造词替代运动究竟有无必要以及新生类型概念可以带给文类范畴哪些有益的反思和积极的启示,以就正于方家。

      一、范畴的提出

      “互文性”(intertextuality),又译“文本间性”,1966年由法国著名文学理论家和批评家朱丽娅·克里斯特娃在发表于《如是》(Tel Quel)杂志的论文《词、对话、小说》中首次创造性提出;随后在同本杂志发表的另一论文《封闭的文本》(1967)进一步明确了定义;继而在著作《符号学,语意分析研究》(1969)中又提及。自此,以法国为中心的一批文学理论批评家参与到了“互文性”研讨之中,如罗兰·巴特、雅克·德里达、热拉尔·热奈特、哈若尔德·布卢姆、迈克尔·里法特尔、萨莫瓦约等人,使得“互文性”成为后现代主义、后结构批评的标志性术语。

      何谓互文性?萨莫瓦约曾总结说有两大截然不同的含义:

      一是作为文体学甚至语言学的一种工具,指所有表述基质(substrat)中携带的所有的前人的言语及其涵盖的意义;二是作为一个文学概念,仅仅指对于某些文学表述被重复(reprises)(通过引用、隐射和迂回等手法)所进行的相关分析。②

      前者代表如克里斯特娃和罗兰·巴特。例如克里斯特娃曾多次从这个角度定义互文性:“横向轴(作者-读者)和纵向轴(文本-背景)重合后揭示这样一个事实:一个词(或一篇文本)是另一些词(或文本)的再现,我们从中至少可以读到另一个词(或一篇文本)。”“任何一篇文本的写成都如同一幅语录彩图的拼成,任何一篇文本都吸收和转换了别的文本。”③后者如热奈特,以1982年问世的《隐迹稿本》一书为标志。其对概念的考察都严格地服从于文学现象的分类和检验,概念的内涵不再含混不清,概念的使用也有据可循。热奈特把“互文性”定义为“两个或若干个文本之间的互现关系,从本相上最经常地表现为一文本在另一文本中的实际出现”④,即甲文乙文同时出现于乙文中,文本之间是一种共存关系,共存方式有引用、抄袭、暗示等。而之前那类由甲文派生出乙文的文本转换关系,他则称之为超文性(hypertextualilté),或译“承文本性”。文本之间的这种派生关系可由戏拟、仿作等方式完成。两者又共同归之于文本之间的“跨文性”(transtextualité)范畴。需要注意的是,萨莫瓦约在论述中把共存和派生关系统称为“互文性”。

      在热奈特那里,互文性完成了从语言学的广义概念到狭义的文学创作概念的过渡。然而,互文性不仅仅是创作论范畴,还是一个接受论范畴,其不仅包括了作者创作之于其他文本的接受,还包括读者阅读之于其他文本的接受。任何阅读也都离不开互文性的身影。此肇端于罗兰·巴特《文本意趣》(1973),而完成于里法特尔。其《文本的创作》(1979)、《诗的符号学》(1983)两书的出版标志着互文性真正成为一个接受理论的概念。在里法特尔看来,“读者对作品的延续构成了互文性的一个重要的层面”⑤,互文性就是“读者对一部作品与其他作品之间的关系的领会,无论其他作品是先于还是后于该作品存在”⑥。

      与互文性相似,文类也指涉文本之间的关系,也都关乎文学创作和阅读;而且在热奈特“跨文性”类型中,“统文性”(architextualité)指的就是“纯粹的类属关系”⑦。其他如阿尼克·布亚盖、凯蒂·威尔斯等人,指出文类仿作是互文性的重要体现之一,文类就是一个互文的概念。诸如此类,无不显示出互文性与文类两个范畴之间某些令人颇感兴奋和神秘的相似之处。

      二、范畴的辨析

      既然如此这般相像,那么互文性替代文类范畴究竟有无可能呢?我们以为,通过两者异同关系的比较,这一问题的答案就会不言自明。

      第一,从文本关系的细节来看,文类、互文性与文本三者所处的位置细节截然相异。互文性中的文本关系包括共存以及派生两大类,而文类作为基于文学作品自身及其存在时空的多维性而秉持的审美策略,也会存在两种类型。图示如下:

      

      图1 互文性的文本关系图

      

      图2 文类的文本关系图

      可见,在互文性的文本关系中,共存的文本关系里各文本之间的地位和角色是有区别的。它首先存在一个像文本A的互文性工作的空间和平台,然后在此基础上和其他文本B、C、D等发生联系。换言之,除了A之外的那些文本是附属性地位,共同为实现文本A服务。而在文类的文本关系中,包括A、B、C等一系列文本在同属于一文类的关系条件下,似乎也存在着一个文本共存,但是这种共存是并列的,无主次之分,亦不存在一个谁服务谁的问题。再就派生性文本关系而言,由文本A、B等到文本C或D之类的戏拟或仿作是一种直接关系,不需要任何中介,风格、文类等物只是履行载体之职。而在文类的文本关系中,文本A或B与文本C或D之间发生联系则必须通过文类这一中介,而且这种文类中介是灵活变化的。文本的不同属性,我们可以借不同文类来进行关系的把握和认同。因此一文本可以通过不同文类与众多文本发生联系,不同文本也可以借同一文类发生联系。这种多样性是互文性中的仿作与戏拟望尘莫及的,对它们而言,被戏拟或仿作的文本往往是固定的,甚至是唯一的,否则就会蜕变作共存性互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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