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与文化教育”与“传统文化教育”的分野 本世纪初,日本教育界开始了一系列以推进“传统与文化教育”为宗旨的研究与实践。从教育基本法、课程标准等政府颁布的教育文件,到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从政府到民间学术团体,“传统与文化教育”成为教育政策、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中的重要议题之一。实际上,日本文部科学省自1996年开始的“传统文化推进项目”,当时并没有在“传统”与“文化”之间加一个“与”字。那么,“传统与文化教育”与“传统文化教育”有什么差别呢? 对此,由众多专家参与编制的《东京都立学校“日本的传统与文化”课程方案》作了这样的解释:所谓“传统与文化”不仅仅指由过去传承而来的传统文化,它包含了三个方面:“历经漫长岁月、形式发生多种变化而传至今日的事物”、“在现代得到好评的有价值的事物”和“形成新的文化并将在未来继续拥有生命力的事物”。它们相互交融,形成一条自过去流向未来的绵延长河。[1]简言之,“传统与文化”包含了传统文化、现代文化和未来文化。 参与编制上述课程方案的“和文化教育研究交流协会”理事长中村哲在分析“传统文化教育”和“传统与文化教育”的差异时指出:传统文化教育是与培养热爱家乡、珍视家乡的文化遗产和历史的情感和态度这一爱国主义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宗旨联系在一起的。而“传统与文化教育”的宗旨是培养能够理解、表现、交流和创造传统与文化之价值的素质。[2] 在学校课程实施层面,中村哲还指出,“传统文化教育”的实施局限于较好地保存着传统文化的地区,课程内容也以具有历史传统的民俗为主,例如,日本舞蹈、歌舞伎、大鼓、传统节日、地方歌谣、民谣、陶瓷器、手工艺等。与此不同,在开展“传统与文化教育”时,各所学校可以结合学生的兴趣,利用当地现有的资源来编制课程内容,这些地区未必有悠久的传统,但是总有一些文化资源,因此“传统与文化教育”适合更多学校开展。 由此可见,“传统与文化教育”与“传统文化教育”相比有着更宽广的视野,更深厚的内涵,更远大的追求。它从过去、现代、未来相互联系的角度谋求文化的传承和创造,不停留于传统文化,同时重视现代文化以及新文化的创造;它也不局限于培养学习者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心,更注重文化创新能力的培养,这种创新能力包括丰富的表现力、积极的交流和传播能力、执著耐心的钻研精神;无论有没有悠久的历史传统,任何学校都可以利用当地的文化资源开展文化传承与创造的教育活动。当然,在“传统与文化教育”中,有着漫长历史的传统文化仍然是课程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传承是文化创新的基础,因此传统文化的学习必定是未来文化的创造联系在一起的。 二、“传统与文化教育”的政策推进 1.文化发展战略:文化立国 2002年,文化审议会作为日本文部科学大臣和文化厅长官的咨询机构,发表了一份题为《创建尊重文化的社会——为了实现每个人都拥有丰富心灵的社会》的咨询报告。该报告阐述了文化对于国家、社会发展的作用,以及促进全社会珍视文化的途径、方策,这份报告展现了日本将以“文化立国”为宗旨的日本文化发展战略。 报告指出文化在未来社会中具有五个方面的功能和作用:(1)文化对于人能够像人一样地生活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2)文化能够产生人与人之间的连带感和凝聚力,是人与人共同生活的基础;(3)文化能够实现更高水准的经济活动;(4)同时促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的进步能真正为人类的发展带来益处,(5)甚至可以保持世界的多样性,成为世界和平的基石。 该报告还指出,一个尊重文化的社会须通过五个途径来实现:(1)社会所有方面参与到文化振兴事业中;(2)培育珍视文化的心灵;(3)创造代表国家形象的文化艺术;(4)保护并积极利用文化遗产;(5)有计划地、综合地向世界传播日本文化。 其中“培育珍视文化的心灵”与教育密切相关,具体包含五项内容:(1)充实尊重我国历史、传统及世界多元文化的教育;(2)推进儿童的文化体验活动;(3)丰富教师的感性和文化涵养;(4)重视国语;(5)振兴地方文化。 随后,日本政府根据该咨询报告提出的文化发展思路,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包括教育改革在内的推进文化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2.国家课程标准的修订:充实“传统与文化教育” 首先,日本对战后初期在美国占领军指导下制订的《教育基本法》首次进行了全面修订。原先的《教育基本法》彻底否定了军国主义和极端国家主义,倡导和平发展与民主主义思想。一部分日本人因担忧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复活,始终反对修改《教育基本法》。但是,另一部分人认为《教育基本法》是在战后特殊的背景下制订的,不符合日本的国情,忽视了日本独特的文化,也不能适应信息化、多元化、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变化,必须加以修改。经过多年的争议,《教育基本法》最终得到全面修订,于2006年颁布。《教育基本法》在教育目标中增加了一条新内容:“基于我国的传统与文化,培养生存于国际社会中的日本人”,第一次用法律形式保障日本的传统与文化在教育中的位置。 根据修订后的《教育基本法》,文部科学省对中小学课程标准重新进行了修订,并于2008年颁布了新的课程标准。新版课程标准在多门学科中充实了有关日本的传统与文化方面的内容,例如,国语科增加了传统经典,小学社会科增加了日本历史方面的内容,初中社会科的地理、历史、公民三领域和技术与家庭科均增加了有关日本传统生活方式的内容,音乐科增加了日本民歌和日本民族乐器,美术科增加了日本的美术文化,保健和体育科中增加了武术等内容。对于为何要在课程中充实传统和文化方面的学习内容,中央教育审议会的咨询报告(2008年1月)解释道:当今社会要求每个人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能够与其他国家的人共存,鉴于这种现实,我们要让学生了解自己国家和本地区的传统和文化,拥有作为一个日本人的觉悟,以及对乡土和对国家的热爱之情。“而且,对传统和文化的深入理解,不仅有助于处理好自己与他人、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而且对于进行自我对话、提升自身素养来说也极其重要”。这段话明确了传统和文化在社会关系和个人成长两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