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运动、政策议程与西方政党政治的新变迁

作 者:
徐锋 

作者简介:
徐锋,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原文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内容提要:

经济危机及其所反映的日渐尖锐的社会矛盾,使西方社会进一步深化民主的要求更加迫切。作为驱动民主政治的枢纽,政党政治自然成为不同社会力量影响政策议程、竞逐权力(利)的关键场域。后工业社会、新社会运动更为这一竞逐增添了新的变量。归根结蒂,深化民主的出路还在于限制权力、平衡权利。新民主并不意味着对既有民主体制的否定,而是以它为基础,不断完善、创新和发展。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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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政治无论是作为一种思潮、一种运动,还是一种制度过程,都是社会上各方面力量反复博弈的结果。博弈更多、更直接地发生在政策领域。在这里,寡头精英与普罗大众的较量此起彼伏,或直白或扭曲地反映着社会生活的基本矛盾,或理性或感性地规划着民主政治的前景。

      一、政治变迁视野中政党政治与社会运动的意蕴

      政治变迁发生在经济社会发展、文明交流与冲突导致利益格局和社会结构不断变化的基础之上。随着新权利主体或诉求的出现,社会矛盾和冲突持续发展,政治体系发生局部或整体性变化。变化展现在政治结构和功能上,体现在政治文化、政治过程中。放眼世界,尽管人们主观上可能有所谓“意识形态终结”、“历史终结”的感触,但在现实中,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社会,政治的变迁或发展始终都没有也不会停下脚步。现代化是大多数民族无法拒绝的选择。现代性则决定了现代政治须是民主政治。所以,实现民主化、不断深化民主,也就成了现代化不同阶段上各国政治变迁(发展)的历史主题。

      在实践中,民主社会特别强调政治过程的公共性和开放性。由此,民主的理论建构和经验实践始终都在致力于驯服绝对权力,使公权力尽可能地服从、服务于社会公众的权利。驯服权力的首次重大突破,是确立起代议制的权威。在英国,人们执著地把13世纪大宪章就已确立的“王在议会、王在法下”原则运用到极致,铸就了国王“统而不治”的议会熔权政体。①在美国,人们采行共和政体,创制了总统和国会分别向选区和选民负责、法院向法律和良心负责的三权分立及衡平的制度。代议制、民主政体实际上是把市场经济的某些基本原则和做法运用到了政治生活中。在政治市场上,在权利的委托和代理中,人们越是明晰地界分国家、政府和社会,越是痛感不断完善和强化民主体制的重要性。原因在于,代议制是驯服权力的最有效工具,但它还是难以独立周全地防范人性中自私、暧昧成分的侵蚀和操纵。无论议会熔权,还是三权鼎立,都是要将政府统治的合法性建立在多数民意的基础上。但在政治变迁的不同时期,“多数”的内涵各有不同。有些时候,多数更可以通过种种策略“制造”出来。况且,无论议员个体,还是议会、政府整体,永远都会有强化自致性权力、利益的冲动。代议制是一把双刃剑,必须确保它被用于正当的、实现和捍卫民主的目的。所以,除了定期通过选票来实现意见表达外,人们还得进一步寻找、创造牵制公共权力的其他手段。这其中,就包括政党政治和社会运动。

      代议民主自然地导向政党政治。拉帕隆巴拉和维纳认为,正是由于代议体制自身的问题以及它确立之后政治社会所面临的新秩序合法化的危机、新秩序整合的危机以及新秩序中公民参政的危机,政党和政党政治方才应运而生。②政党既是有组织的意见,又是有意见的组织。作为民主的工具,它是人们影响、控制公共权力的手段。所谓政党政治,就是发生在政党与国家、政党与公民和社会、政党与政党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政治过程以及这三方面关系、过程间的彼此联结,它们在一系列政治、法律规范或惯例的主导下,形成了驱动民主政治运转的有机政治系统。政党和政党政治建构在代议制基础上,是公众用以驯服、限制权力绝对化及自致性倾向的治理机制。人们透过参加、远离或抵制政党活动,透过支持、漠视或反对某些政党执政,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人们透过政党和政党政治来间接影响和控制公共权力的运行,防范权力代理者的侵害、背叛自身权利。说白了,政党和政党政治的作用,就是要给委托出去的公权力系上一条缰绳。

      与秩序相关的种种危机,并未因政党和政党政治出现而得到一劳永逸地解决。政党和政党政治在部分地和阶段性地解决这些危机时,也衍生了某些新问题。譬如,政党偏离社会本位而趋向国家本位甚至极权本位的问题。类似的问题严重时会将民主政治置于阴影之中。纳粹党就曾轻而易举地突破了魏玛德国宪政和民主的底线。公民、社会还须进一步努力,在常规的政治体制、政治过程之外保持适当的压力,必要时以种种直接的方式、途径,收紧业已勒在公权力之上的缰绳,这是权力的委托人最后的也是最紧要的努力。社会运动就是其中一种非常重要的选择。社会学家倾向于认为,社会运动的基础不仅在于迅猛的社会变革,还在于根深蒂固的社会分化。③概言之,社会运动是相关个体、群体在特定价值理念或权利诉求的引导下,为抗拒或促进社会变迁、坚守或重构某种社会秩序所采取的一定规模的集体行动以及由此形成的开放性政治结构。社会运动发端于社会矛盾。社会矛盾主要通过阶级矛盾、社会问题体现出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以来社会运动的主题最早是阶级阶层间的紧张和冲突。二战后,社会运动发生转向,开始更多关注社会问题。

      社会运动有两重目的。其一,是关注和解决社会问题;其二,是直接参与和影响政治过程。政党政治也有相互关联的双重目标。其一,是驱动民主政治的良性运转;其二是寻求缓和或解决社会矛盾。如此,则政党政治、社会运动的交集是显而易见的。戈德斯通认为,制度化的政党政治关注广泛的政策问题,社会运动则能够专注于特定的问题。政党的成员、命运和结构,同社会运动密切相关。持续的或趋向制度化的社会运动有可能产生新的政党、规范新的政党联盟。而且,社会运动也并不总是体制外的抗争,它往往被用来作为施加影响、政治游说的政治策略。在特定的时空里,如选举前后,政党政治与社会运动的节奏和内容基本相同,即影响议会辩论的结果。此外,多头体制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特质,但多头民主实际有利于少数精英特别是资本精英。④所以,公众参与政党政治或社会运动,为政府、议会设立政策议程无疑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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