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并推进政治哲学的复兴。并非只有我在为此努力。毫无疑问,志同道合者还很少。尽管必须承认人们对此还没有太大热情,但过去一段时间里我们的人数已有所增加。令我惊讶的是,大部分应充分具备了从事该事业能力的人,由于使他们打破教条信仰的精神气质,由于他们的哲学素养,由于他们试图从发生在我们这个世界的那些非常令人困惑的事件背后寻找某种意义,因而可能想完全脱离强势的主流意识形态,去寻找推动自由发展的那些前提,或者最终揭示出阻碍自由发展的种种障碍,但这些人却一直对政治视而不见。“自由”,这个我刚刚用到的简单词汇,常常遭到科学语言的驱逐,或者降级为本土语言,如果自由并没有成为宣称支持或喜欢反共产主义的少数知识分子团体的口号的话。无论他们的研究做得多么热闹,也可忽略不计,正如我们之前见过这种类型。我更关注那些声称属于左派或极左派的知识分子与哲学家。尽管他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其中,一种新的社会形式出现在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下,但他们仍拒绝思考或了解这一重大事件。当然,为此他们将必须赋予自由的观念新的意义。可他们却将这一任务托付于公众舆论,显然,这样的定义只能是基于公众自己的愿望与利益而作出的。尽管他们声称要寻找严格的知识,但这样的做法,不但没有让他们摒弃公众舆论,却反倒脱离了政治哲学。因为政治哲学唯一的动力一直是想摆脱集体信念的奴役,赢得在社会中思考自由的自由,它一直牢记自由政体与专制政体,或者确切地说是暴政之间存在着根本区别。不过,既然我们面临一种新型专制的兴起(要注意的是,它不同于古代专制政体,就如同现代民主不同于古典民主),而且这种专制政体想要称霸全球,那么它自身就成为无形的了。任何时候只要听到“极权主义”这个词,哲学家们都会问:“你们谈论的是什么?它是一个概念么?你们如何定义它?难道民主不是掩盖了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与剥削,掩盖了集体生活的标准化和大众的因循守旧吗?即便我们确实同意历史产生了怪物,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变异?经济原因,技术原因,或者与国家官僚主义的兴起相关?”正如我所言,我感到吃惊的是:他们如何能处理如此微妙的本体论差异,竞相发掘由海德格尔、拉康、雅各布森和列维-斯特劳斯所构成的思想资源,然后又在政治问题出现时转而依靠这种彻头彻尾的实在论呢?当然,马克思主义也经历了这个阶段,它摧毁了曾存在于哲学与纯真之间的古老关系,教导我们:建立集中营、灭绝数百万男女、镇压结社自由与言论自由、废除普选或将之变为一场给一个党派99%选票的闹剧,这些完全无助于我们了解苏维埃社会的性质。但这一切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那种意识形态的衰落对思想自由或帮助它重返政治哲学却没什么帮助。鉴于民主被定义为资产阶级的,所以他们不能在民主中识别出自由,也不能在极权主义中识别出奴役。 不过将我们限制于批判马克思主义会是错误的。如果我们想重新解释政治,我们必须与一般的科学观念决裂,尤其要与支配着被称为政治科学和政治社会学的观念决裂。 就政治社会学家们与政治科学家们而言,他们并不想将政治定义为建立在被假定为现实的生产关系层面上的上层建筑。他们通过建构或描绘政治事实来获得知识的对象,他们将政治事实视为特殊事实,不同于其他特殊的社会事实,如,经济的、法律的、美学的、科学的或者纯社会的,被定义为指出不同群体或阶层间关系模式的“社会”存在。这种方法意味着隐秘地提到了被指定为社会的那一空间。它声称,通过提出并阐明那些术语,通过建构一个具体的关系系统,或者通过将它们整合入一个全面的系统中,能为那种空间提供一种详细的考察或重建,仿佛这些考察和建构自身并不是来自社会生活经验,而这个经验一度是原初的,并且唯有通过我们被嵌入一个在历史和政治上确定的框架中才能形成。这一虚构的一个效果直接而明显:除了其他因素,现代民主社会的特征是通过限定各种看上去是政治的体制、关系和活动的范围来揭示的,它不同于其他的看上去是经济、法律等等的领域。政治社会学家与政治科学家找到了在这个政治的显现模式中定义他们的对象与研究方法的那些前提,而未曾考察过社会的形式,在其中现实分裂为不同的部分,并被合法化。在特定时间里,像政治(politics)这样的东西应该被限定在社会生活中,这一事实自身就有一种政治意义和一种普遍而非特殊的意义。这甚至提出了社会空间建构、社会形式和一度被称为“城邦”本质的问题。政治(the political)因此不是在所谓的政治活动中,而是在一个社会体制模式由此出现并被模糊化的双重运动中被揭示。社会在分裂中被赋予秩序并得到统一的那个过程成为可见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体制模式显现出来。政治的场所(在这个场所中各党派相互竞争,一个权力的普遍代理形成并被复制)被定义为特殊的,而产生整体结构的原则被隐藏了,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体制被模糊了。 这个考察本身就邀请人们返回那个曾经启发了政治哲学的问题:社会的不同形式之间差异的性质是什么?解读政治意味着与政治科学的观点决裂,因为政治科学就出现于对这个问题的抑制。它出现于想要客观化的愿望,忘记了社会空间的要素、基本结构、实体(不同阶级或不同阶级的组成部分)、经济的或技术的确定性以及不同维度只有被赋予形式时才存在。赋予它们形式意味着既给予它们意义,又把它们搬上舞台。它们被给予意义是因为社会空间作为一个可理解的空间而展开,这种可理解性按照区别真实与想象、真与假、正义与非正义、可允许的与被禁止的、常规与病态的特定模式得到表达。它们被搬上舞台是因为这个空间包含了一种对自身的准表象,表象为贵族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民主政体或者极权政体。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客观化愿望的合理结果是设定一个能够进行种种精神活动的主体,而他在社会生活中的介入对这些活动完全不起作用。这样一个中立的主体只关注于考察现象之间的种种因果关系,以及发现支配着组织和社会系统或子系统运作的法则。对该主体的虚构容易受到批判社会学家和马克思主义者的攻击,他们反对在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作出区分,而且他们表明,分析家是带着辩护其经济或文化利益的需要所强加的视角进行分析的。尽管似乎是基础牢固,这个观点自身却遭遇到了一些限制,这些东西将不在这里考察。这种观点不能认识到,与社会生活的任何形式都密切相关的任何思想体系都需要去解决一个论题,这一论题在自身中包含了思想体系自己的解释,其意义是思想体系性质的构成要素。通过将中立性归于主体,这种观点剥夺了主体去把握一种经验的手段,这种经验是由人类之间及人与世界间关系的一种暗含观念产生与整理的。这种观点让主体无法领会每个人类社会都已经把握了的那个东西,正是这个东西赋予它人类社会的地位:也就是说合法与不合法、真理与谎言、可靠与欺诈、追求权力或私利与追求公共利益之间的区别。如果我们忽略对于理智运用来说是基本的那些区别,因为我们不能满足他们的标准,而且如果我们声称能够将知识的范围缩小到客观科学的种种限度内,我们就与哲学传统决裂了。如果我们拒绝冒险去做判断,我们就失去了社会不同形式的差别的全部意义。然后我们又依赖价值判断,要么在等级制度的外衣下,由于我们视为现实的那些决定因素而变得伪善,要么在关于偏好的粗陋陈述中变得武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