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权类型与转型后民主:南美四国比较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汪仕凯,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所

原文出处:
国外理论动态

内容提要:

本文立足于巴西、阿根廷、智利、乌拉圭的经验,试图证明威权政体的类型是决定民主巩固和民主质量方面差异的关键性因素。威权政体的类型可以从三个方面透视,即组织化程度、核心利益方团结的程度、对公民社会中的民主势力进行分化和压制的程度。威权政体的类型直接决定了新旧政治势力围绕民主体制的建立、运转进行博弈的状态,我们可以将新旧势力围绕民主体制进行的博弈状态称为政治社会,而民主的巩固和民主质量只不过是政治社会的反映。在实现了民主转型之后,不同的威权政体之所以在民主巩固和民主质量方面出现差异,关键在于这些新兴民主国家有着不同类型的初始威权政体,从而构造了不同类型的政治社会。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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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献检讨

       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民主化浪潮,将数十个威权主义国家带进了民主政治的轨道,然而30年后再来审视这些新兴民主国家时不难发现,脱胎于同一波民主化浪潮的新兴民主国家在民主巩固和民主质量方面存在重要的差异。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这些差异呢?

       现代化理论的基本假设认为,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有着密切关系,民主政治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经济发展的水平越高,民主政治的状况就越好,而如果经济发展陷入困境,那么民主政治很可能走向崩溃。普沃斯基(Adam Przeworski)和李曼基(Przeworski and Limongi)的研究表明,经济发展确实同民主巩固有着正向联系,良好的经济表现和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民主政体维系下去的一个关键因素。①海哥德(Stephan Haggard)和考夫曼(Robert Kaufman)的研究则从反面支持了普沃斯基和李曼基的结论,他们认为民主政治虽然对经济困难具有免疫力,但是长期的经济困境将破坏人们对民主体制的支持。②

       宪政设计反映了特定政治力量的偏好,会对政治行动者的策略选择产生重要影响。林茨(Juan Linz)认为,总统制因其双重合法性导致的冲突、固定任期产生的体制性僵硬、选举结果的零和性质、责任不清等问题而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巩固。③门瓦林(Scott Mainwaring)则指出,议会制相对于总统制而言有着体制的灵活性、统一的合法性、选举结果的共赢性、明确的责任,因此有利于新兴民主国家的民主巩固和发展。④

       不同的国家实现民主转型的方式有所不同,大致可以将威权主义国家走向民主的方式归纳为变革、移转、置换、干预四类,不同的转型方式反映了特定国家支持民主的势力与反对民主的势力之间的力量对比。由于转型方式设定了政治力量之间的战略互动得以发生的背景,因此它对民主是否能够出现以及何种民主将实现制度化有着决定性的影响。⑤亨廷顿就认为,一种认同性的、较少暴力的转型为民主的巩固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具体而言,通过谈判的移转方式将最有利于民主的巩固,旧政权的温和派主导的变革方式对民主巩固的效应居于中间位置,而带有浓烈暴力色彩的置换方式和干预方式为民主巩固提供的基础最少。⑥

       民主政体作为得到公民普遍支持的制度形式,其巩固与发展自然同公民社会有着重要联系。托克维尔最早将公民社会同民主联系起来考察,指出公民的结社传统和社团动员公民参与公共活动的能力是支持美国民主政治长期稳定的关键性因素。⑦怀特(Gordon White)立足于新兴民主国家的经验,发现公民社会是民主巩固的重要条件,因为公民社会能够制约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武断决策,提高立法和行政过程的有效性、透明性,团结、教育、组织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培育政治宽容,减少政治暴力和族群冲突。⑧

       林茨和斯泰潘(Alfred Stephan)试图在既有的解释路径之外进行新的尝试,他们认为初始政体类型对民主巩固有着重要影响,因为初始的非民主政体所具有的特征对可行的转型道路、对不同国家开始努力建立巩固的民主政体时所面临的任务具有深远意义。在他们看来,相对于全能主义政体、苏丹式政体而言,后全能主义政体、威权主义政体可能更有利于民主的巩固,但是军事威权主义政体虽然潜在地有利于民主转型,却由于有能力对民主转型施加限制性的条件,故而不利于民主的巩固。⑨

       民主其实是实现各种政治势力利益均衡的制度形式,因此民主的巩固就是各派政治势力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于无奈都通过民主体制实现自身利益的政治状态,特别是旧政权的核心利益方和遭受旧政权压制的政治势力能够在民主体制下共存。由此可见,民主的巩固是新旧政治力量反复博弈以致利益相对均衡的动态过程,这就意味着民主的巩固不是一个结果,而是始于威权主义政体转型之初的一个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学界已有对民主巩固的影响要素的研究都没有直接切中民主巩固的实质内容。当然,学界对于影响民主巩固和质量的因素的探求,还是提供了很多富有启发性的见解,特别是林茨和斯泰潘对于初始政体的关注,为本文的研究打开了分析的思路。

       南美洲的大多数国家纷纷在20世纪60至70年代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军事威权政体,在80年代又普遍经历了第三波民主化浪潮,转而成为新兴民主国家,时至今日,这些国家在民主巩固和质量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本文选择在南美地区长期以来就有着重要影响、得到了学术界重点关注、民主巩固和民主质量有着较大差距的巴西、阿根廷、智利、乌拉圭作为案例,试图阐释威权政体的类型是决定民主巩固和民主质量状况差异的关键性因素。威权政体的类型可以从三个方面透视,即组织化程度、核心利益方团结的程度、对公民社会中的民主势力进行分化和压制的程度。威权政体的类型直接决定了新旧政治势力围绕民主体制的建立、运转进行博弈的状态,我们可以将新旧政治势力围绕民主体制进行的博弈的状态称为政治社会,而民主的巩固和质量只不过是政治社会的反映。简要言之,在实现民主转型之后,不同的威权政体在实现民主转型之后之所以在民主巩固和质量方面出现差异,关键在于这些新兴民主国家有着不同类型的初始威权政体,从而构造了不同类型的政治社会。

       二、理论与假设

       林茨和斯泰潘在解释民主转型与民主巩固的问题时提出了一个观点,即初始政治类型对于民主巩固有着深刻的意义,因为不同类型的初始政体有着不同的制度结构与领导精英,进而导致了不同的转型道路和政治任务。林茨和斯泰潘将威权政体的领导精英分为高级军官、中下级军官、文官和苏丹,在他们看来,高级军官领导的威权政体能够更加有效地控制民主转型的过程。一方面,由高级军官领导的军事集团将自己视为国家机构的永恒组成部分,有着超越当前政府利益的长远利益,而直接介入政府管理则有损军队的根本利益,因此此种威权政体潜在地有利于民主转型;另一方面,由高级军官领导的威权政体更有能力将“保留条款”(reservation clause)强加给新选举产生的政府,从而给民主巩固制造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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