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通常印象中,海德格尔与现象学的相关性仅仅局限于其思想的早期,而自上世纪30年代,也就是在海德格尔的思想发生所谓的“转向”之后,他就基本抛弃、甚至否定了现象学①。泛泛地看,这种印象当然不是没有道理。只要简单地对比一下海德格尔的前后期文本,我们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出这样的结论。譬如说,在《存在论:事实性的解释学》、《时间概念的历史导引》、《存在与时间》和《现象学之基本问题》等早期文本中,海德格尔非常明确地把自己的哲学命名为现象学,即便他对现象学的理解与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自30年代思想转向之后,海德格尔无论在正式出版的著作、论文,还是在讲稿中,都很少将现象学作为一个专门论题来讨论,甚至在具体的行文中很少出现与现象学相关的概念、术语和命题。 但非常有意味的是,这种通常的印象却与海德格尔本人的看法相悖。因为即便是在后期所谓的“思想转向”之后,海德格尔本人仍然坚持认为,他非但没有放弃和否定现象学,反倒是更加忠实和彻底地坚持了现象学的原则。在“时间与存在”的讨论班上,海德格尔明确地宣布他的思想坚持了真正的现象学原则②。在《致理查森的信》中,他也认为自己自始至终都忠实地坚持现象学原则,甚至比其创始人胡塞尔还要更加忠实于这一原则③。倘若我们严肃地对待海德格尔的这些论断,而不是将其看成是纯粹的修辞,那么我们就有必要进一步追问:海德格尔后期究竟是在什么意义上坚持了现象学的原则?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将构成本文的主要任务。 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本文将首先简要地论述胡塞尔对现象学的看法,然后探讨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批评与改造,最后将重点分析海德格尔后期思想转向与现象学的关系。为避免使论述过于浮泛,本文将选取海德格尔思想转向之后的一篇重要文本《艺术作品的本源》(1936)为分析个案。 一、意识与世界:胡塞尔的现象学 提起胡塞尔的现象学,我们首先想到的应该是他在《逻辑研究》和《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以下简称《观念(一)》)等著作中反复强调的现象学基本原则——“回到事情本身”(Zu den Sachen selbst)。这一原则还有其他表述方式,如“明证性”(Evidenz)和“无前提性”(Voraussetzungsloskeit)等。这些说法的含义虽因语境不同而略有差异,但其要点无非是强调,现象学是对“现象”(Ph
nomenon)的忠实描述,而不是依据某种形而上学或实证科学的前提和原理对现象进行解释。换言之,现象学意义上的“现象”即是自身显现(sich erscheinen/sich darstellen)或自身给予(selbst geben)的一切,并没有某种所谓的本质、本体或实体等隐藏在其后。正是基于这种原则,现象学与一切以往的形而上学划清了界限。早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就已经明确地指出,现象学“自始至终都不包含丝毫有关实体存在的论断;就是说,任何形而上学的论断、任何自然科学的论断以及特殊的心理学论断都不能在它之中作为前提发生效果”④。在《观念(一)》中,胡塞尔进一步认为,以往的哲学或形而上学都不言自明地预设了某种自然态度(natürliche Einstellung),也就是关于世界之存在的信念;只有现象学才通过“先验还原”真正地搁置了存在的信念,返回到了真正的现象或事情本身,也就是所谓的“纯粹意识”或“先验自我”⑤。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等后期著作中,胡塞尔指出,现象学最终所要返回的现象或“事情本身”就是前科学的“生活世界”(Lebenswelt)⑥。简言之,胡塞尔现象学的根本意图就是澄清各种形而上学和实证科学的前提、偏见或先入之见,力图让现象或事情本身直观、忠实和充分地显现出来。 不过,胡塞尔的现象学并非意味着简单地回到现象或事情本身。实际上,现象学的“无前提性”恰恰包含了一个根本和惟一的前提,也就是“意识”(Bewusstsein)。换言之,正是意识使得现象或“事情本身”得以显现。在胡塞尔看来,意识并非如自然主义所说的那样仅仅是被动地接受外物的刺激,而是具有某种意向性(Intentionalit
t)的功能⑦。意识的意向性意味着意识能够超越自身去指向外在超越物(Transzendent),或者换一种表达方式,意味着意识能够让外在超越物向意识显现。 这样一来,胡塞尔的现象学就包含了一个内在的张力:现象学究竟是让事情(Sache)自身显现,还是让事情相对于意识而显现?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多少还保留了一些实在论色彩。他认为,尽管包括感性对象和一般对象在内的超越物虽然可以向意识显现,或者说被给予意识,但它们本身却是独立于意识而存在,不可以被还原为意识的内在组成物。不过,胡塞尔对这种二元论式的实在论始终感到不满意。在他看来,这将导致这样一种“主体性的悖谬”:作为世界一部分的意识,如何能够同时反过来指向世界? 为了解决这一困难,胡塞尔在《现象学的观念》(1907)中开始了现象学的“先验转向”,并且在《观念(一)》(1913)中完成了这一转向。构成“先验转向”的关键就是《观念(一)》中所进行的“先验还原”(transzendentale Reduktion)。根据胡塞尔的描述,先验还原意味着现象学搁置一切关于外在超越物的存在信念,完全回归意识本身;由此,意识成了一个绝对明证、自身显现或自身被给予的领域,相应地,一切超越物都成了意识的意向相关物(Noema/intentionale Korrelative)。推而广之,不仅是一般超越物,就连世界本身也不再具有独立的自在存在,而是变成了某种“为意识”(füir Bewusstsein)或相对于意识的存在(相关物)。说得更明确些,意识具有赋予意义(sinngeben)的意向性构造功能,而世界则是被赋予或被构造出来的意义⑧。 经过先验转向之后,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不仅使世界的自身显现变成了世界相对于意识的自身显现,而且最终变成了意识对其自身的显现;相应地,意识也就成了惟一的绝对存在,或者用胡塞尔本人的话说,成了绝对的主体性(Subjektivit
t)。在先验现象学的视野中,现象或事情本身就变成了意识,而所谓“回到事情本身”也最终成为回到意识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