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识形态或知识型视域下的文学范畴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庆卫(1970-),男,山东济南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文艺美学、文学理论研究。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在现实主义文学理论中,马克思、恩格斯对文学“典型”的一系列论述占有重要地位。典型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美学范畴或艺术尺度,而是一个更偏重认知功能的文学范畴,其认知的对象、范围和思维方式,是由特定的意识形态观念和特定的认知模式决定的。在现实主义思潮消退之后,典型的观念在现代认识型解体、意识形态观念改变的语境里近乎消亡。但是“反映现实”这一文学精神却不会消失,我们也因此有理由相信,我们能够在未来形形色色的文学思潮中发现反映着其意识形态话语特征的、嬗变着的、广义的“无边的典型”。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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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0)05-0021-04

      “典型”在现实主义文学的理论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尽管在当今国内外围绕着典型这一概念所进行的研究和探讨已经有些沉寂,但由于现实主义文学在中国曾有的特殊地位,以及马克思主义文学典型观对“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重要性的强调,使得“典型”概念及其相关的文学形象,对很多读者而言仍是一种挥之不去的集体无意识,并继续作为判断作品价值的潜在尺度对文本阅读发挥着影响。

      现代主义文学思潮以来,典型不再是叙事文学追求的目标,这是否意味着典型这一观念退出了文学发展的进程?笔者认为,典型作为一个更偏重认知功能的文学范畴,并不是纯粹的美学范畴或艺术尺度,而其认知的对象、范围和思维方式,是由特定的意识形态观念决定的。典型在其生成及发展过程中的含义,与各个时代的意识形态话语纠结在一起,它的内涵与特定时代的认知范式有着密切联系。

      一、意识形态与“知识型”

      首先有必要明确意识形态的内涵。“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最早由18世纪末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特拉西在《意识形态的要素》一书中提出,本义是指“关于观念的科学”,即探讨认识的起源、可能性和可靠性等问题;但是这个概念自出现以来,它的新意义也在不断呈现,使之成为西方思想史上使用最频繁而意义最含糊的概念之一。这个概念的出现,与培根的假象理论不无关系,因此,它从一开始就具有了“虚假意识”的潜在涵义。自从拿破仑把特拉西等反对其帝国野心的哲学家们轻蔑地称为“意识形态家”时,这一概念就被赋予了贬义色彩并在一定范围内保持至今。尽管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文中提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意识形态”这一论断,使得意识形态一词成为一个中性的表述,但这一表述本身并未摆脱其所属的意识形态支配,反而成为意识形态左右人的思维方式的又一佐证。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集中论述了意识形态理论,他指出:“意识形态”总是折射出人们实际生活中的某个方面,是人们的生活过程的反映和回声。当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分工在统治阶级内部出现时,“一部分人是作为该阶级的思想家而出现的(他们是这一阶级的积极的、有概括能力的思想家,他们把编造这一阶级关于自身的幻想当作谋生的主要源泉。)”[1]53。马克思还认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社会生存的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在它的物质条件和相对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2]629。

      恩格斯也指出,意识形态本质上是“虚假意识”。在致梅林的一封信里,恩格斯谈到了意识形态的虚假性质:“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有意识地、但是以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3]501

      在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如阿尔都塞、伊格尔顿和詹姆逊等人——的论述中,我们能发现他们对意识形态的某些共同认识,即它的想象性、幻觉性或虚假性。人们所说、所想和所相信的东西,是被社会的物质性力量所决定的,但是这个现实基础常被人忽略,观念和教条本身往往被当作自明真理。这种虚假的观念,无论是有意的欺骗,还是无意而又必然的谬误,它实际上都为某种隐含的权力所支配,或者说,它受到某种世界观及其认知模式的左右。对此,卡尔·曼海姆在其《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中也曾作过这样的表述:“世界只是对于认知理智才作为‘世界’而存在,而且主体的精神活动决定着世界的表现形式。”[4]67他还指出:“我们清楚地看到,人类事务并不能通过把他们的各种因素分别孤立起来加以理解。一个历史时期中的每一个事实和事件只能依照含义来作解释,而含义又总是涉及另一种含义。因此,一个时期的含义的统一和相互依赖的观念总是构成那个时期解释的基础。”[4]69

      抱着价值中立的态度来看待意识形态,可以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系统化的社会意识。它是出现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工、人的精神活动能力发展起来后的产物[5]129。“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真实地这样想象:它是同对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其他的东西;它不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1]43。在某种意义上,“真实地想象”是对意识形态之虚假性的描述,它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而正如恩格斯所说,任何意识形态一经产生,就同现有的观念材料相结合而发展起来,并对这些材料作进一步的加工,不然,它就不是意识形态了。我们不能把马克思主义与资产阶级以及之前的其他阶级的意识形态等量齐观,因为前者是以科学理论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现,是从世界本身的原理中为世界阐发新原理。也正因如此,马克思在使用意识形态概念时并不总是赋予它贬义色彩。但是,马克思主义观察和认识事物的角度、提出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仍然是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获得和展开的。当其对“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进行“一般表现”的时候,必然依据着一个建构知识和证实命题的一般方法;这个一般方法,并不产生于其考察的对象或材料本身。上述“历史关系的真实性”也不是先验的,而是依据自身理论进行认定的结果。因此,马克思主义所认定的“真实关系”,首先仍然是一种特定认识方式下的理论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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