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观念与中国学制变革

——基于20世纪30年代“社会教育制度建设”的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慧梅,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讲师、教育学博士(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域外观念下的社会教育在近代中国遭遇到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排斥或认同,更是一个本土传统的筛选和再培育过程。以20世纪30年代“社会教育制度建设”为中心,梳理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关系的纠葛,不仅揭示了近代中国教育体制转型过程的复杂性,更说明了教育传统的传承和创新之间的微妙关系,制度的移植和生成绝非一蹴而就,而且需要一个与本土传统逐渐融合和沉淀的过程。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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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活动的制度化水平是中国教育近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而学制作为教育制度化的“国家意志”,既是保证教育事业有序发展的外部强制性力量,同时也是该项教育事业社会认可度的重要表征。“大凡人们想积极推进某种教育事业,必设法在学制中为其谋求些许地位。”[1]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教育制度建设就体现了这种追求。

      实际上,制度的设计,既以人类历史的经验为依据,也以某种美好的理想为目标。教育制度的选择和改革,可以说是中国近代以来一个跨世纪的问题,至今依然触动国人敏感的心灵。

      一、社会教育制度建设

      近代中国后发外生的现代化发展道路,使得思想先行、制度强制和政治推动、知识精英,以及学术团体有限参与成为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合理选择”,社会教育发展亦不例外。况且,近代社会教育还被赋予了“改造新教育(即学校教育)”的使命。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这种社会教育制度化又带有明显的“本土性”。也就是说,中国近代社会教育从制度建设之初起,便是在新旧“域外观念”以及本土传统的纠葛中进行的。

      政府官员的关注,社会教育界呼吁和践行,“同声相应”,社会教育制度建设徐徐开幕。国民党元老、热心社会教育事业的政府派代表人物——纽永建,在国民会议和国民党“四大”上,提交了“迭请大会建立民众教育成为一种正式之教育系统,俾与大中小普通专门等学校的教育系统并立”的提案,但大会以“时间仓促”为由,对该提案“存而未论”。这看似排斥社会教育的托词,实际上反映了国民党政权内部对社会教育制度建设的模糊态度。社会教育专家陈礼江“曲高和寡”的经历也验证了这一点。“犹忆在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时,作者讲演普及教育,曾大胆提出普及教育须民众教育与义务教育分途并进,普及教育于全体国民。……当时并未受听众如何注意。”[2]缺失“法理性”的社会教育,“实足为其本身之致命伤”,社会上称之为“浪费之事业”,“养老之机关”,各方诋毁之声盈耳。[3]现实使纽氏和同道深悟,“惟欲期伟大之发展,端在有法定之权义,同时须建立其教育系统,推行方有实力,是殆吾社会教育社开始应办之一大事。”[4]

      有着“全国社教之总枢纽”之称的中国社会教育社,以“研究社会教育学术,促进社会教育事业”为宗旨,该社鼎盛时有个人社员1600余人,团体社员36人,几乎汇集了全国的社教专家和中央、省市的主要社教行政官员。这样的社团宗旨和社员构成,一方面使该社在“社会教育学制化”的制度设计方面具有极大的责任感和权威性。社会教育的制度建设一直是历届年会的重要议题,制度设计得到最大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社内意见的分歧无形中也会被无限放大,在各自追随者的支持下,各派意见“互不妥协”,为日后社会教育制度建设难以“制成全国一致的有力方案”埋下了伏笔。由此,以中国社会教育社为基地,“拥有较大制度设计表述权”的中国近代知识精英,在不同域外观念的关照下,开始从不同角度进行“社会教育在学制中的合法地位”的制度建设。

      1932年8月,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一届年会在杭州召开。会上,以社会教育司第三科科长钟灵秀为首,向大会提交了《促进社会教育列入现行学制系统之进行程序案》提案。提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此案为“目前最切要而急得解决的问题之一”,并据此通过了“特别重要”的“特别类”决议案,即《征集关于学制系统上社会教育地位之方案,整理研究以备政府采行案》。因兹事体大,为慎重起见,又作了如下修正。一,由理事会函请全国各重要社教机关、团体、知名学者或有经验人士征求具体方案。二,方案形式。大概分为:(1)将社会教育加入现行学制系统;(2)于学校教育系统外另立一独立之社会教育系统(将学校与社会系统并列,参照苏俄现行学制系统图);(3)其他。三,在三个月内,由本社理事会和会同成立的社会教育系统草案整理委员会,整理征得各案,召开联席大会,审查决定最后采用之草案后,呈请教育部采择施行。[5]

      会后,按照会议规定,由陈礼江任召集人,成立了由舒新城、俞庆棠、纽永建、高践四、梁漱溟、孟宪承等7人组成的学制系统整理委员会,经过数次磋商,拟定了公开征求的三个原则,即“(甲)于现行学制系统之内,加入社会教育系统,彼此联络;(乙)于现行学制系统之外,另定社会教育系统,彼此并列;(丙)另创中国教育系统,包括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6]这三项原则,框定了“社会教育在学制系统中的合法地位”大讨论的范围和方向,并形成了相应的联络派、并列派和改造派三种主张。

      联络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傅葆琛、许公鉴等,他们主张以现行学制系统为主,将社会教育系统镶嵌进去,借以整理社会教育事业,谋求与学校教育取得正式联络。傅葆琛认为,唯有民众教育能救学校教育中组织、课程、时间和费用的四大弊端,主张将民众教育嵌入现行学制系统之中。[7]许公鉴以“自成系统、联合办理和因旧创新”为原则,拟定了《中国社会教育系统图》。他认为,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是“合而不并,分而不离”的关系,“学校教育自有严密的进程与限度,至大学研究院而终止;社会教育具有广遍性与永继性,终身受之而无穷”,应在学制中“平分天下”,并编制了《民众学校教育和正式学校教育比较图》,两者共同构建了整个学制系统。[8]尽管两人主张不尽相同,但都是本着“补助正式学校教育之不逮”来定位社会教育的。

      并列派主要代表陈礼江认为,中国社会教育不应居于附属地位,“需自筑壁垒,另成机构”,主张在现行教育系统外另设一个社会教育系统。陈礼江主张社会教育系统由纵的组织和横的事业构成,前者分为民众学校、县立民众教育馆和省立民众教育馆三级,形成了由狭到广、由低到高、层层递进的社会教育行政体系;图书馆、体育场、戏剧音乐院(团)和博物馆则构成了后者,后者由上下联系的前者来加以实施。[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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