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455(2011)02-0110-04 清末民初是中国教育乡村教育早期现代化的开端。它的发展情况如何,不仅决定了此后几十年间中国乡村教育的发展走向,还对整个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有着重要影响。我们看到,清末民初乡村教育变革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一帆风顺,而是矛盾重重,冲突不断。清末民初乡村教育遇到了哪些问题?其成因和影响又有哪些?如何认识清末民初乡村教育的困境?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加深对中国教育史的认识和研究。 1901年,处于内外交困之中的清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教育改革。源于西方的新教育在沿海口岸城市徘徊了近半个世纪后,在国家政权力量的强力推动下,正式进入乡村社会,由此拉开了中国乡村教育早期现代化的帷幕。在各级政府和地方人士的努力下,至20世纪上半叶,乡村教育早期现代化取得了一些成绩,学校数与入学人数较晚清都有很大增长,以初等小学为主体的乡村新教育体系初步建立起来。 然而,这种建立在西方近代工商业社会基础之上的新教育也遇到了很大困难。从清末开始,围绕着新教育,乡村社会矛盾重重,冲突不断。从消极抵制到对簿公堂,再到大规模毁学风潮,各种形式的乡村教育冲突事件不断。日本学者阿部洋从《东方杂志》、《教育杂志》、《顺天时报》、《盛京时报》上的报道和一些方志资料中整理出清末各地乡村发生的毁学事件就有151起之多。①有关教育问题诉讼案件的批文与报导充斥着清末各种报刊。以清末浙江为例,1908年7月至1911年7月这三年间,经浙江提学使司批饬的乡村教育诉讼案件就达256件之多(《浙江教育官报》(1908-1911))。甚至到20世纪20、30年代,新教育仍然无法得到乡村社会的普遍认同。1924年,舒新城在湖南、安徽等地乡村看到,农民们宁愿花费大量的钱财用于迎神赛会等活动而不愿捐给学校;教会学校可以轻而易举地筹集到大量教育经费,而却很少有人愿意捐款给当地的乡村新式学校。由此他得出结论:乡村教育经费匮乏不尽是经济问题,也不在于政府引导不力、管理不善,而在于它“不能引起一般人的信仰”,在于乡间民众对新教育缺乏认同。② 乡村教育早期现代化的目标是以近代化学校体制取代传统的以私塾为主体的传统教育。清末民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均把改良和取缔私塾作为促进乡村新教育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此制定的法规、办法、行政命令不可计数。面对各级政府的打压,私塾展现出非常顽强的生命力。例如,1910年浙江县天台县西部9个学区中共有新式学堂数17所(其中简易识字学塾12所),学生共216名,校(塾)均学生12.7名。而同期该地区有私塾133所,学生人数达1941名,塾均学生14.6人。不仅私塾和塾生总数远远多于新式学堂及其学生数,而且私塾的规模也大于学校的规模。③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农村考察时指出:“农民宁欢迎私塾(他们叫‘汉学’),不欢迎学校(他们叫‘洋学’);宁欢迎私塾老师,不欢迎小学教员。”④1936年廖泰初通过对山东汶上县私塾与新学堂发展情况的调查后指出:“洋学在政府的严令下挣扎维持着,私塾则在百姓们的烘托里枝叶繁生,没有政府,洋学早是‘寿终正寝’叫私塾压死了。”⑤私塾的生存状况从一个侧面说明清末民初乡村教育的变革并没有如人们想象的那样顺利,乡村新教育的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 新教育的困境是由诸多因素造成的。第一,中国的乡村教育现代化不是传统教育自然演变的结果,而是借助于国家的力量,把源于西方的近现代教育制度自上而下在乡村强制推行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说,近代乡村新教育是外部强加于中国乡村社会的产物,是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具体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政权起着异常重要的作用。强有力的政权不仅能够利用自身的权威动员各种资源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从而保证现代化事业的顺利进行,而且能够促使基层社会尽可能地执行各项现代化措施。然而不幸的是,无论是清末政府,还是后来的民国政府都缺少这种能力。 第二,新教育是西方近现代工商业文明的产物,是与工商业生产与生活相适应的一种教育制度。而近代中国乡村社会仍然处于农业社会阶段。新教育在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乃至教学安排等方面,都与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乡村社会格格不入。正如舒新城所言:“我国现行之教育制度与方法,完全是工商业社会生活的产物。在国内的生产制度,仍以小农为本位,社会生产制度未变,即欲绝尘而奔,完全采用工商业社会之教育制度,捍格不入,自系应有的结果。”⑥举例来说,乡村新教育的教学安排,完全照搬工业化国家与城市里的做法,学期不按农业生产活动的规律进行调整,结果上课时间往往正是农忙时节,而节假日却是农闲时分。“村中上学的大多数是12岁以上的孩子,他们已到了需要开始实践教育的年龄。在农事活动的日历中有两段空闲的时间,即从1月至4月及7月至9月。但在这段时间里,学校却停学放假。到了人们忙于蚕丝或从事农作的时候,学校却开学上课了。”⑦相比较而言,私塾的个别教学形式较新教育的班级授课制更能适应乡村生活的需要,更易得到乡民的认可。 第三,乡村新教育经费大多取自乡村社会。无论有无子弟在新式学校中接受教育,乡村社会的每一个家庭都要承担一部分教育经费,这与传统私塾的“谁受教育谁出钱”的做法有着很大区别。再加上新的教育财政体制不健全,地方政府在教育经费筹集中的缺位,教育经费征收和使用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乡民往往会把不满迁移到新教育之上,新教育更难获得乡村社会的支持。 第四,乡村民众不欢迎新式学堂,更有其办理不善、内容腐败等方面的缘故。限于条件,乡村新式教育大多设备简陋,学科不齐,教师也多由一些腐儒担任,教育质量难有保证。如清末直隶“各属创设小学堂已五六年于兹矣,其中设备合宜、教授得法者不过十之一二,而因陋就简、敷衍塞责者则居十之八九。间有徒挂学堂牌额,并无学生,反不及向时私塾尚得按时上课”⑧。民国初年,“绍兴学校日见发达,各镇乡村亦渐设立。顾学校虽多,而私塾亦复不少”。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学校虽多,亦复优劣不等,有办理完善而经费竭厥致困踬其进步者,有内容不整徒有虚表者,有经费充足而不悉心主持者,有意见龌龊不相融合者。求一成绩优美之校,实不多观,而私塾反得滥竽其间”⑨。由此可见,私塾得以“滥竽其间”,最重要的原因恰恰是由于新式学校的办理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