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主义”导向之争

——西方比较政治学沿革及其借鉴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悦 加拿大里贾纳大学政治学系研究生;朱毓朝 加拿大里贾纳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

原文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比较政治研究是现今政治学研究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因其研究内容直接涉及具体的政治决策、实施及反馈过程,从而具有了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西方比较政治学呈现一种由“主义导向”到“问题导向”的发展趋势,基于对这种趋势的认识,中国比较政治研究应选择“问题导向”的研究策略。中国比较政治研究本土化是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一旦选择了适合的导向,即可通过借鉴西方比较政治研究成果加快这一进程。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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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比较政治学在西方政治学领域具有悠久的历史,其兴起几乎与政治学科的创立同时。亚里士多德被视为第一个具有典型特征的西方比较研究学者①。此后,许多著名的理论家皆为该学科的创立与发展作出了贡献。随着研究内容的深入与研究领域的拓宽,西方比较政治研究逐渐向多元方向发展,其研究类型除了原有的比较宏观的国家间的比较研究外,还涵盖了区域和跨区域的比较研究、全球治理、特定的专题研究等多方面。而在此过程中,其研究范式和方法论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20世纪末,由于世界政治格局的巨大变化及多种新的研究方法和理论的引入,西方比较政治研究迎来一个新的高潮,其方法论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逐渐由基础理论构建阶段转入运用日臻成熟的理论工具对特定领域或命题进行系统分析的阶段,并以概括性描述即“问题导向”逐步取代了“主义导向”。

      相对西方而言,中国的比较政治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对其重视程度还是研究水平都有待提高。其中有两个主要问题需引起我们关注:一是对国际政治学界比较政治研究前沿课题追踪不够;二是如何处理比较政治研究的中国本土化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学者们已形成共识,即照搬西方发展模式无法满足中国社会发展需要。但同时对过分突出中国政治特殊性对于比较政治研究的负面作用亦重视不足,时常忽视西方理论在中国比较政治学研究中可能具有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当今西方比较政治学领域,有三种主要的方法论体系,即理性选择理论、结构主义理论和文化主义理论。它们的理论体系建构已趋于完备,并被广泛地运用到各种比较政治研究中。

      1.理性选择理论。理性选择理论发端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衰落。20世纪50年代,邓肯·布莱克、肯尼斯·阿罗等学者尝试建立一种以经济人假设(即行为体行动以个体利益为基本导向)为基础的理性选择理论②。至20世纪90年代初,该理论成为比较政治学的主要方法论。理性选择理论本质上是一种个体主义的方法论。它的理论构架相对简单:其所有推论几乎都基于“理性假设”,即个体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永恒诉求。该理论认为,行为体行为的主要依据和目的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相应地,个体的政治行为亦可追溯至其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而群体行为、选择和制度的构建则一般被视为行为个体诉求的累积,这就忽略了在由个体行为向群体行为转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向或异质变动的可能及相应影响③。这一理论同时认为这一“普适性的”理性标准不仅是理论性的,更是经验性的。这种理论的威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它指明了个体在政治活动中进行选择的“基本依据”;(2)它构建了“具有明确界定条件的可验证理论”,并由此提供了对社会政治现象进行量化研究的可能与依据;(3)它揭示了政治研究中“因果机制在自变量与变量之间产生的普适效用”④。

      可以说,该理论的高度简约性和可验证性是其强大解释力的根本来源。理性选择论者也着力于在构建理论、组织论证体系和解释论题等方面显示这种优越性。该理论尤其强调,“因果机制”是人类社会最基本也是最普遍的逻辑,因此也就包含了“普世原则”,具有普适性。而在理论构建和应用过程中,为了体现这种普适性,理性选择论者更是常常不惜牺牲次要的概念差别和逻辑细节。同时,基于政治活动多为群体性行为的现实,理性选择理论同样关注群体行为取向,只不过多将之视为个体选择的集合。

      但理性选择理论的高度简约性与所谓普适性,也导致了其在反映和解释真实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上的局限性。譬如,认知心理学家指出对行为结果的理性预期在人类社会现实中并不具有普遍性。个体对行为结果的判断不仅需要很强的经验支持,还会受到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这就意味着即使“进行理性选择”的意识是普遍的,但选择结果会由于经验、外在因素的影响而各有不同。许多政治实践也显示,理性选择行为本身无法在操作层面上提供确定性。由于在信息的获取上可能不确定,所谓理性的选项也可能不止一个。在这个意义上,行为体的行为仍是无法预测的⑤。这些均体现了理性选择理论失效的情况,也直接导致了对理性选择理论所标榜的“普适性”的质疑。此后出现了对理性选择理论的两种修正:一种修正被称为理性选择理论“实用主义姿态”;一种修正则是将理性选择理论视为一种对历史的“分析性描述”工具。虽然二者表述上略有差异,但本质上是相同的,都对原有的“普适性”理论进行了“条件”的限制,所以无论是否继续坚持理论的“一般性”内涵,他们均强调了由于条件的不同导致理论模式运行方式和结果的差异。笔者认为,这可以视作“主义导向”向“问题导向”过渡趋势的第一种表现,即从对一般性理论的诉求到对特定条件的重视。同时,我们还发现,第一种修正使理性选择理论与政治文化产生了关系,而第二种修正则借鉴了结构主义关于外部条件对行为体影响的观点。这样一来,原本相对独立的方法论体系,在针对特定问题的研究中建起了沟通的桥梁。这是“主义导向”向“问题导向”过渡趋势的第二种表现,即在特定问题域原本相对独立发展的方法论体系实现联系和合作。这两种表现在结构主义和文化主义方法论的发展过程中同样有所体现。

      2.结构主义理论。结构主义理论最早形成于马克思和韦伯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组织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作为一种历史主义视角被引入比较政治研究⑥。相对于侧重微观的理性选择理论而言,结构主义理论是一种宏观的方法论体系。结构主义论者反对将社会视为基于个体意识与行为形成的社会关系与文化理解的总和;相反,他们认为特定区域内的社会生活与活动是由互动过程、关系及形式构成的社会结构所决定的⑥。但对于比较政治研究而言,这种宏观理论实际上可操作性不强。它并没有说明在宏观视角下可以比较什么,如何比较以及何种案例适合比较。对此,比较政治学者曾进行过多方面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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