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如何塑造抗争政治

——关于社会抗争中国家角色的研究评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冬娅,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社会学研究

内容提要:

围绕“国家如何塑造抗争政治”这一核心问题,本文对社会抗争研究领域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本文将抗争政治研究中的“国家”区分为“稳定的政治结构”、“较为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变化的政治背景”三个概念层次,这三个层次上的诸多要素都对社会抗争的兴起、形式和结果以及对抗争主体的身份认同和行动能力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进一步讨论了中国研究中所呈现出的国家与社会抗争的关系,并结合中国经验对抗争政治研究提出了反思。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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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会抗争的政治面向

      社会稳定是一个传统的研究课题。长期以来,无论是关于社会冲突的研究,还是关于工人运动和社会革命的研究,都吸引了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探讨。最近几十年来,相较于“抗议”、“革命”、“社会运动”等概念,学者们越来越热衷于使用“抗争政治”(contentious politics)的概念。所谓“抗争政治”包括了三个要素:(1)一些行动者提出一些影响他人利益的互动;(2)偶尔发生的、公共的、集体的诉求;(3)其中政府是诉求的对象、发起者或者是第三方(Tilly,2004;麦克亚当等,2006)。根据这个定义,“抗争政治”涵盖了社会革命、社会运动和集体行动等各种以大众动员为基础的社会行动,这种外延的广泛性可以使我们把这些领域的研究放在一起进行讨论,探讨它们共同的机制和过程。但另一方面,“抗争政治”又特别指向了关涉国家的集体诉求行为,这使得它与那些关注社会内部群体或阶级间关系的概念区别开来。因此,抗争政治研究不仅仅孤立地分析诸如社会网络和动员结构等抗争行动的社会根源,而且还进一步分析国家作为制度结构或者作为行动者是如何规导和塑造了社会抗争,影响其发生、发展、形式以及结果等等,从而揭示社会抗争的政治面向。本文即试图围绕“国家如何塑造抗争政治”这一核心问题,对社会抗争研究领域相关文献进行一个较为系统的梳理和评述。

      (一)作为概念变量的国家

      寻找社会抗争的政治根源,意味着将“国家”作为影响社会抗争的重要变量。奈特(Nettle,1968)在他开创性的论文中提出,应该将国家作为一个有用的“概念变量”(conceptual variable),以区别于“操作变量”(operational variable)。在比较不同社会间存在的差异时,不能只停留在社会系统的比较上,而应该考察这些社会所具有的“国家性”(stateness)的差异。虽然这种“国家性”难以测量,难以成为一个操作变量,但是,我们可以比较不同社会在制度、知识和文化等层面上“国家性”存在的不同。将“国家”作为一个概念变量,意味着建立与系统分析完全不同的分析框架。在过去的系统功能分析中,研究者着力追寻政治的社会根源,将社会因素作为影响政治生活的最重要的自变量;与此恰恰相反,将“国家”作为一个重要的自变量而非因变量,探讨的是国家对于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的影响。相应地,过去研究者常常集中于关注和探讨社会抗争和革命如何推动权力制约和民主转型,探求政治变迁的社会动因,如今,研究者越来越意识到,不仅社会抗争和社会革命会推动政治变迁,反过来,社会抗争和革命本身就为国家制度结构和国家政策策略所塑造。

      对于社会抗争中国家角色的关注,又与两个方面的理论发展密切相关,即社会运动研究中政治机会结构理论的兴起以及社会革命研究中“找回国家”的理论转向。政治机会结构研究将社会运动与政治密切地联系在了一起。上个世纪70年代,在美国,社会运动研究中最主要的理论框架是资源动员范式;在西欧,主要的理论范式是新社会运动,在这两种研究范式中,政治和社会运动的关系都较为模糊。从80年代开始,随着政治过程理论的逐步发展,研究者开始关注微观动员背景对于社会运动起源、动力和结果的深刻影响(Tarrow,1988)。研究者认为,当我们将集体行动的动机追溯到个人心理或者个人资源动员的时候,很难仅凭此考察集体行动对于风险和成本的计算,也难以清晰地把握社会运动为何在特定的情况下会发生,所谓风险和成本必须结合集体行动的政治背景来考察;当我们比较哪些集体行动是常规的、而哪些具有革命性意义或者被认为具有破坏性的时候,必须放在特定的制度和政治背景下进行考察(Tarrow,1991)。这些都要求将政治或者国家带入社会运动研究。

      而在社会革命研究领域,斯考切波(2007)的经典研究也明确提出“将国家找回来”。过去大多数革命理论家都将革命看成是为旧制度下的社会矛盾所引发,政治冲突被归因于社会经济力量的冲突,而斯考切波则认为,与其说社会革命根源于社会冲突或阶级矛盾,毋宁说根源于旧制度下国家内部的矛盾;社会革命与旧制度下国家政权组织的崩溃和新制度下国家政权组织的巩固和运作紧密相关。在斯考切波的研究所推动的“找回国家”浪潮中,越来越多的研究提出,国家的组织性安排、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模式以及现行政策,无一不影响着人们如何在政治领域追求自己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某些潜在的集体认同得以激活,而另外一些没有;某些社会冲突被政治化,而其他的却没有;国家镇压一些社会运动,而容忍另外一些;国家内部不同行动者的分歧影响到社会运动的资源动员,自主而有效的国家干预也可能会激发社会阶级提出新的政治诉求(卡茨纳尔逊,2009:343-348;Barkey & Parikh,1991)。可以说,这些国家中心视角的研究都指向了国家作为自主的行动者和制度结构对于社会抗争所产生的深刻影响。

      (二)“国家”的层次和要素

      将国家作为概念变量,意味着将国家概念化为若干层次和维度,以考察国家究竟在哪些层面上塑造了社会抗争。在社会运动研究领域,“国家”经常被等同于“政治机会结构”(赵鼎新,2005),因此,我们先考察政治机会结构这个概念指向的国家或者政治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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