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主性及现代国家类型的流变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圣中(1968- ),男,江西都昌人,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博士。江西 南昌 330063

原文出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国家自主性理论有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从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到新马克思主义,再到回归国家学派及制度研究学者都提出了各自的理论模型,分别从利益要求、意识形态、权力主体和国家能力等不同角度揭示了国家自主性的特征,创造了复杂的理论要素。这些要素综合起来可以建立一个要素—机制模型,包括压力、主体、价值和利益、资源动员及能力效果等,形成一个具有逻辑关联且有一定解释力的新框架。运用这一框架分析现代国家类型的流变,可以总结出四大类型国家:资本国家、军警国家、保姆国家和公民国家。这四大类型国家既有各自的特殊性,又有一定的时间连贯性,呈现出一个多线发展的、复杂性的国家形态演变过程。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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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20)04-0030-09

      一、问题的提出

      人类历史发展演变到近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传统的分散的封建王朝和领地分据式的政治共同体模式向高度一体化的现代民族国家模式转变。强大的国家权威、高度凝聚的民族认同以及作为国家硬实力的军事工业力量成为这种新型国家的主要标志。正因为此,现代国家就成为现代政治发展过程中的最重大问题,引起无数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的浓厚兴趣,并产生了海量的国家学说著作。围绕这一问题也产生了许多思想和理论流派,围绕国家政治的问题提出了许多不同的思考方案,这些都成为现代文明和知识宝库中的重要构成部分。纵观这些研究成果不难发现,国家问题不外乎集中在国家属性、国家建设、国家行为能力这三大要素方面,三大要素分别对应了国家应该是什么样、国家是如何形成及国家行为能力的三大逻辑问题。对此不同学者提出了多样的解释,但其中有一个概念——国家自主性——则贯穿了这三大问题的始终,成为国家学说的重要标志,也是诸多思想家和学者们坚持不懈、孜孜以求地探寻的理论焦点。

      国家自主性理论研究的是国家作为一个由少数人组成的组织实体其自主实现自我目标的意愿与能力。那么,国家独立于其他社会团体和行为方式而生存的程度是怎样的?它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围绕这些重要问题,从经典作家到后续理论探索者都提出了独到的思考,涌现出了大量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首先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的时候提出了“国家相对独立性”的概念,最早揭示了现实政治中国家的特殊独立性。紧接着新马克思主义者继承经典作家的理论思路,对“国家相对自主性”进行了概念的总结,并结合不同国家的历史现实进行了深入而有厚度的论述。其后这一理论得到继续扩展,深受前者影响的理论流派新制度主义则对国家自主性进行具体的细化和解析,提出诸如“潜在自主性”“嵌入自主性”“有限自主性”等多重概念。当然他们的理论也遇到了一部分多元主义者的学术批判,多元主义者否定国家自主性存在的理论假设,多数学者基于美国政治的经验指出分裂的民主国家并没有表现出充分自主性的特征[1](P378)。当然,无论是持何种学术思想,这些有关国家自主性理论的众多流派和差异性的概念与观点已经组成了一个差异多样又相对完备的理论体系。

      当然,通过对以上流派研究成果的横向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以上研究成果基本上从各个不同的方面概括了国家自主性的某些特征,无论其在自主性概念前面增加了什么限定词,都不外乎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来分别总结其对自主性现象的认知。这些成果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分别从利益要求、意识形态、权力主体和国家能力等不同角度来揭示国家自主性的特征。这些角度的研究尽管都能够展现出各自的深刻洞见,但毕竟都有其局限性,无法带给我们更加系统和完整的分析。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既有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国家自主性作为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其内在要素和结构之间究竟是存在什么关系,呈现出什么特征?这一自主性特征与现代政治发展中的不同国家形态存在着什么关联?其中是否蕴含着某种内在的逻辑联系?本文就试图对这些问题开展专门探究。

      二、国家自主性理论的类型

      有关国家自主性研究的理论成果非常丰富,形成了一大批思想深刻、分析严谨,具有较大社会历史影响的代表性作品。综合比较以上各种理论成果,我们可以发现它们不外乎分别从利益要求、意识形态、权力主体和国家能力等方面切入并展开研判,并形成了特殊的理论路径和模型。每一种理论视角下的成果都对国家自主性及其相关问题展现了独特而有深度的分析,成为整个国家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作为特殊利益要求的自主性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首先提出国家相对独立性的论断,他们主要分析的是资本主义国家,从资本主义国家的起源、本质及异化等角度来探索国家独立性问题。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国家起源于社会分工,本质是资产阶级的,“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2](P110),“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3](P170)。经典作家第一次从利益角度提出了这个问题,揭示出国家的自利性。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回归国家学派”在探究国家自主性问题时也遵循这一思路,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米格代尔、斯考切波、埃文思等人。他们将国家理解为在特定的阶级结构和国际形势下具有的潜在自主性的组织,国家自主性指的是“国家可以系统地表达和推进自己的目标,而不是简单反映集团、阶级和社会的利益与需求”[4](P9)。他们将国家的利益属性提高到更高层次,不仅仅是阶级利益的反映或者对立,而是系统性表达。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从经济人假设角度分析国家的利益偏好,指出统治者的个别利益必然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尽管“国家对于经济增长来说是不可少的,但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5](P34)。

      (二)作为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的自主性

      国家被一部分学者认为具有自身偏好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常常被固化为一定模式的意识形态,国家自主性决策和行为常常受到这种价值和意识形态的重大影响。在这方面比较有影响的是新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和阿尔都塞。葛兰西提出的文化领导权理论是针对无产阶级国家革命而言的,无产阶级要掌握国家就必须建立文化领导权。无产阶级要取得人民的“自愿同意”,才能形成“集体意志”,从而获取领导权。受葛兰西影响,阿尔都塞提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他认为,“意识形态存在于物质的意识形态机器之中,而意识形态规定了由物质的仪式所支配的物质的实践,实践则是存在于全心全意按照其信仰形式的主体的物质行动之中”[6](P652)。意识形态的物质化实践过程则是国家自主性的体现。价值文化软实力作为一种国家力量的意义,意识形态正是这种软实力在国家自主性上的表现形式。理性制度主义在分析制度供给对制度变迁的影响时同样分析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国家自主性特征。诺斯指出,现代国家的意识形态建构和宣传可以有效塑造人们对国家的忠诚,从而改变人们对政治生活成本收益的认识,达到减少国家治理成本的效果,所以现代国家都注重加大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投资,其目的在于维护和提高现行政治制度的合法性[5](P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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