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政治:亚洲政治的魔咒

作 者:
徐勇 

作者简介:
徐勇(1955-),男,湖北省宜昌市人,贵州民族学院“候鸟学者”,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研究,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家族政治是家族组织长期控制或者影响政治体系的一种政治形态。它表现为家族力量在一个政治体系里居有支配性地位和特殊影响。在亚洲地区,家族政治成为一种政治常态,左右或主宰着一个国家的政治格局。亚洲家族政治渊源于久远的家族社会,而近代以来又没有发生内生的民主革命,从而使家族政治延续下来。家族政治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有其特定价值,对于保持政权稳定性、政治连续性、推动政治转型都有一定作用。但其局限性也非常明显,如接班人的正统性、家族政治的认同性、权力经济、政党分裂、家族政治的延续性等。所以,对现代政治体系下出现的家族政治这一“政治返祖”现象,需要作认真分析、全方位考察。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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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0)12-0014-07

      近年来,亚洲地区出现了一种“政治返祖”现象,即古老的家族政治在现代政治体系下复活并大行其道,直至愈演愈烈,大有时空倒流之感。家族政治并不是亚洲所独有,欧洲、美洲也曾存在,但亚洲更为集中。而且,无论使用的是什么国号,都有“家族政治”的影子;无论是实行什么体制,家族政治的影子都难以挥去,依然左右着政治运行的格局,如同一种难以摆脱的“魔咒”一般。本文试就这一政治现象进行一些探讨。

      一、亚洲家族政治谱系

      家族政治是家族组织长期控制或者影响政治体系的一种政治形态。它表现为家族力量在一个政治体系里居有支配性地位和特殊影响。

      在亚洲地区,家族政治成为一种政治常态,左右着一个国家的政治格局。相对欧洲地区而言,亚洲的民族国家建设起步较晚,一般采用的是现代民主体制。但古老的家族政治仍然在现代政治体系下运行。它与“主义”无关,也与“制度”无关。

      ——南亚国家长期为英国殖民地,独立后的政治权力为家族执掌。

      

      ——东南亚尽管移民较多,但家族政治也十分活跃。

      

      二、家族政治的渊源

      政治是在社会的土壤上生成的。有何社会,就有何政治。家族政治的深厚土壤是久远的家族社会。

      人类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就是由氏族社会进入家族社会。在人的所有社会关系中,血缘关系是最牢固、最原始且最不可改变的关系。家庭组织将这种血缘关系限定在家庭范围内。而随着血缘关系的延展,家庭的范围扩大,从而形成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社会。家族便是放大了的家庭。

      家族社会有着悠久的历史,且在亚洲格外发达,与亚洲久远的农耕生产方式相关(如果说西方文明的根是商业文明,那么,东方亚洲文明的根则是农耕文明)。农业社会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和生活单位的。财产的占有、支配和继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由此形成家产制。所谓私有制,实际上是家庭所有制。而在农业社会,一家一户并不能完成全部的生产生活活动,人们还需要社会帮助。最接近、最直接的社会就是与本家庭有血缘关系的家族。家族社会是比家庭更大、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次级社会群体,是“扩大了的家庭”。在农业社会,人们依靠家庭这一初级社会和家族这一次级社会,就可以完成人生的全部活动。因此,人们只知有家,不知有国。家是内生的,不可或缺的;国是外生的,可有可无的。

      正因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在人的生活中具有基础性甚至唯一性地位,从而形成牢固的家族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传统成为支配人们行为最重要的理念。其主要表现为:

      先人崇拜。因为个人的生命是由上辈先人赋予的。没有前辈,就没有后人。由此形成对先人的尊重并以各种仪式强化其这一理念。在中国,就是孝道文化。“孝”的核心是对先辈的感恩遵从,即“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即使是前辈出现错误,也要“为亲所隐”。因为如果没有先人,个人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就会为人所轻视,甚至蔑视。对人最具有伤害力的是“挖祖坟”。这不仅仅是对逝者个体生命的不尊重,更重要的是对活人的污辱。而西方宗教的“上帝造人”则淡化了“生命唯一源于祖先”的先人崇拜理念。

      传宗接代。生命由前辈而来,且要通过自己延续下去,由此形成对血脉的延续。在儒家文化看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绝后”是最具有伤害力的话语。这意味着祖先传承的“血脉”因此中断;意味着长期积累的家产无人承接;意味着年老无人照顾,死亡无人送终,亡后无人纪念,灵魂不得安宁。所以,传宗接代成为人生最重要的使命。特别是要生育男性。因为只有男性才能完成传宗接代的重大使命,才能保证先人延续的“香火”代代相传。

      血统意识。血统是对血缘关系的认同。为了承接祖先的生命并将生命力延续下去,必须认同一致的血缘。即人的生命只能来源于一个祖先,人的财产也只有传递给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只有这样才是为人们所信奉的“正宗”,才能保持生命的优良性。正因为如此,在中国文化中,流行的是“生为×家的人,死为×家的鬼”,“杂种”是骂人最甚的话之一,不同血统的人不能通婚。在印度则将这种血统观念制度化了,形成了种姓制度。不同种姓的人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界限。

      由家庭经济、家族文化构成的家族社会具有强大的内聚力和排他性。费孝通将乡土中国称之为“熟人社会”。其实,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亲人社会”。因为在农业社会,人们生活在村落之中。而村落实际是由一个个家庭及放大了的家庭——家族所构成的。美国汉学家费正清对此的认识很深刻,他说:“从社会角度看,村子里的中国人直到最近,主要还是按家族制组织起来的,其次才组成同一地区里的邻里社会。”①因此,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才是最亲近的人。人们的行为方式是以与自己的亲近程度所决定的。费孝通将人与人的关系定位为“推己及人”,一圈圈向外推。②其实,人们的关系不是简单推及,而是根据血缘的亲疏。如果说在西方遵循的是“对事不对人”的无差别主义,那么在中国则遵循的是“对事更对人”的差别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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