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理论到理论

——晚近文学理论变局的深层机理探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姚文放 扬州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晚近以来文学理论出现了重大变局,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往往不是文学,文学理论自身的方法和话语也变得不确定了。这种书写方式被称为“理论”。从文学理论走向理论,表征着文学研究学术史上的两个时代。从表面看是这两者的知识状况发生了逆转,如果追踪到价值层面的话,则是在后现代氛围中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了转折。去中心、去边界、去体系、去类别、去差异,成为“理论”的价值追求、意义目标和学术风尚。进而言之,它通往如今普遍流行和被接受的价值观念。近年的“理论”又被“后理论”所取代,所谓“后理论”乃是“理论”之后出现的一种动向和苗头,是“理论热”退潮之后出现的一种未完成的新格局。我们应该倾听在“后理论”中回响着的一种声音,那就是对在“理论”中遭到缺失的文学理论的呼唤。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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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问题的提出

      毋庸置疑,文学理论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其重大和深刻的程度而言,不啻是文学领域中的一场哥白尼式革命。美国学者乔纳森·卡勒将这场变化开始的年头定在1960年,而高潮的真正到来则在20世纪90年代。那么,在这个时间段里,文学理论究竟发生了什么?

      说来令人难以置信,文学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与文学互不相干,举凡近期文学理论的热点问题如现代性问题、全球化问题、文学经典问题、失语症问题、文学终结问题、文学边界问题、文化转向问题等,大多不是从文学创作,文学文本中产生,也不是为了解决具体创作和作品的问题,而是从文学理论自身生发、衍化而来,乃是自我复制、自我增殖的结果。当然文学研究也并非完全与文学作品无关,但即便偶涉作品文本,也往往是先有观点再找例证,用作品例证来验证理论观点。由于这些理论观点并非从文学实际中概括、提炼出来,因而不具普适性,其操作性也不强。在这种情况下,文学理论对文学来说变成了无宾词的、不及物的,文学理论更多讨论的是哲学、文化学、历史学、心理学、社会学、语言学、符号学、现象学、阐释学、生态学等。文学理论这样做的初衷是试图从自身外围的学术领域中来获得启发、寻找出路,结果却邯郸学步,丢掉了自身。如今做文学理论的人很多已基本不读文学作品,他们关注的对象无非是尼采、弗洛伊德、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索绪尔、维特根斯坦、罗兰·巴特、拉康、德里达等,对于这些名家论著的研读,占据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此外,文学理论在思想学术的潮起潮落中往往得风气之先,人们对于各种新潮学说的了解,往往是首先通过文学理论获得的,而不是从各个相应学科中得到的。面对文学理论的晚近变局,人们不禁要问,文学理论还是“文学”理论吗?

      二 “理论”的兴起

      人类知识的学科化和专业化是近代学术史的一个重要收获,其标志在于从事知识生产、传授和积累的专门机构的创立。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各主要国家和美国的大学脱离教会而得到复兴,成为生产、传授和积累知识的制度化场所,在这里人们被分为不同的知识群体,用掌握的专门技能去垦拓不同的人类知识领域,各种知识也逐步分类分科,专业化程度迅速提高,各个学科开始像扇面一样扩展开来。最早成形的一批学科如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划归自然科学,哲学以及对于文学、绘画、雕塑、音乐学的研究划归人文学科,而介于两者之间的则是社会科学,包括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等。此后众多学科像雨后春笋一般成立,取得相对固定的学科名称并进入了大学课堂。其中有一门在英语中称为“古典学”(classics)的学科,带有明显的“美文学”(belles-lettres)的特点,实际上也就是文学理论,它主要以文学艺术的各种类型及其历史为研究对象。从事古典学研究的学者更愿意将它归入人文学科,以便与自然科学以及社会科学廓清界限。发展至此,文学理论获得了自己的学科定位。在1850至1945年期间,包括文学理论在内的各门学科在大学中被进一步制度化,具体做法是按学科设立首席讲座职位,开设相关课程,授予相应的学位。与教学的制度化相伴而行的是研究的制度化,包括创办各学科的专业期刊,按学科成立各种学会,制订按学科归类的图书收藏制度等。学科制度化的一大要义就是,“每一个学科都试图对它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差异进行界定,尤其是要说明它与那些在社会现实研究方面内容最相近的学科之间究竟有何分别”①。总之,文学理论作为一个制度化的学科,大致有以下一些基本的规定性,一是以文学艺术为研究对象;二是它与其他学科有着明确的界限;三是它有一套相对独立的研究方法和话语系统。这些学科规定性自文学理论确立之时起一直延续下来。

      晚近以来,这些学科规定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文学理论陷于始料不及的困局。难怪特里·伊格尔顿称文学理论是一种“幻觉”:“所以说它是一种幻觉,这首先意味着文学理论不过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分支,根本没有任何可以把它同哲学、语言学、心理学、文化的与社会的思想充分地区分开来的单一性或特性;其次,它还意味着,它希望把自己区分出来——紧紧抓住一个叫做文学的对象——这是打错了算盘。”②这就是说,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往往不是文学,文学理论自身的方法和话语也变得不确定了。那么,文学理论还能凭什么来显示其与众不同的独特性呢?正像伊格尔顿所说,一面谈论文学理论,一面又要设法消除文学理论的学科界限,或者说,文学理论既可以研究英国作家约翰·弥尔顿,又可以研究美国流行歌手鲍勃·迪伦,这是可能的吗?看来有效的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对“文学理论”概念重新进行界定。

      乔纳森·卡勒最早对此进行了尝试。他发现,从1960年以来,在文学研究中出现了一种新的书写方式,它研究的并非文学领域内的东西,采用的并非专为文学研究而设的方法,它是一系列无边无际、纵论天下大事的各种著作,从学术性最强的理论问题到学术味最淡薄的生活现象,都在它的讨论范围之内。它是各种思想学说的总和,就像一只筐,什么都往里装,在这些杂乱无章、包罗万象的著作之间往往毫无共同之处,包括人类学、艺术史、电影研究、性研究、语言学、哲学、政治理论、心理分析、科学研究、思想史、社会学等。不过它所提出的观点、作出的论证,对于各个学科的研究者不无裨益,从而成为一种被广泛采用的书写方式。乔纳森·卡勒认为,这种新的书写方式可以有各种称呼,但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称之为“理论”(Theory)。卡勒概括了“理论”的以下四个特点:

      1 理论是跨学科的。它是一种超出原学科的作用的话语。

      2 理论是分析和思辨的话语。它试图揭示所谓性、语言、文字、意义、主体等概念中包含了什么。

      3 理论是对于常识的批判。它对那些被认为理应如此的观念作出批判。

      4 理论具有反思性。它是关于思想的思想,它对于文学和其他话语实践中形成的范畴提出质疑。③

      从以上特点看,“理论”与文学理论已经大异其趣。

      卡勒的见解在欧美学术界引起了巨大反响,此后“理论”几乎成了从事文学研究的人整天挂在嘴上的一个词儿。“理论”成为一个大写的概念,有关书籍从出版社、学术研讨会大批地、潮水般地涌现。在大学里“理论”以读本、导读和入门手册之类形式编入教学大纲,“理论”课作为一门规范的必修课程,成为本科生或研究生学习阶段的重头戏,关于该课程教学方法的讨论和论争也愈见增多,人们甚至将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这一时期称为“理论时期”或“理论转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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