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①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②,尤其是人们的思想意识随着环境的改变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些变化不仅表现为个体意识的变化,还表现为群体意识发生了改变,这些改变深刻地影响着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那么,网络社会中群体意识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它的发生原因以及发生方式如何?它的产生表现出哪些特征?我们应该怎样对其进行有效的引导呢? 一、网络社会群体意识的发生缘由 所谓群体意识是指一定人群所结成的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意识,它是为群体的实践、利益和需要服务的,是人群集合体社会关系的反映。网络社会群体意识的产生基础是网络社会,网络社会是与现实社会有着很大差别的社会形态③,主要有以下四个因素导致网络社会中群体意识的产生。 (一)政治诉求 亨廷顿认为,“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离异化及大众的参政化就构成了现代政体和传统政体的分水岭。”④在现代政治社会中,大众参与政治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他们谋求通过各种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政治利益。马尔库赛批判科学和技术本身成为意识形态,具有明显的工具性和奴役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技术的出现为人们表达自己的政治愿望和政治诉求提供了便捷的手段。一方面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表达对现实政治秩序的支持和拥护,进而形成主流意识形态的支持群体,推动现实政治的发展和进步。另一方面,在现实社会中本来处于压抑状态的政治诉求,网络社会的出现给他们提供了出口。这种在政治诉求基础上形成的群体意识,大多呈现出几个特点:(1)强烈的现实政治性。无论是现实政治的支持者或者反对者,一旦共同的诉求在网络社会中得到聚集,群体意识便在这种聚集中产生了。(2)寻求支持的合作性。相同或相似的境遇使他们有着先天的信任感,他们渴望通过相互支持和帮助实现他们的理想或获得情感上的慰藉。(3)直接的现实影响性。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是网络社会背后的人是现实的,所有网络行为都是现实人的意思表示,日益扩大的网络影响力会放大网络社会中的政治诉求,在现实生活中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这种群体意识的存在对主流意识形态产生影响。如果现实政治不能从整体上协调各方面的政治诉求,导致大量的诉求被压抑或转移,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从反方向上推动网络群体政治意识的发展壮大,最终可能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压力集团”。另一方面对公民意识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个体的思想不可避免地受到群体意识的影响,网络社会群体意识的健康与否对公民意识的正常发展产生较大的推动或阻碍作用。 (二)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与政治诉求的关系是紧密相连,又各不相同。马克思说,“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⑤政治诉求更多的是对现实社会结构和秩序的要求,经济利益则是强调社会的财富分配。当社会的利益分配出现较大差距和问题时,它必然会带来个体的心理失衡和意识偏差,在现实社会中因为时空的制约,这种意识有时表面上被隐藏起来,但是在网络社会中,这种意识很容易得到释放,并获得放大效应。这种群体意识的特点是:世俗性。这种群体意识普遍追求的是满足利益,有利益的需要则就有共同的语言,利益得到满足则这种意识就会很快消失。时效性。这种意识的形成时间较短,消失的时间也很快,个体相互之间缺乏稳定内在的联系。隐蔽性。经济利益要求各不相同,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群体意识中经济利益因素往往在网络社会中表现的比较隐蔽,需要通过深入的分析和考察,才能发现其潜在的利益要求。 (三)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是网络社会中群体意识形成的重要条件。“所谓‘现代’即是‘传统’的现代化;离开了‘传统’这一主体,‘现代化’根本无所附丽。”⑥文化传统的作用不像政治、经济那么明显,甚至有时候当事人自己都不一定意识到其影响。但是,文化传统却能在无意识之中促成了群体意识的产生。可以说,每个人都不能摆脱自己身上文化传统的烙印,相同或相似的文化传统促使群体之间有共同的话题和见解,增强彼此的相互吸引力和信任感。基于文化传统形成的群体意识的特征表现在:一是相对稳定性。文化传统是长期以来通过传承渗透在个体身上的文化基因,它已经根深蒂固地扎根于个体意识之中,与个体融为一体。可以说,文化传统基础上的群体意识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二是封闭性。文化传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每一种文化传统都有自身发展的逻辑,对外表现出自己的特征,这些特征有时很难被外界所理解和接受。三是两面性。文化传统不仅有优秀传统,也有陈陋传统。优秀传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促使群体意识的正面发展;反过来,陈陋传统则会影响群体意识,使其呈现出负面作用。 (四)价值取向 网络社会中建构个性特征的系统化、中心化的集体框架已经丧失,用吉登斯的话说,就是“脱域机制”的发展“使社会行动得以从地域化情境中‘提取出来’,并跨越广阔的时间——空间距离去重新组织社会关系”⑦,个体的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特征。很多时候网络社会中群体意识的形成并不是经过理性分析的结果,而是公民价值取向相同的选择。因为网络交往的非现实性,网络社会中公民的价值取向表现得更加真实,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价值认同、兴趣爱好等自由组合群体,以获得交流沟通和相互帮助的平台。群体意识就在这种环境中酝酿、发酵、成熟,最后成为网络社会中影响其他公民的重要力量。这种价值取向既可能是积极、正面的,也可能是非主流、负面的。如果是主流的价值取向,网络就成为弘扬主旋律的重要阵地,意识形态功能得到更大的发挥。反之,如果是非主流的,甚至是负面的价值取向形成的群体意识,则有可能成为矛盾的催化剂,进一步引发冲突和对抗。当然,这样并不是说,在网络社会只允许主流意识形态的存在,消灭一切异己者,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相反,非主流的群体意识存在恰恰能够促进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所以,除了违法的言论之外,对待非主流的群体意识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宽容和疏导,而不是压制和消灭。只有发挥网络群体意识自由、开放的特征,才能在网络社会中营造出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的理想沟通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