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批评视域中“自然”的涵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鲁枢元(1946-),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生态批评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文艺理论学会副会长。研究方向:文艺学跨学科的教学与研究,江苏 苏州 215021

原文出处: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从生态批评的视野,运用中西比较的方法,在历史演进、时代变迁的过程中阐释了“自然”的涵义,从而展示了“自然”这一常用词蕴含的异常丰富的内蕴,并希望藉此为生态批评理论建设提供一些必要的参照。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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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179(2009)03-0008-09

      在生态批评中,“自然”无疑是一个关键词。“自然”作为现代汉语中的一个常用词,似乎并不费解,但如果深究下去,这个词又像是无底洞,一旦钻进去,就必然遭遇到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地域文化之间的阐释迷雾,很难说个清楚明白。在这个常用词中似乎隐含了宇宙里、人世间存在的所有秘密。笔者学识浅陋,本无对这个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才力。然而,既然从事生态批评,这个问题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这里笔者只能根据中外学界前贤的道说加以梳理,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并就教于关心这一问题的同仁。当然,笔者还是只能围绕生态批评加以谈论。

      一、何谓自然

      查一查中国汉语方面的辞书,对“自然”的解释通常是“天然,非人为的”。这个解释并不令人满意,因为仅从字面上看,“自”并不等于“天”;“自”可以用作“自然”,但这是作为副词“当然”使用的“自然”。把作为名词的“自然”解作“天然”,中间应还有许多曲折,其要点在于对“天”的理解。在中国先秦哲学中,“天”远非仅仅是大地之上的天空,而是生生不息的万物之源、至大无边的万物主宰,是一个拥有自己意志的至高无上的绝对存在。“天”即“道”,又曰“天道”,天道自行,无假于物,故称“自然”。这里的“自然”乃“自其然也”、“自然而然”的意思。老子《道德经》(二十五章)中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道法自己”,或曰“以自己为法”,并不是说“天道”之外还有一个叫做“自然”的东西,天即道,即自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汉语中原本作为副词的“自然”才拥有了“天然”的涵义,才渐渐被用作名词“自然”,作为“天”或“道”的替代物。这里有一点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正因为“自然”是由“天”或“道”的根本属性派生出的一个词语,因此,汉语词汇“自然”,从一开始就具备了“天道”的属性,它是无限的、拥有生机的、拥有自己的意志与目的的、化生万物的,与人浑然一体的绝对存在。人类尽管是天地万物之灵,也必须敬畏自然、顺应自然。

      汉语中的“自然”被翻译成英文时,便成了“nature”。其实,“nature”与“自然”之间还是存在着重大差异的,英文中的这个“自然”固然也包含有自存、自在之意,却指涉的是人之外的那个在时间空间中存在的物质世界,一个非人工的、自然形成的实在的世界,即“自然界”。确切地说,英语中的“nature”只相当于古代汉语中的“万物”。“自然”的含义要比“nature”宏阔、深远得多。在古代汉语中与“自然”更接近的是“天”,“天人合一”即自然与人是融为一体的。精通中英文的金岳霖先生在用英文写作他的《道、自然与人》一书时,将汉语中的“天人合一”写成英文的“自然与人合一”,但他又随即声明:“在‘天人合一’这一命题中的‘天’这一概念所表达的思想要比英文中的‘自然’一词要丰富得多。”他说,也许“自然神”这样的词语更接近于中国的“天然”、“自然”,“nature”则是一种“纯粹的自然”,即客观的自然、自然界。“自然和纯粹的自然之间的差异在于,对于前者来说,人类是归居于它的;而对于后者来说,或者人类被排斥在它之外,或者它与人类相离。”[1](P151)与此相似的是,海德格尔在阐释荷尔德林的诗歌时,曾将“nature”与希腊文中的(自然)加以比较,也认定“nature”已经改变了古代希腊的自然观念,“把后来的一些因素转嫁到原初的意思上”,“用疏离陌生的东西取代了为开端所独有的东西了”。[1](P64)由此看来,汉语中的“自然”,在当代环保运动及生态批评思潮中是一个更贴近自然的本真意义、更值得深入探讨的词语。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然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主要代表应是儒家和道家,而儒道思想的源头,通常则认为是《周易》。至于《周易》的出处,在中国思想史上颇像神龙一条,云遮雾盖、烟波浩渺,见首不见尾。魏晋以前的说法,始创《周易》者为伏羲、神农,或大禹,都是神话传说中的人物,难以确考。司马迁说是周文王,似乎成了定论。后代学者大多承袭此说则又不以文王一人所创,《周易》中的基础或核心内涵“卦卜辞”,即所谓的“经”部乃周初历经多人成书。至于对于“经”部进行阐释的“传”,即《易传》十篇,已是春秋时代之后的人们加工编纂的了。

      如若再往前探究,周初成型的《易经》承袭的应该是殷商的占卜文化。据殷墟甲骨文遗存的考察,那时占卜的主要内容不外两个方面,一为自然,一为人事。自然则有天时、天候、时序、方位;人事则有农作、狩猎、战争。运思的方式则是事物间对立统一的整体辩证,如上下、正反、出入、行止、生死、祸福、胜败、凶吉等。占卜文化的主导观念是天人之间的感应与互动。

      老庄的道家侧重天行、自然,孔孟的儒家侧重人事、社会,也是学术界的共识。而《周易》作为二者的源头,是否也会有所侧重呢?

      20世纪90年代,陈鼓应先生屡屡著书立说,一反旧论,断定《周易》的深层义理为“自然哲学”,这在《易经》中已具萌芽。至《易传》其主导思想已经全然是道家的自然哲学,主要是老庄的天道观、宇宙观。为了落实《周易》的主导思想是道家的自然哲学,陈先生从“万物起源论”、“自然循环说”、“阴阳气化论”、“刚柔相济说”、“天地人一体观”五个方面进行了颇有说服力的对比论证。[2](P8~14)至于最终建立中国古代自然哲学的人选为什么是老子,陈鼓应先生也做了解答:“老子是史官,天文历法本是史官的执掌范围,对于天象的观察与沉思冥想而建立起的一种自然哲学,此后为道家的各派所发展。”结论是:中国古代自然哲学的建立由老聃开其端,庄子学派及稷下的道家继承而发扬,成为《周易》哲学思想绵延发展过程中的主题思想。

      陈鼓应先生的这一发现在笔者看来意义重大,一是跳出了以往总是在“唯物”、“唯心”框架中论中国思想的局限;二是进一步确立了自然哲学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中的先导地位与核心地位。这对深入挖掘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精神大有裨益。

      若论中国自然哲学的元典,当属《老子》与《庄子》,尤其是作为源头的《老子》。据陈荣捷先生介绍,这本仅仅五千二百五十字的“蕞尔经典”,其篇幅之短、影响之大,在中国所有经典中是首屈一指的。此书的注释已有七百余种,西文译本多达40种。《老子》一书直接提到“自然”的有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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