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学中的身体隐喻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柏华,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北京 100037)

原文出处:
东方丛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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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喻”(metaphor)一词来自古希腊语的metapherein,其中meta意思是“超越”,而pherein的意思则是“传送”或“转移”。这首先是一套语言程序,通过这样的语言程序,一个事物的某个方面被“传送”或“转移”到另一个事物上,人们就把这个事物说成那个事物,以此揭示出这个事物的一些特征或者以此对这个事物做出某种评价。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将其明确界定为“用一个表示某物的词借喻它物,这个词便成了隐喻词”①,后世人们对隐喻的阐述都是从亚里士多德的这个观点出发的。对我们来说,隐喻不仅仅是一套语言程序,更是一种思考事物认识事物的基本方式,我们总是通过隐喻词去把握事物、评价事物。在诗学领域,人们对诗文的品评也多采用各种隐喻词,其中,尤其是使用来自表述自身身体方面的各种词语。我们称这种使用描述身体元素、身体行为或身体体验的词语来描述诗文的方式为诗学中的身体隐喻。

      中国古代诗学话语中有大量的身体隐喻流行。在古代,不仅诗歌制作被描述为一种身体行为,诗歌品评更是常常被描述为一种身体元素或身体体验,似乎只有借助身体隐喻才能充分表达古人对诗的欣赏。孔子的“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可以被视为后世以身体隐喻品评诗文的一个雏形,在这里,音乐的美居然能使人长时间忘却肉味,这是反向地使用身体隐喻,借此,我们很容易地得出音乐具有与肉味相等同的一种味,肉的味道被“传送”或“转移”到了音乐或诗歌上面,于是就有了“韵味”,有了钟嵘所谓的“滋味”。

      中国诗学中的身体隐喻可以按照对身体领域的不同指涉大致区分为身体形态的和身体体验的,两者从外到里,不断深入。如“骨”、“气”、“脉”、“肌理”等,可归之为形态方面的隐喻词;“性”、“情”、“味”、“神”、“媚”等,可归之为体验方面的隐喻词。这些隐喻词的流行的确反映了中国古人的一种观物运思习惯,这种习惯在《周易·系辞传》里有经典的表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孔颖达《周易正义》对此的解释是:“近取诸身者,若耳目鼻口之属是也;远取诸物者,若雷风山泽是也。举远近,则万事在其中矣。”虽然这是就卦象而言的,但卦象始终需要文辞的阐述,所谓“观其象,玩其辞”。《易经》里取之诸身和诸物的词语都需视为隐喻词看待,古人正是常以取之诸身的观物方式看待诗文,钱钟书在1937年曾经写过一篇《中国固有的文学批评的一个特点》③,他认为这种方式是中国固有的一种文学批评特征,他称之为“人化文评”。在探讨中国诗学的身体隐喻这个问题上,这篇文章是具有创见性的,作者大量使用跨文化的材料,也是我们今天从事比较诗学探讨回避不了的。文中的一些观点、思维方式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今天的比较诗学讨论中依然具有普遍性,值得我们重新阅读,下面,我结合这篇文章就身体隐喻涉及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做点讨论,以期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进程有所推进。

      一、人化文评就是身体隐喻

      钱钟书用“人化文评”来表述我们所谓的“身体隐喻”,而用“人化比喻”指称西方诗学中的类似现象。钱钟书征引了大量文献说明西方也使用身体方面的词语来表达对文学的认识,如朗吉努斯说:“文如人体,非一肢一节之为美,而体格停匀之为美”;昆提良说:“文章矫揉造作之弊,曰肿胀,曰水蛊,曰肉感”;又如本·琼生:“文字如人,有身体,面貌,皮肤包裹。繁词曲譬,理不胜词,曰多肉之文;词不该理,曰多筋骨之文;音谐字妥,则文有血液”等,只不过他认为与中国的人化文评不一样,中国诗学的身体隐喻两端达到了“兼融的化合”,而西方的身体隐喻两端则“更明白地流露出被比较的两桩事物的对抗”(第51页)。《文心雕龙·风骨篇》说:“词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这与上引本·琼生的“文字如人……”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不存在化与不化的区别,两者无论用什么具体的言说方式(以诗言诗、以文言诗,或者明喻、暗喻),都是隐喻,人化文评就是身体隐喻,传达的都是把文学看作身体这样一个观念。作为修辞手段,明喻暗喻尽管有着心理效果的细小差别,但背后的运思方式却是一致的,都是一种普遍性的“诗性智慧”在运作。

      正是意大利哲学家维柯在《新科学》中以“诗性智慧”为引线深刻地揭示了身体隐喻在人类文明中的奠基作用。他认为初民还没有发达的推理力,全凭“身体方面的想象力”创造语言、宗教、诗歌、家庭、法律和经济等一切文化。因为它们都是想象力近取诸身的结果,呈感性形态,所以是“诗性的”、隐喻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切语种里大部分涉及无生命的事物的表达方式都是用人体及其各部分以及用人的感觉和情欲的隐喻来形成的。例如用“首”(头)来表达顶或开始,用“额”或“肩”来表达一座山的部位,针和土豆都可以有“眼”,杯或壶都可以有“嘴”,耙,锯或梳都可以有“齿”,任何空隙或洞都可叫做“口”,麦穗的“须”,鞋的“舌”,河的“咽喉”,地的“颈”,海的“手臂”,钟的“指针”叫做“手”,“心”代表中央,船帆的“腹部”,“脚”代表终点或底,果实的“肉”,岩石或矿的“脉”,“葡萄的血”代表酒,地的“腹部”,天或海“微笑”,风“吹”,波浪“呜咽”,物体在重压下“呻吟”,拉丁地区农民们常说田地“干渴”,“生产果实”,“让粮食肿胀”了,我们意大利乡下人说植物“在讲恋爱”,葡萄长的“欢”,流脂的树在“哭泣”,从任何语种里都可举出无数其他事例。这一切事例都是[120]那条公理的后果:人在无知中就把他自己当作权衡世间一切事物的标准,在上述事例中人把自己变成整个世界了。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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