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巴赫金狂欢理论的宗教精神诉求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春香,中国政法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北京 102249)

原文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在狂欢理论中,巴赫金对物质存在的关注度不高,甚至说没有关系。他在颠覆现有存在的众多束缚中,始终期盼一种人的精神存在和精神彼岸,一种十分抽象的宗教精神上的东西。在诸如“交替与更新”、“肯定与否定”、“第二种生活”等看似对立的二元论概念中,巴赫金都赋予其精神解放的深刻内涵,从而在人性追问中,显出人类生命诉求间的原初样态,在狂欢中寻找人终极的归宿,在颠覆中期盼人的精神解放,彰显一种宗教精神诉求。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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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10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359(2008)02-0052-05

      宗教都含有一种否定现实人生的怀疑态度。如佛教的追求来世、基督教的救赎意识,最终都使人在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选择中,获得精神的满足和安慰。巴赫金狂欢理论的宗教精神诉求也正是通过看似对立的二元关系来彰显的。在其狂欢理论中,巴赫金对物质存在的关注度不高,甚至说没有关系。他在颠覆现有存在的众多束缚中,始终期盼一种人的精神存在和精神彼岸,一种十分抽象的宗教精神上的东西。在诸如“交替与更新”、“肯定与否定”、“第二种生活”等概念中,巴赫金都赋予其精神解放的深刻内涵。

      一、“交替与更新”:生死更替的生命哲学

      从基督教的生死观中,我们不仅可以获得关于“救赎”、“原罪”、“复活”等宗教观念,还可以体会到一种“视死如归”的精神境界。因为在上帝的眼里,死并不是如何恐惧的事情,而是回家,是由死到生的复活,是一种永生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人可以放弃一切悲哀、痛苦,沐浴在上帝的博爱之中。同样,在巴赫金的狂欢视野里,狂欢中的“交替与更新”往往是对生命价值所进行的宗教式的乐观注解。

      巴赫金在“交替与更新”的论述中,始终追求生命的永恒,演绎着生死交替的生命哲学。其狂欢理论倡导生命的力量和精神的永恒。死亡同样是生命的一种呈现样态。这同原始宗教的思想异曲同工。

      卡西尔强调:“原始宗教或许是我们在人类文化中可以看到的最坚定最有力的对生命的肯定。”[1]他举例说道,布列斯特(James Henry Breasted)在叙述最古老的金字塔经文(Pyramid texts)时说,在那里从头到尾主要的和起支配作用的符号(note)的意义就是执著地甚至激烈地反抗死亡。卡西尔早就谈到神话关于死亡与新生的独特解读,“死亡绝不意味着人的生命的终结,而是意味着生命形式的一种变化,即由一种生存方式向另一种生存方式的简单转换。在生与死之间,没有任何鲜明的确定界限。划分生死的界限是模糊的、难以分辨的。甚至这两个概念可以交替使用。欧里庇得斯问道:‘谁能知道今生不是真正的死,并且死不能转向生呢?’在神话思想中,死亡的奥秘转变成一种想象。通过这种转变,死亡不再是一件难以忍受的自然事实,而变得可以理解可以忍受了”。[2]

      同时,“众所周知,宗教总要信仰一个神,一个超验的能够主宰人的命运,负责惩恶扬善、因果报应的人格神。你信仰它并终生行善,死后就能被接到天堂或西方净土。但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尤其是近代科学的发展,这种神已死去。但人的精神需要一个至高无上的目标以代替神”[3],巴赫金追求的就是这种“神”,“为了与传统的宗教相区别,人们也常把后一种神作为宗教精神。世界上所有宗教的根本要旨都在于对人的精神的拯救,是靠神对人的拯救,是‘他救’;宗教精神也是对人的精神的拯救,但是却是人依靠自己的精神力量对自我的拯救,是‘自救’。这是宗教精神与宗教的最根本的区别”。[3]

      二、“肯定与否定”:情感表达的本能宣泄

      早在1947年,法国哲学家列斐伏尔就发现了狂欢的重要性所在。在狂欢中,人们可以获得一种崭新的生存,它打破了一切伦理道德规范和理性限制,大量出自本能、情感和欲望的越轨行为弥散着强烈的快感和新奇,它使人们恢复到前现代社会那种人与自然欢聚一堂的热烈与和谐中。无疑,这正是列斐伏尔所期望的非理性文明、乌托邦社会。

      我们可以将狂欢说成是人类一种普遍的精神文化现象,但就其宗教精神意义而言,情感的表达和宣泄更符合狂欢的本意。诚如钟敬文先生所言,“从历史上看,不同民族,不同国家都存在着不同形式的狂欢活动。他们通过社会成员的群体聚会和传统的表演场面体现出来,洋溢着心灵的欢乐和生命的情绪”[4]。而这“心灵的欢乐和生命的情绪”正是巴赫金狂欢理论中凸现出来的重要内涵之一。与其相似的是,巴赫金的狂欢思想突出了“肯定与否定”在狂欢世界中的价值和意义,那就是肯定人情感的本能存在,否定现实生存困境的压抑束缚。

      “食色乃人之两大本性,食色欲望为狂欢的原动力,食色本能的宣泄是狂欢最基本的表现形态”[5]。狂欢不仅是同官方权威话语斗争的文化样态,而且深深地萌生于人类的本能情感。人的情感需求中包含着宣泄和娱乐的成分。狂欢不能被看做是纯粹政治斗争和文化对立的折射镜,它恰恰是人类某种情感的独特表达。但要注意的是,这种情感并不是感情本身,而是某种情感转化的一种假想,一种粗野、奇异甚至是怪诞的假想,一种消极情感状态的积极表达,即在生存界面上拷问本能宣泄和精神自由,力求在压抑的时代寻求一份情感的表达渠道,尽管寻到的对象是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的狂欢节,尽管只是暂时的、短暂的感情抒发,却已经取得了情感流溢的表达权。在狂欢理论中,我们可以寻到一种情感的同一性——本能和宣泄、愉悦和快乐。狂欢理论本身追求自由、平等、精神解放,体现了对社会民众的由衷关怀——从生理层面到精神层面——尽管这种关怀只是乌托邦理想。总之,在狂欢理论中反映出的这种终极关切状态,其本身就是宗教性的。

      巴赫金传记的权威作者卡特琳娜·克拉克和迈可尔·霍奎斯特认为,狂欢节是罗马天主教会的霸权鞭长莫及的为数很少的领域之一,“它们既不命令也不乞求……所有这些形式无一例外地处在教会和宗教信仰之外。它们属于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这些形式不仅不属于官方的宗教信仰,而且也不遵循官方的审美规范,“这个文化的狂欢节的核心是一种纯粹的艺术形式……并且一般的说,甚至根本不属于艺术领域……事实上,它是生活本身……依照某种游戏形式构成”。与仪式典礼不同,狂欢节不是由某个孤立的特权阶层来组织的,相反,每个人都创造狂欢节,每个人都是狂欢节。“狂欢节不是一个为人们观看的场景;人们就生活其中,所有人都参加进来,因为狂欢节的概念囊括了所有人”[6]。“在巴赫金那里,狂欢化的一个重要功能,就在于打碎日常生活中各种身份地位的人为界限,使不同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共同欢庆。一个值得注意的区别是,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突出了狂欢本身的颠覆意义,因而强调了经由广场狂欢的活动。一方面,民间文化彻底地摧毁了正统官方文化所确立的各种僵化刻板规范;另一方面,狂欢本身也是一种在颠倒原则中实现的人人平等交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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