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主体性的教育

作 者:
黄葳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徐州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1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摘要 教育是促进人的主体性发展的过程,是在人已有的主体能力的基础上,以文化知识为材料,建构受教育者新的主体性的过程,其目的是把人发展为求真、求善、求美和追求自由的主体。这是不同于培养论的一种新观念。

      主体性指的是人求真、求善、求美、追求自由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主体性教育指教育是促进人的主体性发展的活动。

      我们用“教育是促进人的主体性发展的活动”的定义来代替“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的定义。后者是我国教育理论中广为流行的看法。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这话是没错的。但“培养”并不能解释“教育”的丰富内涵。首先,“培养”是把学生当作被动的物对待。“培养”按照《辞海》的解释是“栽培养育”[1],是从培养花木引申而来。我们可以把教育当作培养,但仅此还不够。栽培花草、庄稼只要适时施肥、浇灌、修剪、除草就够了。杜威把教育比作农民种庄稼那样适时地引导学生生长,其合理性就是强调根据儿童的自然本性因材施教。但学生不是禾苗、树木、花草,有其在文化历史进化中形成的主体性潜能,不仅需要教育者做好必要的文化知识的外部传输工作,更重要的是与受教育者达到内部心理沟通,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把这些文化知识转化为其内在的品质,以促进其主体性得到发展。没有社会环境和教育,人不可能发展为人,只能停留在动物水平上;没有适宜的环境和教育,人不可能发展为良好的人。其次,“培养”所强调的是培养者的作用,没有体现出受教育者的能动性和自主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归根结底是学生自己进行的,外部的影响只起一种促进作用,而不起决定作用。学生成为什么样的人从根本意义上说最直接的原因在于自己。而“培养”却涵盖不了学生内部的动因。

      我们说“教育是促进个人的主体性发展的活动”,这里首先要注意的是“促进”的内涵。“促进”之“促”指的是“催,推动”,而“促进”指的是“促使发展”[2],所表示的是学生本身在发展,而教育是促使他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这里把教育对人的作用和受教育者自己发展的内在的作用结合在一起了。其次,还要注意的是“发展”的内涵。按照《辞海》的解释,“发展”指的是“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由旧质到新质的运动变化过程”。“发”有“放出、生长、揭露、发挥、展开、启发”等含义,“展”主要是指“开,伸张”。事物的发展是由于事物内部力量和外部力量相互结合而展开的。人的发展也是这样。第三,是明确了发展对象是“主体性”。我们所说的主体性是有特定含义的,即本体的、价值的和实践的主体性。总之,我们给教育所下的定义既注意到了教育者的主体作用,也注意到了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注意到教育对个人的主体性发展起推动作用,是推动受教育者自己发展,而不是试图去塑造他或代替他的发展。这就把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统一到一个能动的过程中。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就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统一的主体性活动中得到发展。这就意味着受教育者有主体性,但这种主体性需要发展。同时意味着教育者也有主体性。虽然教育者的主体性更加完善、发展水平更高,但并不意味着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是主动和被动的或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因为受教育者是主体性存在物,他是从自身本体的角度来对待外界所给予他的影响。这里借用胡塞尔的概念,无论教育者的主体性还是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它们都是“交互主体性”或“主体间性”。因此,主体性教育也就是教育者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主体间相互作用中启发、展现、引导、促进受教育者主体性得以发展的过程。这里教育者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启发和引导受教育者内在的教育需求,给他创造和谐、宽松、自由的教育环境,让教育活动成为他的真正乐意追求的生活,而不是象现在受教育者把学校教育看作是异己的、自己被迫接受的活动,把学校看作是束缚其“自由”的“牢笼”。

      这种理解也是我们对教育认识的深化。人们的认识是在实践中展开和深化的,而实践又是在认识的深化中前进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的关系也是如此。主体性教育思想古已有之,并非现在所独创。在我国当代,已有学者对此有所论及。孙喜亭在研究教育的功能问题时把教育的功能分为本体的功能和社会功能,强调了在教育中把人作为主体对待,把人本身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目的而不是工具对待。在《人的价值、教育价值和德育价值》一文中他强调人作为价值主体是本身存在的价值和他创造和追求价值的统一体[3],他还在《人的教育与劳动力教育》中认为人是教育的对象,是统一的实体,人虽然要劳动,是劳动力,但人不是为劳动而生存的,人的生存是为了获得和谐发展,人的教育所追求的价值是使人得到完善发展,以使人在社会生活中以主体的身份出现,充分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全面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人的教育的内涵应是全面扩展人的价值。[4]可以看出,他是在人本体的层次上来认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及其主体性教育问题的。王道俊和郭文安提到“教育的主体性”和“主体教育”等概念,王策三也提出“主体教育哲学”的概念。“主体教育”这一概念被广泛地使用。但按照目前人们的理解指的是对学生主体进行教育。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把学生作为主体来教育,这是正确的。但从教育的实际情况看,教育的主体不仅仅有受教育者,还有教育者,如果撇开教育者这个主体,教育是不能进行的。

      我们把主体性教育理解为促进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发展的活动是基于人的主体性本质。人的主体性的形成和发展不是靠自然遗传进行的,而是人在其自然资质的基础上通过社会文化的影响和教育进行的。人的主体性是人的本质特征,这是其他动物所不具备的。人正是运用其主体能力展开其活动,从而使自己存在和发展。但主体能力不是天赋的,而是通过教育发展而来的。从现实来看,主体不仅有创造文化知识和物质财富的能力,而且有把各种文明转化为内在的精神或心理的东西的能力。人类就是在这种内化和外化的活动中发展的。而把人类的文化成果内化为人的心智结构正是教育的实质所在。教育确实要向受教育者传授知识和技能,受教育者必须掌握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但教育的目的不在于让受教育者复制这些知识,而在于把这些知识变为受教育者的主体能力。如果不把知识转化为主体的能力、态度或人格特征,掌握知识也就没有意义。比如我们学习语言,是为了记忆一些语法规则、词汇呢,还是为了能够运用语言进行交际呢?如果不把所掌握的语言知识转化为语言能力,我们也可以记住许多词汇,但这是毫无意义的。从根本意义上说,人类对任何知识的学习都是将人类文化成果个人主体化的过程,这种个人主体化就是教育过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或接受教育并将其转化为自己身心结构的一部分,从而促进人的发展,这是人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