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的教育,应该具有国际性、试验性和高标准、高质量的特点。我们要立足于深港两地在教育体制、教育结构及学校管理、学校教育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分析和研究,对我们的教育进行思考,在发挥对香港的促进作用和对内地的辐射作用中发展自己,形成深圳教育的特色。 深港两地的教育投资、学校管理和办学效率 教育投资。香港的教育投资途径是多元化的。近十多年来,香港采取的是类似“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香港政府在保证其对教育投入的同时,重视私人投资。如,在七十年代中期,曾一度使私立中学的学生占到全港中学生总数的70%,私人对教育的投资曾占教育投资总额的14%。虽然,近几年来港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资,部分学校均被官立及资助学校逐步取代,但私人对教育的投资方式更为灵活多样。香港政府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办学的积极性,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办学团体或个人只须出资学校建设投资成本的20%,就可以团体和个人命名学校。充分调动了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办学的积极性。 另外,在开发潜在的教育投资渠道方面,政策上也表现出了极大的灵活性。如,在高等教育方面,针对部分院校入学人数有限,部分专业空缺,更高学历的专业缺乏的问题,香港政府鼓励学生到海外就读,不仅提供签证方面的便利,还在经济上给于贷款的优惠。据统计资料表明,仅1994年赴海外就读大学的为3万人、估计支付学生的学费14亿港元,等于当年教育经费的13%。 深圳市委、市政府从建立特区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社会各界也大力支持教育,使我市的教育事业得以迅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特区建立之初教育落后的状况,1980年至1995年,全市财政预算内教育投入累计达41亿元(不包括教师住房和公费医疗支出),其中仅1993年至1995年财政预算内教育投入就达24.63亿元。 但是,由于特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迅速,教育经费很大程度用于铺摊子、上规模方面,致使部分地区教育出现“三差”现象(校舍差、设备差、教师住房条件差)的现象。“三差”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学校教育经费缺乏。深圳的教育经费主要由市、区财政预算内拨款,一般占到总额的85-90%,其他则是通过社会其他渠道集资及学生交纳的学杂费、勤工俭学收入筹措。虽然,近年来通过社会团体、个人集资、投资的方式,筹集到不少的资金,但教育经费来源单一的问题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我们在看到近年来团体、企业、私人投资办学呈上升趋势的同时,也应注意到,要在更大的范围内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私人办学的积极性,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一方面,要加强监管条例的制定,使私立学校的指导、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拓宽教育投资渠道,拟定一系列的法规、条例及配套措施,在政策上,真正给予投资者信心。如鼓励私人投资,并允许他们参与管理,力争做到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对于团体和企业办学更要扶持和鼓励。实践证明,非全民所有制教育成分的增大,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有着积极的启发作用,对教育投资的良性循环有着促进作用。总之,借鉴香港的经验,针对深圳经济特区教育投资环境的实际,在政策上更加宽松和灵活,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经费的不足,为深圳特区教育事业持续、高速发展提供资金保证。 香港的学校管理和办学效益方面的情况,通过有关资料的了解和实地的考察,总的来看有以下特点。 1.学校教学管理机构简单精干,人员编制少,工作效率高。在学校里身兼多职的工作人员和身兼多科、多头、多校课程的教师不少。我们在考察中看到的大部分的管理模式,都类似于我们的私立学校。非教学管理人员少,教师的周任课节数都十分饱满,如中学教师每周的授课时数,均达30-35节(每节35-40分钟)。并且,这些教师要参与其他教育、教学工作,如对课外活动小组的辅导、班级的管理等。香港学校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比例,与我们相比也有很大差距。香港在校师生比例是1:24.8,深圳在校师生比例1:12(不包括借聘教师),这同样也反映出两地办学效率的情况。 2.课程、教材趋向多元化,针对性、实用性强,考试进行分离管理,教学内容注重操作实践。将深港两地所用的中学教材进行同级、同科的专业对口评价,有关专家一致认为,香港现行教材难度虽低于我们的统编教材,但它的多元化和针对性、实用性强的特点十分突出。如,我们翻阅了一套香港从中一到中三所采用的社会学教材(包括教参),这套类似于我们政治课教材,编祯精美,图文并茂,不仅涉及到生物、地理、经济、伦理学、道德观的知识,甚至还包罗了华人世界的姓氏和宗教知识以及香港地区与国际的联系情况,还针对香港这一发达经济地区的学生实际编排了相关知识,多角度、多侧面介绍了社会的发展及问题的存在,为学生步入社会奠定一定的知识基础。 香港的各种考试,是由专门的部门来负责的。所有教材练习的编排,比较统一、规范,客观性强,知识的尺度深浅标准相对一致,客观性试题的比例大,对操作和实践的要求十分具体。考试容量大,时间长,竞争颇为激烈。虽然目前香港中学毕业生的考试合格率绝对数字不算高(1994年合格率60-63%),但教育管理部门通过建立激励机制,使各类学校不断地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让更多的毕业生(考生)通过各类考试、考核,赢得社会声誉。 3.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政府通过法律和独立的监督机构,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香港1972年颁布的教育条例起源于1913年,经过多次修改,成为一整套完整和较为严谨的法规,对学校的注册、校董会的结构、教员招聘、学生编制、收费、卫生及重点设施的配备和管理等等都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资助学校的财政安排,受到学校资助条例的监管。独立的专上学院和大学也有相应的法规。各级各类学校均有不同的条例制约和监管。这样就可避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管理上的随意性所产生的失误,对学校科学的管理、规范化的运作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