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

——以拉克劳和墨菲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闫海潮,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闫海潮(1980-),男,河南濮阳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国外马克思主义。

原文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现实社会主义的困境和新社会运动的兴起是激进民主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民主理论及其实践中的异化是激进民主理论产生的内在理论依据。激进民主理论的基础是反本质主义、本质是对抗与冲突、目标是构建新霸权。激进民主对西方主流民主理论展开批判,重释社会主义与民主之间的关系,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论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激进民主用多元主体代替了工人阶级在运动的主导地位,颠倒了社会主义与民主之间的关系,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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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8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182(2009)03-0058-05

      “民主”可谓当今时代人们使用频率较高的学术术语之一,但也是一个被滥用和误解最多的一个概念。因为理论源于实践,实践在变化,理论必然就要来解释这个变化了的实践,在解释变化的过程中,理论可能是创新与发展,也可能是偏离与倒退。民主理论也不例外。“民主永远处于尚待改进的状态,而改进的过程是永远不会完成的。”[1]40民主由古代的直接民主转向了近代的代议制民主,“人民统治”变成了“人民选举统治者”。面对民主的异化,各国学者从各个方面均提出批判。如(美)卡罗尔·佩特曼(Carole Pateman)提出了“参与和民主理论”、(美)本杰明·巴伯提出了“强势民主”、(德)哈贝马斯(Habermas)主张“协商民主”等等。在这些批评中,“激进民主”逐渐形成一种具有较大影响的思潮。

      后马克思主义的旗手,英国学者恩斯特·拉克劳(Ernesto Laclau)和查特尔·墨菲(Chantal Mouffe)在1985年出版的《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一书中,最早提出了“激进民主”(radical democratic)一词,同时也标志着“激进民主”理论研究的肇始。后马克思主义者站在后现代的反本质主义、反普遍主义、反中心主义的立场上重新阐释政治话语,提出冲突与对抗乃是政治不可根除的本性,批驳了新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政治理论,建构了一种激进民主理论,成为西方学术思潮的一大亮点。

      一、激进民主理论的缘起

      任何一种政治思想的产生都有着其深层次的原因,激进民主思潮亦是如此。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失误、资本主义国家的新变化以及新社会运动的兴起为激进民主的产生提供了新的环境,为困境中的民主理论注入新的成分。

      (一)新社会运动的兴起与现实社会主义的困境是激进民主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全球范围内共产主义运动的挫折使左派认为传统社会主义的性质、目标、纲领、策略等已经过时,需要重新思考社会主义的目标和实现方式。正如拉克劳和墨菲所说:“从布达佩斯到布拉格和波兰政变;从喀布尔到越南和柬埔寨共产主义胜利的余波,使得人们对社会主义的构想以及实现它的道路越来越产生疑问。这已经导致了对左派思想传统上构造的理论和政治基础进行批判思考。”[2]1对于坚守社会主义理想的左翼知识分子来说,现存的西方资本主义模式绝不是现代性的唯一的、终极的方案;同时,他们认为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失败在于全面否定自由主义民主体制。于是他们认为自由主义民主制度是任何民主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社会主义的目标只能在自由民主体制中才能实现。

      另一方面,20世纪60年代末西方发达国家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化,人们的价值观念从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转向后物质主义,政治观念从传统的阶级、党派权力政治转向多主题、多主体的群众抗议政治。大规模有组织的左翼运动高潮开始消退,新社会运动随之兴起。新社会运动不是一个统一的运动和组织,而是对范围广泛、类型庞杂的抗议活动的笼统称谓。正如拉克劳和墨菲所说:“‘新社会运动,一词是一个不能令人满意的术语,它把一系列极端不同的斗争汇集在一起,这些斗争包括都市的、生态主义的、反权力主义的、反制度化的、女权主义的、反种族歧视的、少数民族权力的,地区性的或少数的斗争,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它们与被当成‘阶级,斗争的工人斗争有所区别。强调那个成问题的阶级斗争概念是毫无意义的”。[2]177-178可以说“‘新社会运动’在其出现之时,便天生地带有了对于传统的劳工与社会主义运动和政党的局限性的不满,带有一种在滋长着对于工人阶级成为剧烈社会改造的主要因素的不信任”。[3]9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主张由工人阶级领导的“阶级联盟”或“历史集团”无法有效地解释新社会运动,这些新社会运动表明存在着不能被还原为阶级立场和生产主义逻辑的新的政治认同,那么就需要突破正统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政治理论,从理论上对出现的新的政治认同加以说明,激进民主政治理论应运而生。

      (二)民主理论在实践中的异化及其困境是激进民主理论产生的内在理论依据

      民主问题从来就是现代政治争论的核心。民主原意为统治归于人民或人民的权力,“民主政治的实质就是人民主权、人民当家作主”。[4]65-67民主制是指由公民进行治理的一种政治制度。更准确地说,全体人民直接参与、表决国家决策和进行国家管理,这种制度安排体现了自由、平等以及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等精神,可谓民主制的原型。到20世纪40年代,一部分资产阶级思想家认为古典民主观过于强调人民意志的表达和实践,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即为达到政治决定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其方式就是通过竞争人民的选票获得做政治决定的权力。“民主不是、也不能意味着任何明显意义上的‘人民的统治’,民主仅仅意味着人民有机会接受或拒绝将统治他们的人。但由于人民也可以用完全不民主的方式来决定谁做领导人,我们必须再加上另一个标准以收窄我们对民主的定义,即候选人自由竞争人民的选票。”[5]269这样熊彼特就实现了民主的转换:“民主”变成了“选主”、“人民统治”变成了“人民选举统治者”。这样民主就被异化为不是根据民意和公益来定义民主,而是通过程序来定义民主,即人民挑选领导人来代替人民参与政治决策。从此,代议制民主代替了直接民主,从而成为资产阶级进行统治的合法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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