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比较政治学研究的发展及其内在逻辑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冬娅,哲学博士,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中山大学政治学研究所讲师。(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国外比较政治学研究基于两个核心问题而不断地展开。其一,在“比较”研究中,着重关注普遍性理论建构和个案研究之间的关系。行为主义追求科学、客观的普遍性理论,被认为忽视了各国发展的独特性和不确定性。对此,中层理论收缩理论概括的范围,理性选择理论引进对个体行动者的考察,新制度主义纳入个案的独特制度背景,以求更好地进行理论建构;阐释学理论则从本体论和认识论上对普遍性理论建构是否可能提出质疑,推动了比较政治的科学研究与阐释学研究的互补。其二,在“政治”分析中,重在界定比较“政治”的研究范围。系统功能分析强调政治的社会影响因素,被认为是对政治的社会化约,模糊了“政治”的边界。对此,政治社会学、“国家与社会”、国家主义以及“社会中的国家”等研究路径,从多个方面强调“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析变量的重要性,将比较政治研究的对象重新聚焦于“国家”之上;批判理论则力图恢复依附理论的批判性,揭示经验科学研究中隐含的深刻政治性。这些围绕“比较”与“政治”进行的探讨,使得比较政治学科在全球化背景下并非面临着“历史的终结”,而是推动了自身的发展。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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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竟什么是“比较政治学”?在政治学研究中,研究者们对这个问题一直存在分歧。有的研究者根据研究“方法”来作出定义,他们认为比较政治学是建构跨越国界的普适性理论的学科;另外一些研究者则以研究的“对象”来作出定义,认为比较政治学是研究外国政府、深描和理解外国政治的学科①。这两种对于“比较政治学”的不同定义隐含了对于比较政治学发展方向的不同理解和预设。因此,勾勒比较政治学研究的发展并非一项“客观”的工作,它往往不可避免地反映出研究者个人的学术偏好和对于整个学科的个人理解②。由此,本文从两个方面来把握国外比较政治学研究的发展逻辑:其一是研究者对于比较政治学中普遍性理论建构存在的方法论问题的探讨,其二是研究者通过澄清“政治”的定义来不断深化对于比较政治学学科边界的认识。本文追溯这两个逻辑在比较政治学研究中的展开,力图由此逻辑勾勒出国外比较政治学研究的发展历程。

      一、普遍性理论建构中的方法论探讨:为什么我们需要“比较”?

      建立普遍性理论是否可能,是影响比较政治学研究发展的一个基本问题。在比较政治学研究中,研究者首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需要比较?过去,大多数的比较政治学研究不仅涉及到对于特定时空内相同、相似或者具有可比性的政治制度之间的比较,而且往往还蕴含了某种发展观和进化观③。在这些研究中,比较政治学被认为是建构关于政治现象的普遍性解释理论,或者是收集和描绘各种跨国使用的各国和各种政治系统的数据以促成普遍性的理论建构④。

      如今受到社会科学哲学和人类学等其他学科的影响,研究者从两种角度对普遍性理论建构中的方法论问题做出了新的探讨:第一种研究将普遍性理论和个案研究之间的关系当作技术性问题,试图通过关注情景性分析、引入不确定性和随机性分析来缓和普遍性理论和个案研究的张力;第二种研究将焦点集中于比较政治学的认识论和本体论基础,直接针对比较政治学的知识性质,质疑普遍性理论是否可能。

      (一)行为主义与普遍性理论的追寻

      行为主义是对传统比较政治学研究的一个反叛。传统比较政治学关注于外国的正式制度和政府架构,被认为从根本上缺少比较性,是狭隘、静态和描述性的研究。行为主义正是提倡通过跨国政治的比较来构建科学的普遍性理论。因而,在行为主义中,普遍理论和经验数据之间的关系一开始就成为了关键的问题⑤。

      作为行为主义政治学者的代表,伊斯顿(Easton)就批评当时的研究者仍然不愿意通过引进科学的方法来寻求普遍性的理论总结。在他看来,知识越具有归纳性和内在一致性,越能够应用到大量不同的案例中,它们就越可靠⑥。以实证主义作为其哲学根源,行为主义坚持科学理论必须在原则上可以证伪、普遍性的法则必须从个别的经验观察中获得、政治行为有规可循、法则性的规律可以通过归纳来获得⑦。行为主义的这种哲学起点与当时现代化和政治发展理论主导的解释框架有着密切的联系⑧。

      然而,行为主义也难以逃脱实证主义的内在缺陷。虽然行为主义拓宽了比较政治学研究的范围,将非西方的政治系统纳入到比较中,但它又往往被批评过分追求政治过程中的一致性、统一性、规律性,而忽视了各种独特性和各种低概率的政治事件或者政治结果。在一个充满普遍性的法则和因果关系的世界中,没有例外⑨。就如维巴(Verba)所言,当研究者试图调和普遍性和情境分析的时候,他们往往不得不面对两难的困境:为了寻求更普遍的法则,他们不断将各种变量添加到普遍性理论中,但这时往往普遍性的理论也渐渐丧失了其归纳性⑩。

      (二)内部的探索:如何更好地获得普遍性理论?

      在后行为主义时代,行为主义比较政治学追寻普遍性理论和政治发展规律的热忱和信心日益受到质疑。一方面,研究者开始逐步放弃追求宏大叙事的野心,提倡中层理论和中层概念;另一方面,研究者更加关注在政治分析中如何处理行动者(Agent)和情景式(Context)分析的关系,以避免政治分析中的决定论和目的论。

      首先,提倡中层理论和中层概念。在比较政治学研究中,研究者日益重视中层理论和中层概念的探讨,以求缓和普遍性理论与情景性分析之间的张力。通过收缩理论概括和概念抽象的范围,将理论和概念使用的范围局限在特定的范围,只解释特定类型的政治现象、政治行为和政治事件,而不是所有的政治现象、政治行为和政治事件,从而使得理论建构更加能够容纳各种独特性,缓解了比较政治研究中普遍性理论和个案研究的张力。

      在中层理论方面,研究者认为,国家—社会的研究范式是对于政治系统功能分析的直接批评,它对于“国家”和“社会”采取历史社会学的研究路径,在这样的国家观和社会观下,国家与社会的研究框架将历史重新引进到分析中,并从而将更多的研究重点放在不同国家的差异上(11)。最近对于拉美的研究正是逐步从现代化理论和依附理论的结构性分析中转移出来,开始着重于更加中层的理论建构(12)。

      研究者同样还开始提倡中层概念。萨托利(Sartori)认为,概念不只是理论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还是事实收集、数据承载的工具(13)。他认为,比较政治学应该沿着更中层的范畴来进行中层的理论抽象,以使得理论既具备一定高度的解释能力,又能够融合相对准确的描述性内容、宏观理论和经验证实(14)。克里尔(Collier)与萨托利一样倡导“第二层次的概念”(Secondary Conceptions)来处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在他看来,“多头政治”(Polyarchy)以及“官僚权威主义”(Bureaucratic Authoritarianism)等中层概念对于比较政治学研究贡献巨大(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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